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禁止携带、邮寄的入境动植物、动植物产品有哪些?
禁止携带、邮寄的入境的植物名录为:玉米种子、大豆种子、马铃薯块茎及其繁殖材料、榆属、插条、松属的苗和接穗、橡胶属的芽、苗和籽、烟属的繁殖材料和烟叶、小麦、以及水果茄子、辣椒、番茄果实、植物病原体(包括菌种、毒种)、害虫、有害生物体及其它转基因生物材料、土壤。
禁止携带、邮寄的入境的动物名录为:鸡、鸭、鹅、锦鸡、猫头鹰、鸽、鹌鹑、鸟、兔、大白鼠、小鼠、豚鼠、松鼠、花鼠、蛙、蛇、龟、鳖、蜥蜴、鳄、蚯蚓、蜗牛、鱼、虾、蟹、猴、穿山甲、猞猁、蜜蜂、蚕等;精液、胚胎、受精卵、蚕卵、生肉类、腊肉、香肠、火腿、腌肉、熏肉、蛋、水生动物产品、鲜奶、奶酪、黄油、奶油、乳清粉、皮张、鬃毛类、蹄骨角类、血液、血粉、油脂类、脏器等;菌种、毒种、虫种、细胞、血清、动物标本、动物尸体、动物废弃物以及可能被病原体污染的物品。
为什么对享有外交、领事特权与豁免的外交人员的入境动植物、动植物产品和其他检疫物也要实施动植物检疫?
出入境动植物检疫是全方位的,特别在入境检疫方面要堵住国外动植物病虫害传入我国的一切渠道,外交使团和个人携带入境动植物、动植物产品和其他检疫物也有可能染有动植物病虫害,并可能给我国的农林牧渔业生产造成威胁,只有通过检疫才能防患于未然,御疫于国门之外。我国的《外交特权与豁免条例》规定,外交人员的私人行李是免检的,但是,中国有关机关有重大理由推定其中装有检疫法规定管制物品的,可以查验。《领事特权与豁免条例》还规定,对领事人员的私人行李,中国有关机关有重大理由认为其中装有中国法律管制的物品,可以查验。因此,对享有外交、领事特权与豁免的外交人员的入境动植物、动植物产品和其他检疫物均需实施动植物检疫。
入境动植物、动植物产品和其它检疫物需要调离海关监管区或转关的应如何报检?
输入动植物、动植物产品和其它检疫物需要调离海关监管区的,货主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向入境口岸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报检,海关凭入境口岸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签发的《调离通知单》验放,货物运达指运地时,货主或者其代理人凭《调离通知单》通知有关口岸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属于转关货物的,货主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在入境时向入境口岸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申报;运达指运地时,应当向指运地口岸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报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