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本位论主张教育目的应当从受教育者的本性出发,而不是从社会出发。他们认为,教育的目的在于把受教育者培养成人,充分发展受教育者的个性,增进受教育者的个人价值;在他们看来,个人价值高于社会价值,社会只有在有助于个人的发展时才有价值,评价教育的价值也应当以其对个人的发展所起的作用来衡量。社会本位论者相反,他们主张教育目的要根据社会需要来确定,个人只是教育加工的原料,他的发展必须服从社会需要;他们认为,教育的目的在于把受教育者培养成符合社会准则的公民,使受教育者社会化,保证社会生活的稳定与延续;在他们看来,社会价值高于个人价值,个人的存在与发展依赖并从属于社会,评价教育的价值只能以其对社会的效益来衡量。
6.制定教育目的的基本依据:(1)教育目的的制定受制于特定的社会政治、经济、文化背景:①教育的目的是社会的历史性与时代性的动态结合。②教育的目的受制于生产力和科学文化的发展水平。③教育目的随着人类社会的发展而演进。(2)教育目的体现了人们的教育理想;(3)教育目的的确定必须考虑受教育者的身心发展规律。(4)马克思主义关于人的全面发展学说是建立我国教育目的的理论依据。
7.当前教育目的的基本精神:(1)坚持社会主义方向,培养的是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2)培养全面发展的人,要求学生在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3)培养现代人的品质,独立个性和创新精神。
8.素质教育:(1)是面向全体学生的教育。(2)是全面发展的教育。(3)促进学生个性发展的教育。(4)是以培养创新精神为重点的教育。
9.普通中小学(包括实施九年制义务教育的小学、初中和高中)教育的性质是基础教育;它的任务是培养全体学生的基本素质,为他们学习做人和进一步接受专业(职业)教育打好基础,为提高民族素质打好基础。
10.义务教育是依照法律规定,适龄儿童和青少年必须接受,国家、社会、家庭必须予以保证的国民教育,它具有强制性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