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境货物在产地预检的
出境口岸不明确的
出境货物在口岸并批的
需在出境口岸检验检疫并出证的
其他
检验机构可以对电子转单更改的情况:
对运输造成包装破损等原因减少数量、重量的
需在出境口岸更改工具名称、发货日期、集装箱规格及数量的
申报变更总值幅度不超过10%
所在地检疫机构同口岸检疫机构协商同意更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