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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司考刑事法精编解析一(2)

2013-05-15 

  【常见错误】不要将日常生活上的因果关系同刑法上的因果关系加以混淆。刑法上的因果关系具有定 型性,是指“实行行为”与“犯罪结果”之间的关系。刑法上的因果关系之所以重要,就在于它的“出罪” 功能,排除人们日常生活当中“只要有危害后果,就要负刑事责任”的错误观念,考生应当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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