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物流机构的组织形式
1、以储存型为主要职能的物流机构
(1)批发仓库
主要是储存商业批发部门收购进来的商品,然后向零售商店或其它商业批发部门陆续供应。根据要货单位的要求,一般需要办理商品的编配、拆零、分装、改装等业务。这类仓库的业务特点是数量大、批次多、吞吐频率高,大多设在消费地。
(2)零售仓库
主要是为零售商店短期存货。零售部门从批发部门进货后,一般要进行必要的拆包、检验、分类、分级,或进行分装、改装所进行的加工。这类仓库一般附设在零售商店内。规模大的零售商店可以在附近专设零售仓库。
(3)商业企业附属仓库
这类仓库由商业部门的批发企业和零售企业直接领导。
这种仓库能密切配合购销,有利于商业企业开展业务活动。由于这类仓库是一个商业企业独家使用,不利于充分发挥仓库的利用效率。
(4)商业物流企业所属仓库
这类仓库为多个商业批发企业和零售企业提供储存商品服务,是商业部门集中管理仓库的一种形式。由于统一使用仓容,仓库的利用率较高。
(5)储备仓库
主要是储存常年生产、季节消费,或季节生产、常年消费的商品。这类仓库可以设在商品运动的起点,也可以设在商品运动过程的终点。储备仓库对商品的养护要求较高。
(6)中转仓库
主要是解决商品在运输途中,由于换装运输工具暂时停留的需要。这类仓库一般设在车站、码头附近。也有一部分中转仓库与当地物流部门所属仓库结合在一起使用。
2、以流通型为主要职能的物流机构
以流通型为主要职能的物流机械,一般称之为物流中心。
物流中心是仓库在功能和形态方面发生变化的产物,反映仓库的一种新观念,它是仓库由储存型向流通型转变,由静态管理向动态管理转变的更高的组织形式。也有的是在原有的运输机构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又称为发运中心,主要任务是将商品发运到外地。还有专门从事中转业务的转运中心,以及以流通加工为主要内容的加工中心。但是,只有配送中心才是物流中心中数量比较多的一种。从经营主体来分,配送中心可以分为以下几种:
(1)批发商建立的配送中心
是指专业批发商建立的配送中心。这种配送中心把多个生产厂的商品集中起来,作为批发商的主体商品。这些产品既可以单一品种或者搭配向大、中、小型零售企业进行配送;也可利用自己的批发网络、销售渠道,联合中小零售企业成立连锁店,并建立配送中心为之服务。
(2)零售商建立的配送中心
是指大型零售店或专营店等零售企业所建立的配送中心。从批发商进货或从工厂宣接进货的商品,经过配送中心向自己的网点和柜台直接送货。这种配送中心可以及时不断地向自己的网点送货,不仅有利于减轻各网点内仓的压力,节约内仓占用的面积,而且还有利于减少库存总量。由于同居一个企业、在人事管理、财务、利益等方面有利于调节、统一,而且可以大大降低物流费用,从整体利益上收到很大效益。
(3)储运公司建立的配送中心
储运公司利用其优越的地理位置、完备的设施、铁路专用线及多年管理经验和经营上的优势,通过贷款、合股等形式筹集资金,对旧的库房、场址加以改进而建成的配送中心。这种配送中心除为批发商业服务外,还直接向零售店配送商品。此外,这种配送中心还可以为其它企业代理业务;开展租赁业务,向租赁者提供场地、设施、人员和管理等服务,为其开展配送业务。与批发企业各自建立的配送中心对比,它的特点是物流设施的利用率高,成本低,服务范围广,储运公司掌握自主权,且有经营灵活,便于管理等特点。
(4)批发企业与储运公司联合建立的配送中心
是指批发企业与储运公司通过使用、兼并、股份等多种形式联合建立的配送中心。这种配送中心建立后,改变了商品的传统流通渠道。货物可直接由工厂运送至配送中心。用户的订单由批发商汇总并按用户订购要求通知配送中心,零售店、用户也可直接向工厂订货,然后由配送中心直接向零售店、用户发货。通过联合,批发企业不仅扩大了仓库的面积,增加了储存能力,而且配送上门,提高了服务质量。对储运业来说,改变了过去坐等用户上门的被动局面,提高了仓库及车辆、设备的利用率,从而带动储运业的发展。批发商也可以把主要精力放在收集信息方面,及时把商品信息反馈给工厂,有利于商品结构调整,加速商品的流转。
(5)零售企业与储运公司联合建立的配送中心
是指大型零售企业或专营店通过委托、租赁的方式和储运企业联合建立的配送中心。零售企业可以利用储运公司的库房、设备,委托配送。零售企业只要把所需商品的数量、时间通知给配送中心,由配送中心统一安排,就可以合理把商品送到商场或顾客手中。这种方式可以做到少花钱、多办事。
(6)以商业企业集团为主的配送中心
是由商业企业集团组建的完成本企业集团商品供应或销售的配送中心。它是为适应集团的产品销售而组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