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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重点:第七章第一节(1)

2013-04-22 

第七章 劳动关系管理
第一节 集体劳动争议与处理程序

  1、集体合同的协商
  1)决定劳动条件标准的约束因素:国家标准、市场因素(宏观经济状况、企业所处的行业、其他工会组织的集体协商结果的影响效应、工会组织的团结程度、集体协商各方的交涉技巧与公共关系能力)。
  2)集体协商策略:
  谈判的特征:谈判的不确定性(本身的不确定性、未来的不确定性)、谈判问题的多维性。
  策略:确定谈判的目标和各种项目的先后顺序;妥协和让步。
  3)建立利益协调型的劳动关系
  集体协商的前提有二:不同群体在力量上维持均衡;各群体都应将各自的利益追求限定在双方继续合作的程度之内。
  利益一体是计划经济的基本特征,我国已经向利益协调型劳动关系转变,主要表现在:
  (1)劳动关系主体明确化(用人单位和劳动者);(2)劳动关系多元化;(3)劳动关系复杂化;
  (4)劳动关系动态多变化;(5)劳动关系的利益协调机制趋向法制化。
  2、团体劳动争议处理程序
  特点:争议主题的团体性;争议内容的特定性;影响的广泛性。
  因签订集体合同发生争执的处理程序:当事人协商;由劳动争议协调处理机构协调处理(申请和受理签订协调处理方案、进行协调、制作协调处理协议书、30+15)。
  当事人的和平义务:(发生争议时,当事人应当进行协商、在申请和协商处理期间,也不得采取过激行为)。旅行集体合同发生争议的处理:当事人协商;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法院审理。中大集体协议和团体劳动争议处理对策:自觉并积极参与劳动争议处理机构的调剂、仲裁活动或人民法院的诉讼活动积极参与因签订集体合同而产生的团体争议的协调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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