㈣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由招聘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
1、笔试(100分)
①笔试采用闭卷答题的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为语文、时事政治、教育学和心理学,分值占比为4:1:5。时量150分钟。
报考初中教师的,语文考试内容不超出高中语文教材。
报考小学教师的,语文考试内容不超出初中语文教材。
教育学、心理学考试内容为专科师范院校所学课程。
②考试时间和地点:2012年8月6日,地点待定,详见《准考证》
③笔试成绩在南岳区党政门户网上进行公布。对笔试成绩有疑问的报考者,可在笔试成绩公布之日起3日内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提出查分申请。
2、面试(100分)
①按照同一职位的招聘人数与面试考生人数1∶3的比例从笔试成绩的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如入围末位名次出现成绩相同的,则末位名次的一并参加面试。
②面试形式。
采用试教的方式进行(其中心理咨询师职位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音乐教师岗位加试特长展示)。
③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报考者凭本人准考证、面试通知书及身份证(三者缺一不可)参加面试。
④面试内容:初中、小学相关科目教材,面试内容由评委临时确定。其中音乐教师岗位面试成绩为试教60分,特长展示(除钢琴外,器材自备)40分。每位考生面试时量控制在10分钟以内。
⑤评委:评委由招聘领导小组临时确定,封闭管理。
㈤综合成绩
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合成综合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㈥体检
按招聘职位1:1的比例,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对象。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人社部发〔2010〕12号和人社部发〔2010〕19号)规定执行,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组织体检,体检费由进入体检人员承担。进入体检人员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可在接到结果通知3日内申请复检一次。复检由招聘领导小组指定到原体检医院以外的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为准。因进入体检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缺,按照该职位已参加面试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进入体检,递补不得超过两次。
㈦考察、公示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师德师风等。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应聘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南岳区党政门户网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出现空缺时不再递补。
㈧聘用
拟聘用人员经招聘领导小组审定,按程序办理相关进编、聘用手续。招聘的小学语文、数学教师原则上安排到后山三乡小学任教。
被聘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大中专应届毕业生的见习期按原国家人事部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结束,考核合格的,予以继续聘用;考核不合格的,按规定办理解聘手续。
聘用人员在南岳区的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并签订协议。
三、纪律和监督
为确保南岳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顺利进行,维护招考工作的公正性和严肃性,区纪委、监察局进行全程监督,并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监督电话:56639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