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应税收入与业务招待费等费用计提基数的关系:
可以作为计算费用扣除基数的项目 | 营业收入 | 主营业务收入 | 销售货物 |
提供劳务 | |||
让渡资产使用权 | |||
建造合同 | |||
其他业务收入 | 材料销售收入 | ||
代购代销手续费收入 | |||
包装物出租收入 | |||
其他 | |||
视同销售收入 | 非货币性交易视同销售收入 | ||
货物、财产、劳务视同销售收入 | |||
其他视同销售收入 | |||
不做基数收入 | 固定资产盘盈;处置固定资产净收益;出售无形资产收益;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易收益;债务重组收益 | |||
罚款净收入;捐赠收入;政府补助收入 | |||
其他(营业外收入核算的、上述未列举的营业外收入 |
7.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
(1)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结转以后纳税年度扣除。
(2)企业申报扣除的广告费支出应与赞助支出严格区分。赞助支出不得扣除。
【典型例题】
2008年某居民企业实现商品销售收入2000万元,发生现金折扣100万元,接受捐赠收入100万元,转让无形资产所有权收入20万元。该企业当年实际发生业务招待费30万元,广告费240万元,业务宣传费80万元。2008年度该企业可税前扣除的业务招待费、广告费、业务宣传费合计( )万元。
A.294.5
B.310
C.325.5
D.330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销售商品涉及现金折扣的,应当按扣除现金折扣前的金额确定销售商品收入金额。
业务招待费: 2000×0.5%=10(万元),30×60%=18(万元),按10万元扣除。
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 2000×15%=300(万元),小于实际发生额320万(240+80),按300万元扣除。可税前扣除合计=10+300=310(万元)
8.环境保护专项资金
企业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有关规定提取的用于环境保护、生态恢复等方面的专项资金,准予扣除。上述专项资金提取后改变用途的,不得扣除。
9.租赁费
(1)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固定资产发生的租赁费支出,按照租赁期限均匀扣除。
(2)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入固定资产发生的租赁费支出,按照规定构成融资租入固定资产价值的部分应当提取折旧费的,分期扣除。
10.劳动保护费
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劳动保护支出,准予扣除。
11.公益性捐赠支出
公益性捐赠,是指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公益性群众团体或者县级(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规定的公益事业的捐赠。
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不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扣除。年度利润总额,是指企业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计算的年度会计利润。
【典型例题】
2008年某居民企业主营业务收入5000万元、营业外收入80万元,与收入配比的成本4100万元,全年发生管理费用、销售费用和财务费用共计700万元,营业外支出60万元(其中符合规定的公益性捐赠支出50万元),2007年度经核定结转的亏损额30万元。2008年度该企业应缴纳企业所得税( )万元。
A.47.5
B.53.4
C.53.6
D.54.3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会计利润=5000+80-4100-700-60=220(万元)
公益性捐赠扣除限额=220×12%=26.4(万元),税前准予扣除的捐赠支出是26.4万元。
应纳企业所得税=(220+50-26.4-30)×25%=53.4(万元)
【典型例题】
某企业将成本为100万元的资产货物对外捐赠,该产品的市场价格200万。假设当年该企业的会计利润为1000万。对于该部分的处理:企业所得税的处理要分两部分进行:
第一步:企业所得税:视同销售收入200万,成本100万,(注意200万可以作为计提广告费和招待费基数,增值税:200×17%。
会计处理:不确认收入,会形成税会差异,做纳税调整增加处理。
第二步:要按视同捐赠的处理原则进行处理。捐赠成本=100+200×17%=134万,税法允许扣除的捐赠支出=1000×12%=120(万元),纳税调整增加14万。
12.有关资产的费用
企业转让各类固定资产发生的费用,允许扣除。企业按规定计算的固定资产折旧费、无形资产和递延资产的摊销费,准予扣除。
13.总机构分摊的费用
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就其中国境外总机构发生的与该机构、场所生产经营有关的费用,能够提供总机构出具的费用汇集范围、定额、分配依据和方法等证明文件,并合理分摊的,准予扣除。
14.资产损失
企业当期发生的固定资产和流动资产盘亏、毁损净损失,由其提供清查盘存资料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准予扣除;企业因存货盘亏、毁损、报废等原因不得从销项税金中抵扣的进项税金,应视同企业财产损失,准予与存货损失一起在所得税前按规定扣除。
15.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税法规定准予扣除的其他项目。如会员费、合理的会议费、差旅费、违约金、诉讼费用等。
16.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1)企业发生与生产经营有关的手续费及佣金支出,不超过以下规定计算限额以内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不得扣除。
①保险企业:财产保险企业按当年全部保费收入扣除退保金等后余额的15%(含本数,下同)计算限额;人身保险企业按当年全部保费收入扣除退保金等后余额的10%计算限额。
②其他企业:按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中介服务机构或个人(不含交易双方及其雇员、代理人和代表人等)所签订服务协议或合同确认的收入金额的5%计算限额。
(2)除委托个人代理外,企业以现金等非转账方式支付的手续费及佣金不得在税前扣除。企业为发行权益性证券支付给有关证券承销机构的手续费及佣金不得在税前扣除。
(3)企业不得将手续费及佣金支出计入回扣、业务提成、返利、进场费等费用。
(4)企业已计入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相关资产的手续费及佣金支出,应当通过折旧、摊销等方式分期扣除,不得在发生当期直接扣除。
(5)企业支付的手续费及佣金不得直接冲减服务协议或合同金额,并如实入账。
(6)企业应当如实向当地主管税务机关提供当年手续费及佣金计算分配表和其他相关资料,并依法取得合法真实凭证。
【总结】
项目 | 扣除标准 | 超标准处理 |
职工福利费支出 | 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 | 当年不得扣除 |
拨付的工会经费 | 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的部分准予 | 当年不得扣除 |
职工教育经费支出 | 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5%的部分准予扣除, | 当年不得扣除;但超过部分准予结转以后纳税年度扣除 |
利息费用和借款费用 | 见上面的表 | |
业务招待费 | 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 | 当年不得扣除 |
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 | 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l5%以内的部分,准予扣除。 | 当年不得扣除;但超过部分,准予结转以后纳税年度扣除。 |
公益性捐赠支出 | 不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扣除。 | 当年不得扣除 |
资产损失 | 要注意和增值税中进项税额转出的问题的结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