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商业系统物流组织形式与机构
(一)集中形式
即采取集中形式办理商品物流业务的物流企业,是一个独立核算单位,一般称为储运公司或储运站。它担负着若干个批发公司、批发站的商品物流业务,统一办理储存、运输、配送等物流工作。
集中办理物流业务的特点:
1、有利于提高仓库的使用效能。仓库由各专业批发公司分别管理,造成了忙闲不均,仓库利用率低。储运公司集中管理仓库,可以起到调剂各专业公司淡旺余缺的作用,充分发挥仓库的使用效能。
2、有利于与交通运输部门的联系协作,提高车胎装载率,加速商品发运。实行集中运输,改变了各专业批发公司、批发站分别向铁路、港口部门托运的多头运输,由储运公司统一与运输部门对口联系,可以做到密切配合,加强协调,加速商品发运。同时,对加强合理运输,提高整车比重,组织轻重搭配,有利于提高车船装载率,使运力得到充分利用。
3、有利于降低物流成本,提高经济效益。集中办理物流的物流企业,作为一个独立核算单位,有它自己的经济责任和经济利益,必然致力于加强经济核算,提高经营管理水平,降低物流费用。同时,集中办理物流业务后,仓库、汽车、专用线等物流设备的利用率,得以大大提高。通过组织合理运输和合装整车等措施,也大大降低了运输费用支出。
4、有利于物流的现代化和专业人才的培养
(二)分散形式
即采取分散形式办理物流业务的机构,它是商业经营企业的一个专业部门,一般隶属于专业批发公司或批发站,如市公司、地区公司以及大型零售商店或专营店的储运科、储运组和车队、仓库等,直接为本单位的商品流通服务。从全国来看,有相当大的一部分物流业务,由专业批发公司、批发站及大型零售商店或专营店分散管理。
分散管理物流业务的特点
1、有利于购销业务的配合。专业公司自办物流业务,购销业务与物流业务的联系,是在一个企业内部进行的。购、销、运、存各个环节之间配合比较密切,指挥比较方便。即使相互之间遇有矛盾,在一个单位解决也比较方便。
2、适合于零星商品的运输和储存。一般中小型商业批发企业和大型的零售商店,所经营的商品规格繁多、批次零星、吞吐频率高;有时还要拆箱发零。储存在仓库内还需要有货架、拆箱打包等装置和设备;在仓容使用上也较难与其他单位进行调剂;有的则是实行"仓批合一",批发站与所属仓库合在一处,商品供应范围大部都是在当地,市内运输比较方便。属于或类似于这种性质的机构,由商业经营部门自行分散管理较为有利。
3、适合于对有特殊性能商品的运输和储存。有的商业经营部门,所经营商品的性能较为特殊,对商品储存和养护条件较高,也不适合于与一般商品堆放,在商品运输上也不宜与其他商品拼车发运,或在运输时间上要求很高,对这类商品运输和储存都适宜于分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