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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工作汇报(1)

2010-04-03 
党的领导和人大监督是做好人民法院工作的根本保证。我院今年要进一步增强宪政意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监督法》,增强接受人大监督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按照淮阳县委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领导小组的要求和部署,我带领本院相关人员,就“深入开展第二批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对我院的全面工作进行了调研。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通过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活动,使我们更加深刻理解了科学发展观的科学内涵,明确了我党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及时性和必要性,学会了如何有意识地用科学发展观的眼光来看待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在深入学习科学发展观的同时,不断将其与法院的工作实际结合起来,做到学以致用,在学习中实践,在实践中不断得到提高。

  科学发展观的第一要义是发展,核心是以人为本,基本要求是全面协调可持续,根本方法是统筹兼顾。从科学发展观的内涵我们应该看到发展、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统筹兼顾作为科学发展观的各要素,它们是统一的整体,任何要素都是不能独立存在的。

  在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过程中,我们把开展此项活动作为提升法院工作水平和干警执法能力的重要机遇,作为推动法院各项工作的强大动力,将其与淮阳法院的日常工作相结合进行全面的分析,紧密联系法院和个人的工作实际,学理论、正观念,摆问题、查原因,谋规划、定举措,把学习实践与调查研究紧密结合,把学习实践与审判工作实际紧密结合,促进法院工作全面进步。

  一、主要做法

  淮阳法院在县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及上级法院的监督指导下,在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的鼎力支持下,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围绕“素质建院、质量立院、创新兴院、文化育院、科技强院”的科学治院方略,以“服务大局、强化管理、公正审判、高效执行、树好形象”为工作思路,全面加强审判和执行工作,不断强化队伍建设,强力推进司法改革,努力改善司法环境,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

  (一)强化审判执行职能,保障社会和谐稳定。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惩罚犯罪、维护稳定、调节冲突、化解矛盾,坚持“严打”方针不动摇,依法严厉打击各种刑事犯罪活动,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公正高效地审理了各类民事纠纷案件,平衡利益冲突,化解社会矛盾,促进人民内部团结;妥善处理了拆迁征地、劳动争议、非法集资、破产安置等容易引发群体性事件,影响社会稳定的案件;充分发挥调解在化解矛盾、定纷止争中的作用,切实加强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积极化解影响社会稳定的各种因素。妥善、依法审理了各类行政案件,重点审理了涉及城市拆迁安置、社会治安、社会保障、农民负担等行政案件,增进了广大人民群众和政府之间的相互信任,促进了行政机关、司法机关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关系和谐。在执行中注重和解与强制执行并用,将维护法律权威与从根本上解决纠纷有机结合。积极参与平安创建活动,认真落实各项措施,积极调处矛盾纠纷,最大限度激发创造力、增加和谐因素、减少不和谐因素,促进了社会关系的全面和谐。

  (二)加强法官队伍建设,确保司法公正廉洁。我院始终把队伍建设放在各项工作的首位,结合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我们采取了一系列加强队伍建设的工作举措,提出了“重教、严管、厚爱”六字方针,组织开展了“队伍建设年”活动、“照镜子、洗灰尘”活动、“大学习、大讨论”活动、调解年活动、专项执法检查活动、“强化素质年”活动等一系列活动,建立实施了“五个一”系列化学习制度和评比活动,利用自身优势组织法官开展各种形式的业务培训等等。同时,又制定出台了一系列加强队伍建设的长效工作机制,比如聘请省市人大代表和社会各界人士为廉政监督员,最大限度地将各项工作置于外界监督之下,实现了以监督促规范、以监督促廉洁、以监督促公正,确保了干警审判、执行权利的正确行使,有效遏制了违法违纪现象的发生。通过一系列科学管理措施的运用和审判工作卓有成效地开展,队伍现状明显改善,法官素质明显提高,工作干劲明显增强,办案质量与效率明显提升,塑造了人民法院和人民法官的良好形象,涌现出了像凡心友这样的模范人物,法院的队伍建设得到了党委、政府的充分肯定,受到了人民群众的普遍称赞。

  (三)积极推进司法改革,打造活力新机制。我们认真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改革精神,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导下,积极稳妥地推进法院改革。一是落实“公开审判”原则;二是坚持质量立院,全面提升办案的质量和效率;三是畅通涉诉信访渠道,开通司法便民“绿色通道”;四是高度重视制度建设,不断强化内部管理。法院的管理机制步入了科学化、规范化的轨道。

  (四)坚持党的领导,自觉接受人大监督,确保法院工作健康发展。坚持党的领导,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是人民法院做好各项工作的根本保证。对重要工作的部署和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及时向县委、人大报告,主动加强与县委政法委、人大常委会的联系沟通,建立健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检查法院工作和旁听案件制度。一年来,我们虚心接受人大常委会及社会各界对法院工作的评议,认真听取意见和建议,并及时改进了工作。对人大监督的案件和人本文来源: http://www.reader8.com大代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落实专人督办,做到件件有结果,案案得落实。

  (五)讲全局顾大局,倾心服务县委中心工作。我们以服务县委中心工作为己任,尽心尽力,不辱使命。一是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淮阳”建设,派出100名精兵强将分赴100个行政村,扎实开展“包村创平安”工作。二是开展“抗震救灾”献爱心活动,广大干警三次为地震灾区捐款50000余元,向残疾人基金会捐款6000余元。同时,为弘扬正气,向见义勇为基金会捐款5000余元。三是在三夏期间和冬季“严打”期间,抽调干警千余人次,抽调警车200余辆次,用于专项资金七万余元,昼夜巡逻,确保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四是积极参与我县国家旅游城市和园林城市创建等,法院内部卫生和分包卫生区常年保持整洁,切实做到了领导重视、措施得力、资金保障、人员到位。

  二、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

  近两年来,我们在深入开展学习科学发展观活动的同时,又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和“大学习、大讨论”活动,积极探索法院队伍建设的新路子,大力加强法院队伍建设,取得了较好的效果,广大干警的政治业务素质和执法水平得到明显提高,树立了淮阳法院的新形象。但是,当前法院自身还存在诸多问题:个别干警执法不严格,有吃请受礼现象,个别干警廉洁自律意识差,工作责任心不强,精神壮态不佳;个别干警对科学发展观的认识还比较肤浅,在如何服务科学发展,保证自身科学发展上,思考还不够深入、做得还不够到位;个别党员干部的思想观念、能力素质与科学发展观要求还不完全适应,在党性党风方面还存在一些需要改进的地方;效率不高、执行不力的问题严重影响了法院和法官形象。

  究其原因,有以下几点:一是个别干警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不牢,执法思想存在偏差,与时俱进的意识不强;二是个别干警忽视、放松学习,专业知识不能适应新形势下审判工作的需要;三是个别干警廉洁自律意识不强,防腐拒变的能力差;四是个别干警服务意识、大局意识、宗旨意识不强;五是法院内部对干警的思想政治工作做的还不够。

  法院目前存在的这些问题,已经严重影响了法院和法官的整体形象。如果不认真加以解决,势必影响法院在人民群众中的司法公信力,势必分散县委、政府发展经济的精力,势必影响淮阳社会的和谐稳定。

  我们认为:通过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有助于解决我院发展中存在的执法思想上的认识问题,正确处理好公正与效率的关系、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关系、司法为民与维护司法权威的关系、依法独立审判与主动接受监督的关系;有助于创新人民法院的体制机制,构建起一整套与新形势、新任务相适应的科学发展的新机制。

  三、今后的措施

  做好新形势下的法院工作,要求我们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十七大关于加强和改进政法工作的战略部署及关于政法工作及法治建设的一系列重大理论观点、重大战略思想和重大政治原则,把科学发展观作为新时期法院工作的指导思想和评价法院工作的重要标准,加强组织领导、采取得力措施,进一步提高法院工作水平,促进法院工作全面科学发展。

  (一)要把科学发展观确立为新时期法院工作的指导思想,进一步更新工作思路。

  确立法院工作正确的指导思想,不仅是法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而且有利于增强做好法院工作的使命感、责任感。法院一定要增强政治敏感性,准确理解科学发展观的精神实质、主要内涵和基本要求,自觉更新工作指导思想和工作思路,用科学发展观来统一思想,把思想认识统一到党的十七大精神上来,统一到“三个至上”指导思想上来,统一到中央和省委的决策部署上来。坚持不懈地对法院干警进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切实增强党性意识、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通过全面加强各项审判、执行工作和自身建设,不断提高司法能力和水平,认真履行神圣职责。要把科学发展观贯彻于法院工作的始终,统筹兼顾人民司法事业发展中的一系列重大关系,始终不渝地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道路,坚持党对人民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

  (二)要把统筹发展确立为法院服务大局的价值取向,进一步增强审判工作服务大局的意识。

  科学发展观的根本要求是统筹兼顾,法院要更好地为党委的中心工作服务,必须全面把握和深刻领会这一变化,主动更新为大局服务的价值取向,不断增强服务大局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刑事审判坚持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依法惩处各类刑事犯罪,切实增强群众安全感,教育挽救失足未成年人,预防和减少犯罪,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民商事审判要结合今年的“调解年”活动,按照省院的统一部署,坚持“调解优先、能调不判”的原则,实行全员调解、全程调解,建立健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综合发挥诉讼、调解、和解、协调等调处手段作用,大力推行“马锡五”审判方式,健全人民陪审员机制,运用多种措施和多方面力量,着力实现“司法和谐”,真正实现案结事了;行政审判坚持实现监督支持依法行政与保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的有机统一,运用法律智慧和政治智慧,建立协调处理新机制。积极参与平安淮阳建设,扎实开展打击“两抢一盗”专项活动和百名干警包村创平安工作,努力在维护社会安全稳定上有新作为。要通过学习实践活动,真正把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转化为公正高效司法的实际行动。各业务部门要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要努力把握审判工作规律,在“一台一表一办法”、“审判流程管理”等审判机制的基础上,着力加强审判管理、创新完善法院审判管理的机制;按照“四个一办案”理念、“四无”办案目标和“调解年”的要求,确保办案质量、办案效率、办案效果,努力办更多的“和谐案、精品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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