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岁之前,她随父姓,姓陈。没有户口,没有名字。
六岁之后,她随母姓,姓李。没有户口,没有名字。
九岁之后,她随继父姓,姓赵。没有户口,没有名字。
十九岁时,她被半卖半嫁给一个三十多岁的瘸子。从此开始随夫姓,姓江。没有身份证,没有结婚证,没有户口,没有名字。
二十一岁,她生下第一个孩子,女孩,取名小引。
二十三岁,她生下第二个孩子,女孩,取名招弟。
二十四岁,她生下第三个孩子,女孩,孩子因早产而夭折,还没有来得及取个名字。像她一样,这个孩子纵然活着,对这个家庭来说也是多余的。
二十七岁,她生下第四个孩子,这次是个男孩,取名尔贵。
没出月子,婆婆和瘸子丈夫就把她赶出了家门,她开始沿街乞讨。
半个月后,她被一辆急速行驶的汽车撞死在十字路口。肇事司机是本地一家屠宰场的老板,财大气粗,撞死一个人如撞死一条狗。他愿意拿出三十万来赔偿死者家属,了结此事。
这是她一生中赚到的第一笔钱,也是最后一笔钱。
她的陈姓父亲、李姓母亲、赵姓继父与江姓丈夫都来了,在她面前,他们个个哭得如丧考妣,引得围观者也不由自主地掉下几滴泪来。
一小时后,他们各自以亲人的身份和她生前未尽赡养老人、抚养孩子的义务为借口,协议瓜分了赔偿款。
其实,她天生聋哑,一岁时失明,生前不认识任何一个亲人。
在此之前,我也不认识她,但作为她的远房亲戚,我参加了她的葬礼。
她的坟墓很小很偏僻,几乎和她生前一样渺小,一样不引人注意。墓前没有石碑,甚至也没有木碑。因为除了她的生卒年,除了第三人称“她”,除了她用过的一个比一个短暂的姓氏,我们这些亲人真的不知她到底叫什么名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