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耕地占用税
一、纳税义务人和征税范围
(一)纳税义务人
耕地占用税是对占用耕地建房或从事其他非农业建设的单位和个人,就实际占用的耕地面积征收的一种税。
耕地占用税的纳税义务人,是占用耕地建房或者从事非农业建设的单位或者个人,为耕地占用税的纳税人。
(二)征税范围:
1.“耕地”是指种植农业作物的土地;包括菜地、园地。园地包括花圃、苗圃、茶园、果园、桑园和其他种植经济林木的土地。
2.占用鱼塘及其他农用土地建房或从事其他非农业建设,也依法征收耕地占用税。
3.占用已开发的滩涂、草场、水面和林地,由省、自治区和直辖市结合情况确定是否征收耕地占用税。
4.在占用之前3年内属于规定范围的耕地或农用土地,也视为耕地。
【典型例题-2011年考题】根据耕地占用税有关规定,下列各项土地中属于耕地的有( )。
A.果园
B.花圃
C.茶园
D.菜地
『正确答案』ABCD
『答案解析』上述四项都属于耕地。
二、税率、计税依据和应纳税额的计算
实际占用耕地面积(平方米)×适用定额税率
经济特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和经济发达且人均耕地特别少的地区,适用税额可以适当提高,但最高不得超过规定的当地适用税额的50%。
三、税收优惠和征收管理
(一)下列情形免征耕地占用税:
1.军事设施占用耕地;
2.学校、幼儿园、养老院、医院占用耕地。
(二)减征规定:
1.铁路线路、公路线路、飞机场跑道、停机坪、港口、航道占用耕地,减按每平方米2元的税额征收耕地占用税。
2.农村居民占用耕地新建住宅,按照当地适用税额减半征收耕地占用税。
农村烈士家属、残疾军人、鳏寡孤独以及革命老根据地、少数民族聚居区和边远贫困山区生活困难的农村居民,在规定用地标准以内新建住宅缴纳耕地占用税确有困难的,经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报经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可以免征或者减征耕地占用税。
3.免征或者减征耕地占用税后,纳税人改变原占地用途,不再属于免征或者减征耕地占用税情形的,应当按照当地适用税额补缴耕地占用税。
【典型例题1】下列各项中,应征收耕地占用税的有( )。
A.铁路线路占用耕地
B.学校占用耕地
C.公路线路占用耕地
D.军事设施占用耕地
『正确答案』AC
『答案解析』BD免征土地占用税。
【典型例题2】下列各项中,可以按照当地适用税额减半征收耕地占用的是( )。
A.供电部门占用耕地新建变电站
B.农村居民占用耕地新建住宅
C.市政部门占用耕地新建自来水厂
D.国家机关占用耕地新建办公楼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农村居民占用耕地新建住宅,按照当地适用税额减半征收耕地占用税。
(三)征收管理:
1.获准占用耕地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在收到土地管理部门的通知之日起30日内缴纳耕地占用税。
2.临时占用耕地,应当依规定缴纳耕地占用税。纳税人在批准临时占用耕地的期限内恢复所占用耕地原状的,全额退还已经缴纳的耕地占用税。
3.占用林地、牧草地、农田水利用地、养殖水面以及渔业水域滩涂等其他农用地建房或者从事非农业建设的,征收耕地占用税。
4.建设直接为农业生产服务的生产设施占用前款规定的农用地的,不征收耕地占用税。
【本章总结】
一、房产税:1.纳税义务人与征税范围;2.税率、计税依据和应纳税额的计算;3.税收优惠;4.征收管理。
二、城镇土地使用税:1.纳税义务人与征税范围、2.计税依据和应纳税额的计算;3.税收优惠;4.征收管理。
三、耕地占用税法:1.征税范围;2.应纳税额的计算;3.税收优惠和征收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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