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层次由国家技术监督局发布的《中国认证机构国家认可标志和中国质量认证人员国家注册标志管理办法》[技监局认函(1994)168号]和 CNACR发布的认可技术规范组成,其中CNACR认可技术规范又由三个系列组成,即:CNACR-100系列“基本要求”、CNACR-200系列“实施指南”、CNACR-300系列“专项要求”。在CNACR发布的认可技术规范文件中,CNACR-110《质量体系认证机构认可基本要求》等同采用了国际准则ISO/CASC0227《质量体系评审和认证/注册机构的基本要求》(即ISO/IEC指南62)的全部要求,《质量体系认证机构认可程序》采用了ISO/CASCO226《认证/注册机构评审和认可的基本要求》(即ISO/IEC指南61)中有关认可程序的规定要求,CNACR-210《质量体系认证机构认可基本要求的说明》采用了《IAF关于ISO/CASCO227(第二次修订)的使用说明》的相应内容,其他CNACR认可要求和程序规范文件也是在参考有关国家认可机构同类文件的基础上制订而成。因此,CNACR整个认可技术规范文件体系在技术上具有国际性,符合有关国际准则和通行做法,同时在管理上又体现了国情,从而为我国质量体系认证的运作实现国际接轨,确保体系认证的质量奠定了技术规范基础。
认可程序
1 质量体系认证机构向CNACR秘书提出认可申请
2 CNACR秘书处审查申请,决定是否受理
3 CNACR秘书处指派认可评审人员组成评审组,由评审组实施认可评审,包括文件评审、现场评审和审核观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