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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湖北枣阳市公开招聘14名高中教师(2)

2012-06-26 
报名时间:2012年6月29日至7月3日(节假日不休)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报名地点:枣阳市人事培训(考试)中心(枣阳市民主路23号、原人事办公大楼五楼),联系电话:0710-6311315。

  四、招聘办法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择优聘用。

  (一)笔试

  笔试由枣阳市人社局和教育局共同组织。

  1、 笔试科目

  笔试按照考用一致的原则,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专业知识,满分100分,按30%和70%比例合成一套笔试试题,《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法律、政治、经济、管理、历史、科技等,专业知识为报考学段、学科教学大纲规定的相应专业知识(报考汽车维修或数控的专业知识为物理学科知识)。

  2、 笔试时间

  2012年7月8日上午9:00---11:30

  3、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二)面试

  1、面试由市教育局和枣阳市人社局共同组织。

  2、笔试结束后,教育局按照学科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照岗位招聘计划1:3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

  3、面试采取讲课方式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成绩计算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分值各100分,分别按40%、60%的比例折算成总成绩。

  (四)体检

  笔试和面试结束后,教育局按招聘计划和综合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在指定的医院集中进行,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低确定拟聘用人员。因体检不合格,出现名额空缺,按综合成绩排序依次递补。

  (五)政审

  教育局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审 。因政审不合格出现的名额空缺,按综合成绩排序依次递补。

  五、聘用和管理

  1、教育局根据综合成绩排序、体检和政审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报枣阳市人社局审核后,统一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七天,拟聘用人员在公示期间被发现并查证核实确有违反考试考核纪律的,取消聘用资格,出现取消聘用资格或者考生自愿放弃情形的,依据此次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

  2、确定聘用人员。公示无异议的,考生与教育局签订就业协议和聘用合同,按规定办理相关人事手续。今年7月底前未取得毕业证(或未取得国家承认的岗位要求的学历)的考生,取消录取资格,不予办理相关手续。

  监督电话:0710-63214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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