天之道,其猶張弓! 嚴可均曰:“張弓”,御注、河上作“張弓乎”,王弼作“張弓與”。 羅振玉曰:景龍本、敦煌辛本均無
天之道,其猶張弓!
嚴可均曰:“張弓”,御注、河上作“張弓乎”,王弼作“張弓與”。 羅振玉曰:景龍本、敦煌辛本均無“與”字。御注、景福、敦煌庚本“與”作“乎”。
謙之案:遂州、嚴本亦無“與”字。傅、范本“弓”下作“者歟”。邢玄、慶陽、磻溪、樓正、柰卷、高翿、顧、彭並作“張弓乎”,類聚七十四引同。
高者抑之,下者舉之,有餘者損之,不足者與之。
嚴可均曰:“不足者與之”,王弼作“補之”。
羅振玉曰:敦煌庚本、景福本均無“者”字,下句同。又景龍、御注、景福、敦煌庚、辛本“補”均作“與”。
謙之案:嚴本“抑”作“案”,李道純本“下”作“低”。邢玄、慶陽、磻溪、樓正、河上、柰卷、遂州、顧、彭均作“與之”,同此石。
又謙之案:嚴遵曰:“夫弓人之為弓也,既□既生,既翕既張,制以規矩,督以準繩。弦高急者,寬而緩之;弦馳下者,攝而上之;其有餘者,削而損之;其不足者,補而益之。”據此,知四句皆以張弓明消息盈虛自然之理。焦竑曰“‘抑之’、‘舉之’二句言張弓,‘有餘’、‘不足’二句言天道”,非也。
天之道,損有餘而補不足;人道則不然,損不足,奉有餘。
嚴可均曰:“而補不足”,御注無“而”字。“人道”,各本作“人之道”。“損不足”,各本“足”下有“以”字。
羅振玉曰:御注、景福、敦煌庚、辛本均無“而”字。景龍、景福、敦煌辛本均無“以”字,敦煌庚本“以”作“而”。
謙之案:遂州、邢玄、慶陽、磻溪、高翿、嚴、顧、彭均無“而”字。遂州、嚴、顧亦無“以”字。
易佩紳曰:道在天下均而已,均而後適於用。此有餘則彼不足,此不足而彼有餘,皆不可用矣。抑其高者,損有餘也;舉其下者,補不足也。天之道如是,故其用不窮也。
沈一貫曰:人之道則不然。裒聚窮賤之財,以媚尊貴者之心;下則箠楚流血,取之盡錙銖;上則多藏而不盡用,或用之如泥沙:損不足以奉有餘,與天道異矣。
熟能有餘以奉天下?其唯有道者。
嚴可均曰:御注“以”字在“能”字下。“其唯有道者”,各本無“其”字。
羅振玉曰:御注、景福、廣明、敦煌庚本“能”下均有“以”字。“有餘以”,御注、景福二本均無“以”字。
謙之案:傅本作“孰能損有餘而奉不足於天下者,其惟道者乎”!嚴、彭、范亦作“損”字,彭有“不足於”三字。李道純曰:“‘ 孰能以有餘奉天下’,其中加‘不足’二字者非。”譣義,有道者不以有餘自奉,而以奉天下,於義已足,傅本“不足”二字贅。
是以聖人為而不恃,功成不處,斯不見賢。
嚴可均曰:“為而不恃”,御注無“而”字。“功成不處”,河上、王弼“成”下有“而”字。“斯不見賢”,各本作“其不欲見賢”,高翿句末有“邪”字。
羅振玉曰:“功成而不處”,敦煌庚、辛本“功成”作“成功”,景龍、御注、敦煌辛本均無“而”字。“其不欲見賢”,敦煌庚本“賢”下有“也”字,辛本“則其欲退賢”。
武內義雄曰:敦本“見”作“示”。
謙之案:河上注:“不欲示人知己之賢。”是河上“見”亦作“ 示”,顧歡同。遂州本“見”作“貴”。“斯不見賢”,“斯”即“ 廝”字。“斯”“廝”古今字。左傳哀二年“人臣隸圉免”,杜注:“去?役。”釋文:“廝字又作斯。”新序雜事四、潛夫論敘錄“?役”均作“斯役”。此云“斯不見賢”,案詩毛傳:“賢,勞也。”聖人能損有餘,補不足,裒多以益寡,抑高而舉下,豈勞煩?役者耶?傅本“賢”下有“邪”字。高亨曰:“‘賢’下當有‘邪’字。本章全是韻文,無‘邪’字則失韻,是其證。”
【音韻】此章江氏韻讀無韻。鄧廷楨:舉、與韻,云:“‘與’,一本作‘補’,舉、補亦韻也。”奚侗:舉、補韻。陳柱同,增餘、下韻。高本漢同。武內義雄:恃、處韻。謙之案:諸說均不全。此章與、舉、與(補)、餘、下、者、處、邪皆魚部,實通篇一韻。恃、處非韻,武內說誤。
右景龍碑本七十五字,敦煌本七十四字,河上、王本七十九字,傅本七十七字,范本八十三字。河上本題“天道第七十七”,王本題“七十七章”,范本題“天之道章第七十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