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分析题
1.“老师,您还记得小飞吗?我至今不明白他在什么地方得罪了你?难道只因为他家杀了猪,没有送您一些肉吗?那次,小飞感冒了,吃了药之后上课犯困,你就借题发挥,在寒风凛冽的冬日,让小飞去外面罚站;而自己却若无其事地关上门,在温暖的教室里继续面色平静地讲课。你知道你的做法让我们多伤心吗?后来,小飞重感冒住院一个星期,你却没有一点愧疚之意,竟然说,这样不守纪律的学生就该给他点教训。小飞的父亲来学校,给你带来了几支人参,你终于喜笑颜开,不再难为小飞了。可是老师,你知道那人参是怎么来的吗?那是小飞的父亲在工地上干了两个月之后,用赚来的工钱给小飞卧病在床的母亲买来补身体的。评三好学生了,评上的人能保送上重点高中。你频繁地家访,在经过吃吃喝喝的比较之后,决定推荐小勇。尽管他是班里后几名的学生,并且常违反校规校纪,是纪检专栏上的‘常驻代表’。老师,请你不要再滥用你的权利了!还我们一方净土吧!”
问题:
请分析此案例中教师的主要问题及危害?对于学生“犯困”和班级评“三好学生”这样的事,作为教师,你认为应怎样对待?为什么?
【考查要点】本题是对教师职业行为规范的考查。
【参考答案】(1)存在的问题:此案例中教师存在的主要问题是为师不廉、执教不公,从而导致对学生的严酷对待。主要危害:从教师方面讲,案例中教师的做法,扭曲了师生关系,损害了教育行风,会导致对学生心灵的污染;从学生的角度看,案例中教师的做法严重损害了学生的身心健康。
(2)对于学生“犯困”一事给予询问和了解,教师应在查明原因后予以关心,对其带病学习给予赞赏或肯定;对班级评“三好学生”一事,应按照民主程序做到公正公开。因为关心爱护学生是教师的重要职责;公正公平是保障学生合法权益、维护学生切身利益所必需的。
2.某小学三年级有个学生叫扬扬。两年前扬扬的爸妈离了婚,扬扬与妈妈生活在一起,两年来扬扬的爸爸从不来看望扬扬,也不给扬扬抚养费。前不久,扬扬的妈妈下岗了,一个月只有300元生活费,家里生活很困难,扬扬的妈妈想让扬扬辍学。
你认为扬扬该怎么办?
【考查要点】本题是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考查。
【参考答案】《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十一条规定,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送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条件不具备的地区的儿童,可以推迟到七周岁。《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按照以上法律规定,虽然扬扬的爸爸妈妈已经离婚了,但扬扬和爸爸之间的亲子关系是改变不了的,扬扬的爸爸仍然有抚养扬扬的义务,必须负担扬扬义务教育的费用,并把扬扬抚养成人。扬扬的爸爸如果不给抚养费.扬扬可以请妈妈代自己去法院告爸爸,法律会帮助扬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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