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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额保险的必要

2010-08-11 
是保费水平和支付结构应与低收入群体的收入水平和收入来源相匹配,经营模式要能有效降低销售成本三是“买得到”,就是经营模式和服务网络要能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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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保监会主席助理陈文辉日前在国际保险 (资讯,产品,论坛) 监督官协会(IAIS)与中国保监会在山西太原共同举办的小额保险国际研讨会上表示,推动保险服务的普惠性是金融政策始终应坚持的目标,也是保险业发展的战略性机遇。

  2008年6月,中国保监会在山西等9个省(自治区)开展农村小额人身保险试点工作。一年来试点工作取得了可喜的成绩。截至2009年6月底,我国农村小额人身保险试点已扩展到19个省(自治区),共承保超过610万农民,保费收入超过1.4亿元,为农民共计提供超过810亿元的风险保障。

  陈文辉表示,发展小额保险应坚持可持续的原则:一是“愿意买”,就是小额保险产品一定要能满足低收入群体的真实保险需求;二是“买得起”,就是保费水平和支付结构应与低收入群体的收入水平和收入来源相匹配,经营模式要能有效降低销售成本;三是“买得到”,就是经营模式和服务网络要能渗透到低收入群体,让农民群众能够方便快捷的购买产品和接受服务;四是“买得值”,保险公司应能赔尽赔,做好保险服务,使低收入群体感到购买保险物有所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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