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质量工程师初级专业知识复习要点一
质量技术资格精讲之质量认证体系机构国家认可制度
国家技术监督局授权中国质量体系认证机构国家认可委员会(CNACR)负责实施质量体系认证机构国家认可制度。
组织结构
为确保有关利益各方充分参与和监督质量体系认证机构的认可过程,CNACR采取了由全体委员会议、专门机构、秘书处和认可评审人员构成的四层组织结构CNACR的上述组织结构的构成与工作方式遵循了国际标准化组织检评委员会(ISO/CNACR)226号文件《认证/ 注册机构评定和认可的基本要求》(ISO/IEC指南61)的相关规定,参照了其他国家认可机构的通行做法,结合我国国情,通过有关各方对体系认证机构过程的深入参与和监督,确保认可工作的公正性,在运作方式上具有科学性。
认可规范体系
我国的质量体系认证机构认可规范性文件体系总体上由两个层次组成,第一层次是由国家技术监督局依据《产品质量法》发布的《质量体系认证机构认可管理办法》[技监局认函(1995)361号],主要规定国家技术监督局和CNACR在质量体系认证机构认可工作的具体职能,以及质量体系认证机构认可的原则程序和获准认可后的基本权利义务,是我国质量体系认证机构国家认证机构国家认可制度的基础性管理规范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