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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护师辅导精华——护理工作的查对制度(1)

2012-07-02 
护理工作的查对制度具体有哪些呢?

  查对制度

  1.医嘱查对制度

  1).医嘱经双人查对无误方可执行,每日必须总查对医嘱一次。

  2).转抄医嘱必须写明日期.时间及签名,并由另外一人核对。转抄医嘱者与查对者均须签名。

  3).临时执行的医嘱,需经第二人查对无误,方可执行,并记录执行时间,执行者签名。

  4).抢救病人时,医师下达口头医嘱,执行者须大声复述一遍,然后执行,抢救完毕,医生要补开医嘱并签名。安瓿留于抢救后再次核对。

  5).对有疑问的医嘱必须询问清楚后,方可执行和转抄。

  2.服药.注射.输液查对制度

  1).服药.注射.输液前必须严格执行“三查七对”。三查:摆药后查;服药.注射.处置前查;注射.处置后查。七对:对床号.姓名.药名.剂量.浓度.时间.用法。

  2).备药前要检查药品质量,水剂.片剂注意有无变质,安瓿.注射液瓶有无裂痕;密封铝盖有无松动;输液袋有无漏水;药液有无浑浊和絮状物。过期药品.有效期和批号如不符合要求或标签不清者,不得使用。

  3).摆药后必须经第二人核对,方可执行。

  4).易致过敏药物,给药前应询问有无过敏史;使用毒.麻.精神药物时,严格执行《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规定》(卫医药 [2005]438号文件)。护士要经过反复核对,用后安瓿及时交回药房;给多种药物时,要注意有无配伍禁忌。同时,护理部要根据药物说明书,规范及健全皮试药物操作指引及药物配伍禁忌表。

  5).发药.注射时,病人如提出疑问,应及时检查,核对无误后方可执行。

  6).输液瓶加药后要在标签上注明药名.剂量.并留下安瓿,经另一人核对后方可使用。

  7).严格执行床边双人核对制度。

  3.手术病人查对制度

  1).手术室接病人时,应查对科别.住院号.床号.姓名.手腕带.性别.年龄.诊断.手术名称及部位(左右)及其标志,术前用药.输血前八项结果.药物过敏试验结果与手术通知单是否相符,手术医嘱所带的药品.物品(如cT.x线片)。评估病人的整体状况及皮肤情况,询问过敏史。

  2).手术护士检查准备手术器械是否齐全,各种用品类别.规格.质量是否合乎要求。病人体位摆放是否正确,尽可能暴露术野和防止发生坠床和压疮。

  3).手术人员手术前再次核对科别.住院号.床号.姓名.手腕带.性别.年龄.诊断.手术部位.麻醉方法及用药.配血报告等。洗手护士打开无菌包时,查包内化学指标卡是否达标,凡体腔或深部组织手术,手术前和术毕缝合前洗手护士和巡回护士都必须严格核对,共同唱对手术包内器械.大纱垫.纱布.缝针等数目,并由巡回护士即时在手术护理记录单记录并签名。术前后包内器械及物品数目相符,核对无误后,方可通知手术医师关闭手术切口,严防将异物留于体腔内。

  4).手术切除的活检标本,应由洗手护士与手术者核对,建立标本登记制度,专人负责病理标本的送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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