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输血查对制度依据卫生部《临床输血技术规范》的要求,制订抽血交叉配备查对制度.取血查对制度.输血查对制度。
1).抽血交叉配血查对制度
①.认真核对交叉配血单,病人血型验单,病人床号.姓名.性别.年龄.病区号.住院号。
②.抽血时要有2名护士(一名护士值班时,应由值班医师协助),一人抽血,一人核对,核对无误后执行。
③.抽血(交叉)后须在试管上贴条形码,并写上病区(号).床号.病人的姓名,字迹必须清晰无误,便于进行核对工作。
④.血液标本按要求抽足_血量,不能从正在补液肢体的静脉中抽取。
⑤.抽血时对验单与病人身份有疑问时,应与主管医生.当值高级责任护士重新核对,不能在错误验单和错误标签上直接修改,应重新填写正确化验单及标签。
2).取血查对制度到血库取血时,应认真核对血袋上的姓名.性别.床号.血袋号.血型.输血数量.血液有效期,以及保存血的外观,必须准确无误;血袋须放入铺上无菌巾的治疗盘或清洁容器内取回。
3).输血查对制度①.输血前病人查对:须由2名医护人员核对交叉配血报告单上病人床号.姓名.住院号.血型.血量,核对供血者的姓名.编号.血型与病人的交叉相容试验结果。核对血袋上标签的姓名.编号.血型与配血报告单上是否相符,相符的进行下一步检查。
②.输血前用物查对:检查袋血的采血日期,血袋有无外渗,血液外观质量,确认无溶血.凝血块,无变质后方可使用。检查所用的输血器及针头是否在有效期内。血液自血库取出后勿振荡,勿加温,勿放人冰箱速冻,在室温放置时间不宜过长。
③.输血时,由两名医护人员(携带病历及交叉配血单)共同到病人床旁核对床号,询问病人姓名,查看床头卡,询问血型,以确认受血者。
④.输血前.后用静脉注射生理盐水冲洗输血管道,连续输用不同供血者的血液时,前一袋血输尽后,用静脉注射生理盐水冲洗输血器,再继续输注另外血袋。输血期间,密切巡视病人有无输血反应。
⑤.完成输血操作后,再次进行核对医嘱,病人床号.姓名.血型.配血单.血袋标签的血型.血编号.献血者姓名.采血日期,确认无误后签名。将记录单(交叉配血报告单)贴在病历中,并将血袋送回输血科(血库)至少保存一天。
5.饮食查对制度
1).每日查对医嘱后,以饮食单为依据,核对病人床前饮食标志,查对床号名.饮食种类,并向病人宣传治疗膳食的临床意义。
2).发放饮食前,查对饮食单与饮食种类是否相符。
3).开餐前在病人床头再查对一次。
4).对禁食病人,应在饮食和床尾设有醒目标志,并告诉病人或家属禁食的原时限。
5).因病情限制食物的病人,其家属送来的食物,需经医护人员检查后方可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