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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教师资格考试幼儿教育学模拟题三(2)

2013-03-31 

  参考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

  1.C 2.B 3.A 4.B 5.D

  6.C 7.A 8.B 9.A 10.C

  二、判断题

  1.(×)智育不仅要促进儿童智力发展,还要培养儿童的求知兴趣和学习习惯等。

  2.(×)美育的重要实施途径是日常生活。

  3.(√)

  4.(√)

  5.(×)幼儿的发展必须是全面的发展,各个方面不可偏废。

  三、名词解释

  1.教育目的:指通过教育过程把受教育者培养成为什么样质量和规格的人。我国的教育目的是由国家管理教育最高决策层规定的,是对全国各级各类教育提出的、统一的、人才培养的规格和要求。我国幼儿园教育的目标是“对幼儿实施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的教育,促进其身心和谐发展”。幼儿园教育目标是完成幼儿园教育任务、提高幼儿园教育质量的重要指导思想,国家通过这一目标对全国幼儿园教育进行领导和调控。

  2.发展适宜性:指幼儿教育方案在充分参考和利用现有儿童发展研究成果的基础上,为每名儿童提供适合其年龄特点、适合其个别差异性的课程及教育教学实践。它包括两个层面的含义:一是年龄适宜性;二是个体适宜性。

  3.启蒙性原则:是指幼儿教育要对儿童进行最基本的、入门式的教育,为其以后的学习和发展打下初步的基础。幼儿教育的实质是启蒙教育。

  4.幼儿园的教育目标:实施保育和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对幼儿实施德、智、体、美诸方面全面发展的教育,促进其身心和谐发展。

  5.一日生活的整体功能:指保教结合、日常活动与教育活动相结合,处处渗透教育,在各个环节注意幼儿身体的养护,使之成为一个有机的整体。

  四、简答题

  1.制定幼儿保教目标的依据是:

  (1)幼儿园教育目标要符合我国社会发展和国情的需求。我国现有的政治经济制度和生产力发展水平是制定幼儿园教育目标的重要现实依据。一方面我国生产力飞速发展,人们的生活水平大幅度地提高;另一方面,人们对于学龄前儿童的培养目标仍然存在着认识上的偏差和一些错误的做法。这就要求幼儿园的教育目标要适合我国经济发展的需求和国情,并且成为指导人们正确培养孩子的纲领和原则。

  (2)幼儿园教育目标也要预见社会新的要求,具有前瞻性。世界正在进行一场新的技术

  革命,我国也毫不例外地处在这个潮流之中。这就要求教育不仅要面向本国社会的需求,还要面向世界,面向未来,以适应未来社会的发展、幼儿身心发展特征和规律。

  教育目标体现了教育者和社会对于教育对象的期望,这种期望是以幼儿身心发展水平和规律为基础的,这是制定幼儿园教育目标的重要依据。

  2.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理解幼儿的全面发展教育。

  (1)幼儿的全面发展是幼儿自身应有的需要和权利。1998年11月20日,联合国大会一致通过了《儿童权利公约》,公约指出生存与发展是儿童的基本权利。《幼儿园工作规程》中的第六条也体现了对幼儿发展权利和保护的重视。

  (2)幼儿的全面发展应是指幼儿德、智、体、美等几大方面都发展。由于德、智、体、美这几方面是一个有机的结合体,它们彼此相互联系又相互作用。因此,幼儿园课程要能推动幼儿在这几方面的均衡发展,要进行整体设计。

  (3)幼儿的全面发展具体来说应是幼儿身心各方面的和谐发展。幼儿的发展除了身体、认知、语言的发展,还应有社会性、情感、交往和道德等方面的发展。

  (4)幼儿的全面发展应是指通过教育促进每一个幼儿在原有水平上得到充分发展。

  (5)幼儿全面发展应是引导幼儿生动活泼、主动发展的过程。教师设计的活动应符合幼儿的需要,让幼儿充分地活动、主动地活动,力求使幼儿的活动性贯穿于活动发起、进行和结束的全过程中,使幼儿的活动达到预期的目的且能充分发挥其创造性。

  (6)幼儿的全面发展是与适应未来社会对人才素质的要求紧密关联的。培养全面发展的人才是时代的召唤和社会的需要,我们的幼儿教育应顺应社会的需要,在幼儿教育现有目标基础上,渗透未来社会对人才素质的要求。

  3.儿童观是指对儿童的认识、看法以及与此有关的一系列观念之总和。简言之,就是社会或成人怎么看儿童,把他们看成是什么样的存在。

  现代儿童观认为:儿童是与成人平等的、独立的、发展中的个体,社会应当保障他们的生存和发展,应当尊重他们的人格尊严和权利、尊重他们的发展特点和规律、尊重他们的能力和个性,应当为他们创造参与社会生活的机会。这一新的儿童观给20世纪中、后期的儿童教育带来了令人鼓舞的发展,特别是教育观念的深刻变化,保障了儿童的受教育权、发展权。儿童教育不仅在量的方面飞速扩展,而且在质的方面日益优化,确立了现代儿童教育民主化、科学化、个性化的发展方向。

  4.幼儿的冲突是其沟通不畅的最激烈的表现形式,多发生在物的分配或活动机会的选择时。正确地认识和对待幼儿的冲突是教师的基本技能之一。应当看到,幼儿冲突并不一定是坏事,冲突本身及其解决是幼儿之间沟通的重要途径,也是幼儿社会性发展、认知发展的重要途径。帮助幼儿正确地对待冲突、习得解决冲突的策略,通过冲突理解人际交往的规则、认识自己和别人的权利、克服自我中心等,是幼儿园教育的重要内容。由于幼儿在冲突时是很难倾听对方意见的,因此教师就事论事地处理或轻率地介入其中往往效果不佳。

  研究表明,教师的这一技能和能力实际上涉及较大的范围,而不仅仅是在冲突发生后如何调解。比如,在平时一贯地为幼儿提供合作、分享、互相尊重的机会或模仿的榜样;通过日常生活或多种活动让幼儿认识到他人的行为举止、爱好或情感不一定和自己是相同的,应当相互尊重;让幼儿有机会体验争执而不解决问题所造成的失败或失望,学习简单而有用的对付冲突的策略,体验“商量”、“对话”的价值;引导幼儿自己解决冲突,而不依靠成人。

  五、论述题

  1.为适应现代幼儿教育的发展,幼儿教育工作者应树立下列观点:

  (1)儿童是幼儿教育的主体。过去人们认为,儿童只是幼儿教育的客体,是实施幼儿教育的对象。现在必须指出的是,儿童同时也是幼儿教育的主体。这种主体与客体的统一性或同一性,使教师在教育教学过程中的作用显得更为复杂和独特。教师既要尊重和发展儿童的主体性、主动性、独立性、创造性,不可主观地指挥一切或包办代替,又要发挥教师的指导作用,促进儿童这一客体的全面健康发展。另外,教师也要对儿童有统一的教育要求,这些要求也要与儿童个性特点相结合,兼顾儿童个人发展水平、兴趣爱好;不可忽视儿童的个别特点,机械统一。

  (2)实施德、智、体、美、劳等全面发展的教育要因人而异。儿童发展是一个多方面、多层次的动态过程,幼儿教育要全面促进这一动态过程方方面面的发展,而不可顾此失彼、重教轻育、重智轻德或忽略其中任何一方面的教育。当然,由于儿童先天遗传素质或个人潜能所致,可因人而宜地实施有所侧重的教育,即力求在“均衡中突出重点”,而不是机械、死板、生硬地要求“一碗水端平”。

  (3)幼儿教育的内容和方法要符合“发展适宜性”要求。幼儿在不同的年龄阶段有不同的发展任务,不同的身心发展内容也存在不同的发展关键期。“发展适宜性”这一概念则要求我们重视儿童身心发展水平和年龄特点,采用与儿童发展水平相适宜并能及时有效促进其发展的教育内容和方法,幼儿教育不应该“小学化”,更不能成人化。

  在符合“发展适宜性”这一前提下,各幼儿园可以在实验研究的基础上,根据本园特点采用不同的模式,这些教学模式可以是分科教学、综合教学、主题教学和单元教学,也可以把游戏作为主要教学方法,开展丰富多彩的教学活动。各幼儿园应该根据自己的环境、设备、师资和儿童的不同,创设出适合本地区、本民族、本园特点的课程模式,不可机械地求同化一。

  (4)游戏是幼儿期的主导活动和教育活动中的主导形式。《幼儿园工作规程》提出,各幼儿园要以游戏为主导活动形式,并贯穿在儿童一日生活之中,同时也要开展观察、散步、上课、娱乐、体育、劳动、自由活动等多种活动,不能让上课成为学龄前儿童的主要活动。在组织各种活动中,要做到集体、小组、个别的活动方法相结合,并提倡小组活动方式,这样做既可以使全体幼儿得到发展,同时也照顾到个别儿童,对于儿童的身心发展百利而无一害。

  在日常教育教学活动中,各幼儿园要注意贯穿“以游戏为主”的基本原则,做到“教育活动游戏化”和“游戏化教育活动”。让儿童通过各种教育教学游戏活动而得到全面的发展,这些活动可以是摆弄、操作、观察、实验等。在这些活动中,儿童通过动手动脑,获得直接经验,以发展儿童的智力,增长儿童的知识;也可以是与人的交往,这种活动可以更好地促进儿童的社会性发展。

  (5)家园配合,协同发展。家庭是儿童的第一所学校,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教师。幼儿教育要想取得积极的、巩固的教育成效,就必须取得家长在教育上的配合,吸收家长参与幼儿园的教育工作,让家长了解幼儿园的教育内容,做到家庭教育与幼儿园教育保持一致,对儿童共同进行教育,使儿童得到更好的发展。

  2.幼儿的“学”包括“接受学习”和“发现学习”两种方式。

  (1)接受学习。在教师使用直接“教”的方式时,与之相应的幼儿学习方式主要是“接受学习”。“接受学习”是幼儿的一种重要学习方式,也是今后学校学习的主要方式。所谓“接受学习”,是指学习者主要通过教师的言语讲授获得知识、技能、概念等的学习方式。如果教师能按照幼儿的身心特点来讲课,能让幼儿发挥主体性,学得有兴趣,能将教师传授的东西积极地消化、吸收,转化为自己的东西,而不是死记硬背,这样的话,幼儿的学习是主动的、有意义的。因此,把“教师讲、幼儿听”笼统地斥为机械灌输的说法是不对的。不过,对幼儿来说,这种方式不应当是他们的主要学习方式。

  (2)发现学习。在教师间接“教”的时候,幼儿的学习方式主要是“发现学习”,即幼儿通过动手操作、亲自实践、与人交往等去发现自己原来不知道的东西,从而获得各种直接经验、体验以及思维方法的学习方式。在幼儿期,这是比“接受学习”更适合幼儿的一种学习方式,特别有利于发挥幼儿的主体性,如激发幼儿的学习动机、发展其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培养主动参与的积极态度等。这些对幼儿的发展和终身学习都有重要意义的东西,在很大程度上被认为是可学而不可教的,即不能由教师像传授知识那样“教会”,只能通过幼儿自己的实践活动“学会”。但是,正如“接受学习”不一定是被动的一样, “发现学习”也不一定就是有意义的,它也可能变成机械的、盲目的尝试。如果幼儿在活动中完全没有积极的思维分析,就没有任何意义。

  幼儿的学习是否有意义,关键是教师能否激发幼儿的主动性,而不在于用哪种学习方式。教师应当根据需要,该直接教的就直接教,该让幼儿自己探索的就让幼儿去探索。强制灌输下的“接受学习”和放任自流下的“发现学习”,对幼儿的发展来说都是不利的。

  六、案例分析

  教师与幼儿进行沟通需注意的问题有四个方面。

  (1)注意倾听。教师要用语言和非语言的方式表示关注、接受和鼓励幼儿的谈话,在倾听时,教师要有耐心,还要细心揣摩和理解幼儿语言中潜在的意义。

  (2)注意身体姿势。一名具有良好沟通技巧的教师在与孩子谈话时,会注意自己的声音、姿态以及运用和强调的词语。

  (3)语言的表达要简明,易于理解。

  (4)在与孩子沟通的时候,教师可以表达自己的思想和情绪,使幼儿了解教师的想法,如在讲故事的时候,一个孩子老是打扰别人,影响小朋友们听故事。教师可以说:“当听我讲故事时打扰别人,别的小朋友都难听到故事,你自己也听不到,这让我觉得很失望。”教师用这样的语言表达出来自己的情绪和想法,使幼儿比较容易接受,其效果要比单纯的压制和责备好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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