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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发展观活动公安部门大总结

2009-12-19 
 通过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不仅有力地推动了各项工作,而且在完成规定动作的同时,紧密联系公安实际、选准和创新自选动作,做到高标准启动、严要求推进、高质量落实。这些具有普遍指导意义的经验和做法,将为参加下一批学习实践活动的全省市、县公安机关提供有益的借鉴。

  同志们:

  按照中央和省委的统一部署,省公安厅机关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从2008年9月底开始启动至今,历时5个多月,圆满完成了三个阶段九个环节各项工作任务,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效。今天上午,厅党委组织了学习实践活动群众满意度测评,社会各界代表、基层民警代表、机关党员民警代表共133人参加测评,满意率为97.74%,比较满意的占2.26%,没有不太满意和不满意意见。还提出9条具体建议。下面,受徐书记委托,代表公安厅党委,作总结报告。

  一、开展学习实践活动的总体情况和主要做法

  根据省委学习实践活动实施方案,省公安厅党委在省委第二指导检查组的有力指导下,紧密结合公安工作和厅党委、厅机关的实际,研究确定以“规范执法行为、和谐警民关系”作为活动主题,分别制定了厅党委、厅机关的活动实施方案,逐阶段、按计划严格实施,扎实有序推进。厅党委班子成员、副巡视员,厅直属单位的党员领导干部、全体在职和离退休党员民警共1053人、公安现役部队党员共2308人参加了学习实践活动。活动中,我们突出厅党委班子和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这个重点,始终贯彻坚持解放思想、突出实践特色、贯彻群众路线、正面教育为主的主要原则,紧紧围绕提高思想认识、解决突出问题、创新体制机制、促进科学发展的要求,实现了党员干部受教育、科学发展上水平、人民群众得实惠的总体目标。王金山书记、王三运省长来厅检查、调研、指导工作时,对省公安厅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扎实推进公安工作所取得的成绩,给予了充分肯定。省委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对省公安厅的学习实践活动予以肯定,省公安厅是学习实践活动第一阶段书面交流的15个单位之一。主要做法是:

  (一)高度重视,为学习实践活动的有序开展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省委第一批学习实践活动动员部署后,我们坚持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把学习实践活动作为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来认真落实,作为一项牵动全局的中心工作来统筹推进。厅党委成立了专门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先后多次召开厅党委会、领导小组会,讨论研究活动开展的具体事项。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厅党委书记、厅长徐立全同志高度重视学习实践活动,亲自动手制定方案、作动员、上党课、组织厅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把关过问活动安排和推进情况、带队到基层调研,为全厅作好表率。厅党委成员分别联系指导一个处室、总队,作为学习实践活动的联系点,全程参与、指导联系点的活动开展。厅直各单位党组织确定了责任领导和联络员。按照“党员不漏、程序不缺、进度不滞后、标准不降低”的要求,建立了相应的工作责任机制,形成了环环相扣、步步推进,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厅学习实践办建立了分工联系指导处室制度,采取转段申请审批、按阶段统一小结动员部署、座谈交流、督导检查等多种方式,跟进掌握、分类指导和及时调度各单位的活动开展。

  (二)狠抓学习,深刻把握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对公安工作提出的新要求。坚持把学习贯穿于学习实践活动的全过程,通过扎实深入的理论学习,不断加深对新时期公安工作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的认识和理解,进一步统一全体党员民警的思想和行动。在参学人员上,厅党委和领导干部率先学、带头学,带动全体党员民警共同认真学习领会科学发展观。在学习内容上,把公安工作应对当前严峻的经济形势变化做为学习实践活动最生动的教材,认真组织学习了中央、省委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学习了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总书记视察安徽重要讲话、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全国政法工作会议、省委八届九次全会、全国公安厅局长会议精神,学习了中央领导、省领导讲话、党课辅导报告精神等,通读了规定书目。在学习方式上,采取召开厅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会、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面上学习与专题辅导、培训相结合,以及开设“学习论坛”、组织学习交流会、召开纪念改革开放30周年座谈会、开展“以科学发展为指导,推动公安工作改革创新”大讨论、“科学发展在身边、我为崛起献良策”建言献策活动等多种形式,以增强学习效果。活动中,徐书记在厅机关做了专题党课报告,厅党委成员、厅直各单位主要领导给民警做党课报告或专题辅导175次。厅直各单位集中学习全部达到20个学时以上,邀请专家辅导72次,处级以上领导班子成员撰写心得体会文章近200篇,组织各类培训4226人次。一些厅直单位组织开展了拓展训练、利用手机短信和公安网页开展“你问我答”、组织党员民警到江汽集团、小岗村和发达地区实地考察学习等活动,取得较好的效果。

  (三)深入调研,努力在调研中理清思路、破解难题、推动实践。坚持把深入学习与深入实践相结合,通过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找准解决突出问题的突破口、切入点,不断增强运用科学理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围绕“规范执法行为、和谐警民关系”主题,立足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公安工作的新期待、努力把握公安工作发展规律、推动公安工作与时俱进和改革创新等现实要求,厅党委研究确定了10个调研课题,由厅党委委员带头领题开展调研活动,组织有关职能部门实施课题攻坚。厅直各单位班子成员结合本部门本警种实际和工作职能,确定了70个重点调研课题。调研中,厅直各单位先后派出859名民警,深入到603个基层所队,召开了3786人次参加的座谈会,征求意见建议360条。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形成了80余篇有情况、有分析、有对策,针对性、指导性和可操作性较强的专题调研报告,为厅党委科学决策,为厅直各单位改进工作提供了重要依据。

  (四)群众参与,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我们坚持开门搞活动,广纳谏言、广聚民智,学习实践活动的主要步骤、重大活动和关键环节都请群众参与、让群众评价、接受群众监督,并广泛征求意见建议。在活动中,组织开展了以“规范执法行为,和谐警民关系”为主题的“万名民警访平安”大型主题实践活动,全省共有18847名(次)民警参加了此次活动,发放《主题活动征求意见表》15.8万余份,调查走访社会各界群众26.3万余人次,征集群众意见、建议3.6万余条。在此基础上,按照公安部的统一部署,又组织开展了“公安民警大走访”活动。在活动中,与17个市公安局、83个省直相关部门开展了上下互动和左右联动,征求意见建议。召开了“两代表一委员”、特邀监督员、服务对象和基层民警代表座谈会,设置了意见箱,在“中安在线”等三大门户网站和厅内部网上开辟专栏,共收集各类意见和建议200余条,经整理归并为10类57条。邀请基层民警和服务对象代表参加厅机关活动动员和转段动员会,请“两代表一委员”、特邀监督员、基层民警和服务对象代表和厅机关全体民警一起评议厅党委班子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情况分析检查报告,一起进行群众满意度测评。整个学习实践活动中,群众直接参与面之广,在近年来各种学习教育活动中是不多见的。

  (五)解决问题,扎实推动整改措施的落实。坚持边学边改、边查边改,把解决实际问题作为带动整个学习实践活动的中心环节,整体协调进行整改、上下联动进行整改、全警参与推动整改。厅党委在认真听取群众意见、逐一梳理问题的基础上,制定了整改落实方案,确定了学习实践活动中要重点整改解决的7个方面突出问题,明确了35项整改措施和实事,进行了任务分解,并建立了由厅党委抓总、分管厅领导牵头、各相关单位按职能进行整改的工作责任机制,做到整改项目、措施办法、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完成时限和实际效果“六明确”。目前,各项工作措施正在不断推进,已经有部分具体问题得到解决,其它问题也将逐步得到解决。特别是针对当前经济形势带来的社会稳定问题,厅党委始终作为重中之重,认真开展好工作。推动公安工作科学发展的“三项建设”工作,也取得了积极进展。厅机关还通过和76家相关单位左右联动的方式,协调解决了各相关单位、职能部门单独难以解决的问题53个。

  (六)着眼长远,从制度上巩固和扩大学习实践活动的成果。坚持立足当前和着眼长远相结合,在解决现实存在的具体问题的同时,着力通过建章立制、完善制度,形成长效机制。目前,在前几年开展制度清理,进行“废、改、立”的基础上,已经在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深入推进公安信息化建设、大力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积极构建和谐警民关系、深化“三基”工程建设、深入推进队伍正规化职业化建设、加强自身建设推进公安机关内部科学管理等方面相继制定出台了一些新的意见、制度,有的已经付诸实施,有的即将印发执行,有的正在征求修改意见、作进一步论证和完善。制定、修订了省公安厅工作规则、公文处理办法、会议管理规定三个文件;出台了《关于2008-2012年全省公安机关反腐倡廉工作规划》,正制定和完善《关于2009-2011年公安“三基”工程建设三年规划》、《关于大力加强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安信息化建设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谐警民关系建设的意见》、《关于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的意见》、《省公安厅机关干部人事工作定期通报会议制度》等。一系列体制机制的创新,为公安工作可持续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证。

  二、学习实践活动的主要收获和成果

  在学习实践活动中,我们努力把学习的收获、认识的成果转化为推动公安工作科学发展的实际能力和具体成效,在更高层次上进一步解放思想、创新观念、开拓思路,积极探索提升工作水平的新途径,使各项工作更加符合发展的规律、时代的要求和群众的愿望,有力地提升了公安工作的整体水平,取得了显著成效。据省统计局调查显示,2008年度群众对公安工作满意度和安全感分别为94.9%、94.2%,均比上年度上升1.1个百分点。2008年12月23日,国务委员、公安部部长孟建柱批示:“今年以来,安徽公安工作进展快,成效明显,社会效果好。望进一步总结经验,戒骄戒躁,开拓进取,在维护社会稳定、建立和谐警民关系、推动公安工作长远建设方面创造新的经验。”厅机关学习实践活动的主要收获和成果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在事关公安工作科学发展的重大问题上形成了广泛共识。通过学习实践活动,厅机关全体党员民警进一步深化了对科学发展观的深刻内涵、精神实质和根本要求的理解、把握,增强了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经反复征求意见、讨论、论证、修改、评议、完善,形成了《中共安徽省公安厅委员会领导班子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情况分析检查报告》,厅直各单位也形成了领导班子分析检查报告,成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推动我省公安工作科学发展的指导性文件,在事关公安工作科学发展的重大问题上形成了广泛共识。我们深刻认识到,公安工作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一是必须始终坚持坚定的政治方向,听从党的指挥;二是必须始终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三是必须始终坚持立警为公,执法为民;四是必须始终坚持预防为主,打防结合;五是必须始终坚持强化基层,夯实基础;六是必须始终坚持专群结合,依靠群众;七是必须始终坚持抓好队伍建设,加强自身建设;八是必须始终坚持解放思想,改革创新。

  (二)在服务大局上进一步增强了工作主动性和实效性。紧紧围绕省委“推进科学发展,加速安徽崛起”的活动主题,在深化对省情、警情的认识上进一步解放思想,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推动安徽加速崛起的重大战略部署,更加积极主动地找准服务安徽奋力崛起的结合点、切入点和着力点,进一步理清了服务大局的思路、明确了服务大局的努力方向。厅党委提出,要提高领导公安工作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能力,使公安厅机关工作和队伍建设更加符合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努力把我省建设成为全国最稳定的省份之一,为安徽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以推动公安工作科学发展上水平为主题,召开了全省公安局处长会议,对2009年公安工作进行部署。全省各级公安机关积极优化发展环境,着力转变不适应不符合科学发展观的思想观念,着力解决影响和制约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立足公安职责,积极探索符合市场经济内在要求和运行特点的公安行政管理体制机制,深化审批制度改革,落实便民利民惠民措施,激发社会创造活力,努力为全省改革开放、创新创业提供政策促进和制度保障。特别是从去年四季度开始,超前研究、积极应对经济增速放缓和农村改革给公安工作带来的新挑战,超前预测对治安形势的影响,超前谋划公安机关的应对措施;重点打击处置非法集资、非法传销等涉众型经济犯罪,积极做好稳控工作;坚持舆社情会商制度,及时将有关社会稳定和涉及公安工作的重要舆情信息进行汇总,为领导决策服务。

  (三)在落实严格公正文明执法的要求上取得了新进步。厅党委紧紧抓住严格、公正、文明执法这条公安工作的生命线,努力以科学的理念、和谐的方法改进执法工作,把转变执法理念的成效更加充分地体现到具体执法实践中去。大力推行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对轻微违法行为以纠正和教育为主,防止因生硬执法、粗暴执法、不文明不规范执法等造成被执法者的对立和不满;对办理治安案件、化解社会矛盾、处理信访问题等,强调运用调解手段,努力做到定分止争、案结事了。全面推行执法档案制度、旁听庭审制度、基层法制员制度,进一步加强执法制度体系建设。深入实施案例点评制度、继续下派执法质量服务队,积极创建执法示范单位,大力树立执法标兵,组织开展“三考”工作,公安民警执法能力进一步提升。建立信访案件责任评查追究制度,修订公安机关执法质量考评办法,注重日常考评工作,执法监督体系进一步完善。在2008年执法质量抽查中,存在问题的刑事卷宗比率较上一年度下降16.8%,行政卷宗比率下降33.4%,基本实现了执法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政治效果的统一。

  (四)在保障和改善民生上采取了更加有力的措施。厅党委把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民生问题摆到突出位置来抓,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努力回应好人民群众对社会平安、公平正义和公共服务等方面的新期待,努力把公安工作的成效更多、更直接地体现在促进社会和谐、惠及人民群众上。深入推进平安创建活动,进一步改革和加强了城乡社区警务工作,完善了社会治安防控体系。组织开展了“打黑除恶”、命案侦破、打击“两抢一盗”、抵制互联网低俗之风、户口清理、电动车助力车乱穿行、盲流人员作案滋扰等专项行动,整治治安混乱地区,整治省级重点区域,整治校园、企业周边环境,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治安问题,不断增强群众安全感。推出了一系列便民利民惠民新举措,包括提高办证办照时效、实行机动车号牌自主选号、扩大按需申领护照和港澳“个人游”范围等,不断提高服务群众水平。积极构建和谐警民关系,进一步深入开展亲民爱民活动,组织开展“万名民警访平安”、“公安民警大走访”、“警营开放日”、“警民相约警务室”等亲民爱民活动,为群众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特别是在“万名民警访平安”活动中,认真开展“基层述职”、“机关走访、座谈”、“媒体调查”,深入基层、深入实际、深入群众,了解广大群众对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的新期盼,掌握公安工作中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最需要解决的问题,开展送温暖、服务群众9.5万余人次;发放治安防范宣传册(页)50万本(张);及时开展查处、打击整治活动967次;出台便民、利民、惠民措施1088条,为老百姓当场解决问题4194个,梳理出需要进一步调查研究的问题2066个,移交其他部门的问题516个,群众比较满意,社会效果良好。

  (五)在抓机关带基层上实现了新的发展。围绕努力建设学习型、创新型、服务型高效能公安机关的目标,结合开展大学习大讨论活动和公安“三基”工程建设,厅党委着力在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上下功夫,通过进一步落实为基层办实事、规范内部管理、精简会议和文件、实行网上办公等措施,使机关形象进一步改善,服务意识进一步增强,工作效能进一步提高,服务、推动了基层工作的发展。学习实践活动期间,组织开展了全省公安机关“三基”工程建设检查考核验收,圆满完成了为期三年的既定目标任务,一些工作如规范县级公安机关机构设置、警力下沉、公用经费保障、无房所队建设、基层公安信息化建设等,有的提前完成,有的超额完成,有的走在全国前面,各项工作亮点纷呈,增加了基层警力,增强了基层实力,激发了基层活力。

  (六)在加强公安队伍建设上迈出了新步伐。把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与加强队伍建设结合起来,坚持用科学发展观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坚定地担当起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捍卫者的重任,队伍的活力不断得到激发,队伍的精神面貌有了可喜进步,战斗力明显增强。大力加强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2008年,合肥、芜湖两市公安局被评为全国二级示范单位。积极构建“大教育”、“大培训”网络化格局,全面推行“战训合一、轮训轮值”训练模式,民警素质进一步提升。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全省公安科技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公安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通过深入开展“立功创模”活动,树立了一批先进典型。组建三批援川警队,全力协助松潘县公安机关维护灾区社会治安稳定、服务灾区人民群众、加强灾区公安基层基础工作,被公安部荣记集体一等功。广泛宣传抗雪救灾、抗震救灾等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筹建“英烈补助基金”组织,建立年休假、体检、文化育警等从优待警制度,努力营造和谐警营。探索建立绩效考核体系和办法,引导了各项工作的科学均衡发展。坚持从严治警,坚决执行“五条禁令”,认真开展“加强纪律作风建设、构建和谐警民关系”专项教育,继续抓好述职述廉、廉政谈话和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在学习实践活动分析检查阶段,专门部署开展了纪律作风集中教育整改活动,取得明显成效。

  通过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不仅有力地推动了各项工作,而且在完成规定动作的同时,紧密联系公安实际、选准和创新自选动作,做到高标准启动、严要求推进、高质量落实。这些具有普遍指导意义的经验和做法,将为参加下一批学习实践活动的全省市、县公安机关提供有益的借鉴。

  三、存在的不足以及下一步工作打算

  回顾总结学习实践活动,我们清醒地认识到,这次学习实践活动只是在有限的时间内实现了有限的目标。就阶段性的学习实践活动本身来说,还存在一些不足和薄弱环节,主要是:理论学习的深度和广度不够;各单位之间存在工作力度不平衡、成效不一致的情况;积极探索、大胆创新还不够;建立的长效机制还有待实践检验。

  学习实践活动作为一项集中教育活动虽然将告一段落,但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努力回应人民群众新期待是一项长期的任务和永恒的主题,需要不断深化、不断提高、不断探索、不断创新。为切实巩固和发展学习实践活动的成果,我们将继续抓好学习不放松,抓好整改不松劲,抓好成果转化不撒手,不断完善制度建设,并采取有效的措施,促进市、县公安机关开展好学习实践活动,推动全省公安机关深入持久地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推动公安工作科学发展上水平。

  同志们,新形势、新任务对公安工作提出了新要求、新挑战。我们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扎实抓好巩固和深化学习实践活动成果的工作,进一步坚定信心、振奋精神、锐意进取、扎实工作,全力做好维护社会稳定各项工作,以优异成绩向建国60周年献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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