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满足城市环境的要求
(4)满足各种工程管线布置的要求
3、城市道路系统规划的程序
城市道路系统规划是城市总体布局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不是一项单独的工程技术规划设计,而是受到很多因素的影响和制约。一般规划程序如下:
(1)现状调查,资料准备
①城市用地现状和地形图:包括城市市域或区域范围和中心城区范围两种图,比例分别为1:25000(或1:50000)、1:10000(或1:5000)。
②城市发展经济资料:包括城市发展期限、性质、规模、经济和交通运输发展资料。
③城市交通现状调查资料:包括城市机动车、非机动车数量统计资料,城市道路及交叉口的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交通量分布资料和过境交通资料。
(2)城市道路系统初步规划方案
(3)交通规划初步方案
(4)修改道路系统规划方案
(5)绘制道路系统规划图
(6)编制道路系统规划文字说明
4、城市道路分类
城市道路既是城市的骨架,又要满足不同性质交通流的功能要求。作为城市交通的主要设施、通道,首先应该满足交通的功能要求,又要起到组织城市用地的作用,城市道路系统规划要求按道路在城市总体布局中的骨架作用和交通地位对道路进行分类,还要按照道路的交通功能进行分析,同时满足 "骨架"和"交通"的功能要求。因此,按照城市骨架的要求和按照交通功能的要求进行分类并不是矛盾的,两种分类都是必须的,应当相辅相成、相互协调。两种分类的协调统一是衡量一个城市的交通与道路系统是否合理的重要标志。
(1)国际(按城市骨架)的分类
①快速路
②主干路
③次干路
④支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