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岳区2012年招聘中小学教师简章
一、招聘职位、人数与资格条件
㈠招聘岗位和数量。本次共招聘中小学教师35名,其中,初中教师8名,小学教师27名,具体职位见《南岳区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职位表》。
㈡应聘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热爱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政治思想表现好。
3、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条件和专业知识,但目前在南岳区公办学校、幼儿园连续代课2周年以上(截止时间:2012年6月30日)的教师,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其以上学历且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凭南岳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开具的证明也可报考小学教师职位。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年龄在30周岁以下(即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6、教师资格证要求。报考人员必须具备相应层次及以上的教师资格证书,2008年以前非师范院校毕业的报考者获得的教师资格证书,必须查验教育行政主管部门鉴章的教师资格认定审批表。
7、普通话达到二级乙等。
8、服从安排,愿意到边远山区、农村学校任教。
9、达到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详见南岳区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职位表》)。
10、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在读的非2012年应届大中专及以上毕业生、现役军人、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二、招聘程序
㈠发布公告
招聘简章在南岳区党政门户网发布,并在区内张贴,公告时间:2012年7月10日至18日。
㈡报名
1、报名时间:2012年7月19日至23日
上午8:00-12:00 下午3:00-6:00
2、报名地点:南岳区委组织部(南岳区行政办公大院一楼创先争优活动办公室)
联系电话:5685800
3、报名要求:
①凡符合报名条件者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证报名,填写《南岳区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一式二份,提供一寸近期免冠照片3张。
②每人限报1个职位,每人收取考务费100元。
③严格按照职位要求报名。个人条件与报考职位要求不符的,笔试成绩无效,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④报考者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㈢资格审查
考生报名时,区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领导小组(以下简称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报考者填报的信息,按照规定条件进行资格初审,疑难问题报请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并在报考者报名后的2日内提出审查意见。报考者可在填报信息2日后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招聘职位数与报名人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1∶5方可开考。达不到上述比例的个别岗位,经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可放宽至1:3,仍然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调减或取消招聘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