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对于实施标识管理的进境转基因产品,检验检疫机构核查标识:
(1)符合《农业转基因生物标识审查认可批准文件》的,准予进境;
(2)不按规定标识的,重新标识后方可进境;
(3)未标识的,不得进境。
2、对列入于实施标识管理的进境转基因产品:
(1)如申报是转基因的,检验检疫机构实施转基因项目的符合性检测。
(2)如申报是非转基因的,检验检疫机构进行转基因项目抽查检测。
单选题:
列入实施标识管理的农业转基因生物目录的进口产品,由检验检疫机构实施转基因项目的符合性检测或抽查检测。( )
答案:对
3、检验检疫机构按照国家认可的检测方法和标准进行转基因项目检测。
4、经转基因检测合格的,准予进境,如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作退货或者销毁处理。(重要考点)
(1)申报为转基因产品,但经检测其转基因成分与批准文件不符的;
(2)申报为非转基因产品,但经检测其含有转基因成分的;
(二)过境转基因产品的报检
要事先向国家质检总局提出过境许可申请,并提交资料,国家质检总局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日内做出答复,对符合要求的,签发《转基因过境转移许可证》并通知进境口岸检验检疫机构;对不符合要求的,签发不予过境转移许可证,并说明理由。
过境转基因产品进境时,货主或其代理人须持规定的单证和过境转移许可证向进境口岸检验检疫机构申报,并由出境口岸检验检疫机构监督其出境。
对改换原包装及变更过境线路的过境转基因产品,应当按照规定重新办理过境手续
第三节 入境食品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于2009年2月28日通过并予以公布,自2009年6月1日施行。
一、报检范围
食品是指各种工人食用或者饮用的成品和原料以及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药品的物品,但不包括以治疗为目的的物品。
判断题:
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药品,不以治疗为目的的进口物品,应按照食品报检。( )
答案:对
二、报检要求
1、标签审核
食品标签是指在食品包装容器上货附于食品包装容器上的一切附签、吊牌、文字、图形、符号说明物。预包装食品:预先定量包装或者制作在包装材料和容器中的食品。
《食品安全法》规定预包装食品的包装上应当由标签。标签应当标明下列事项:
(1)名称、规格、净含量、生产日期;
(2)成分或者配料表;
(3)生产者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
(4)保质期;
(5)产品标准代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