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保险合同
一、保险合同的特征与种类
A、保险合同及其特征
(一)保险合同是有偿合同
有偿合同是指因为享有一定的权利而必须偿付一定对价的合同。
保险合同以投保人支付保险费作为对价换取保险人对风险的保障
投保人的对价是向保险人支付保险费
(二)保险合同是双务合同
双务合同是指合同双方当事人相互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的合同
(三)保险合同是最大诚信合同
投保人方面
1、如实告知
2、在保险标的的危险增加时应及时通知保现人
3、对保险标的的过去、未来也要向保险人做出保证
保险人方面
1、应向投保人说明保险合同的内容
2、在约定的保险事故发生时,履行赔偿或给付保险金的义务等
(四)保险合同是射幸合同
指合同当事人中至少有一方并不必然履行金钱给付义务,只有当合同中约定的条件具备或合同约定的
(五)保险是附合合同
指其内容不是由当事人双方共同协商拟订
要点:
保险合同属于民商合同中的一种
保险合同不仅适用保险法,也适用合同法和民法通则
保险合同以投保人支付保险费作为对价换取保险人对风险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