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依法治国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客观需要,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是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障。
(1)依法治国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客观需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本质上是法治经济。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的巩固完善,按劳分配为主体的多种分配方式的有效运作,市场对资源配置基础性作用的发挥,国家对市场的宏观调控,市场主体的活动,市场秩序的维系,社会保障体系的建立和健全以及国际经济交往,都必须用法律予以规范、引导、制约和保障。市场经济不但要求必须有完备的法律,而且要求法律在市场经济活动中有崇高的权威,市场经济活动必须依法进行。所以,只有坚持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才能充分发挥市场经济的优势,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
(2)依法治国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依法治国作为一种治国方略是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从封建专制主义到资本主义民主法治,再到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在这一历史过程中,社会不断走向文明,人类不断获得更全面地发展。依法治国方略是我国充分吸收人类历史文明的优秀成果,结合现实需要而提出的。它标志着社会主义中国治国方式的重大转变,将极大的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提高人民生活水平,走向共同富裕;将加快我国民主政治建设步伐,使广大人民切实享有更广泛的自由、民主、权利;还可有效倡导和保证精神文明在社会各个领域的贯彻,推动社会的整体进步,保障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目标的实现。
(3)依法治国是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障。维护社会稳定,发展安定团结,是人民的最高利益,是我们各项事业顺利发展的前提。历史经验表明,法令行则国治国兴,法令弛则国乱国衰。保持国家稳定、长治久安,最根本最可靠最有效的办法是实行法治。法律具有稳定性、连续性、规范性、强制性的特点和优点,它的作用是长久的、普遍的、有效的,它可以有效地维护社会秩序、保护人民、惩治腐败、打击犯罪。只有健全和完善国家的各项法律和制度,实行依法治国,用法治的权威,才能维护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和社会秩序的稳定,保障国泰民安。
四、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本内容
依法治国的目标是建立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本内容包括:
(1)具有人们可以遵循的代表人民意志、反映人民利益、体现社会发展客观规律、富有时代精神和切实可行的比较完备的法律体系。
(2)具有健全的民主制度、完善的行政制度、公正的司法制度和有力的监督制度,有着高素质的国家公务员及执法、司法和法律监督人员,有着崇尚法治意识的人民群众。
(3)社会主义宪法和法律具有崇高的权威,立法机关依法立法,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司法,公民依法活动,国家机构权力受到法律的可靠保障和有效制约,,公民权利和自由有充分和切实的保障。
(4)人民当家作主,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依法享有最广泛的管理国家事务和社会各项事务的权力,法律代表和反映人民根本利益。
(5)维护社会主义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维护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追求共同富裕。
5.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本特征。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作为人民依法治国的一种政治体制,与资本主义法治国家相比,有本质的区别。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有以下基本特征:
(1)维护以公有制为主体,以国有经济为主导的社会主义经济基础。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公有制是社会主义的本质和最重要特征。国有经济又控制着国民经济命脉,在经济发展中起主导作用,发展壮大国有经济,对于发挥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增强我国的经济实力、国防实力和民族凝聚力,具有关键作用。维护、巩固和发展作为经济制度基础的生产资料公有制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任务和历史使命。同时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家要保护它们的合法权益,监督、管理它们,保障它们的健康发展。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还要维护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要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
(2)维护以工人阶级为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我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国家的这一性质决定了我国立法只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广大人民共同意志的体现,是实行人民民主专政和建设社会主义的有力武器。社会主义法律确认和保障人民民主、确认和保护人民的民主权利。同时,人民民主专政理论告诉我们,人民民主专政是对人民的民主方面同对敌人的专政方面的结合,只有对少数敌人实行专政,才能够充分保障大多数人的民主权利。因此,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体现和维护人民民主和对敌人实行专政的法治。
(3)维护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马克思主义深刻地揭示了人类社会历史发展的客观规律,是当代最科学、最先进、最革命的理论,它既以先进文化为基础,又是一切先进文化的旗帜。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是当代中国的马克思主义,是中国人民进行是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的指导思想,也是当代中国先进文化的宝贵结晶和伟大代表。如果动摇或放弃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地位,全党和全国人民就会失去共同的思想准则;如果在意识形态领域搞指导思想上的多元化,就会导致思想混乱和社会动荡。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必须维护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中的指导地位。在建设法治国家的过程中,特别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为指导,全面、准确地理解和把握江泽民“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从而保证我国法制建设的正确方向和依法治国战略任务的顺利实现。
(4)维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
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由无产阶级政党领导的法治。这是马克思主义国家理论和无产阶级专政学说所反复强调的基本原理。中国共产党是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共产党的领导是我们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特征和优势。坚持、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是我们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关键所在。因此,必须从严治党,加强党的领导思想、理论和组织建设,保证党始终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