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为建立健全处置2012年任县“5·16产品博览会”(以下简称博览会)突发公共安全事件应急机制,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公共安全事件的危害,指导和规范博览会突发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安全事件对参展人员、设备、场所的危害,保障参展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和合法权益,保持良好的展会环境。
1.2 编制依据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任县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制定本预案。
1.3 工作原则
以人为本、社会参与,依法规范、职责明确,统一领导、分级负责,资源整合、信息共享,平战结合、反应及时的原则。
1.4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2012年任县“5·16产品博览会”内的突发公共安全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1)、可能发生敌对、恐怖分子制造爆炸、投毒等违法活动及由此引起的群体性混乱。
(2)、可能发生不法分子在活动场所进行散发传单、拉横幅等违法活动及由此引发的群体性混乱事件。
(3)、可能发生因观众之间打架斗殴等非法或不文明行为引起的矛盾激发闹事事件。
(4)、可能发生因人群过于拥挤,导致挤、踩伤人员事件。
(5)、可能发生的重大交通事故事件。
(6)、可能发生的其他重大突发事件。
2 组织机构及职责
2.1 应急指挥机构与职责
成立2012年任县“5·16产品博览会”应急处置指挥部(以下简称应急处置指挥部)。应急处置指挥部根据博览会突发事件的态势和处置情况随时召开会议,研究决定博览会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的重要事项和重大决策,组织开展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应急处置指挥部由县政府县长任总指挥,成员由县财政局、县公安局、县工信局、县委宣传部、县卫生局、县商务局、县会展中心、县民政局、县发改局、县供电公司、县信访局、县城管局、县电视台、县工商联、县交警队、县消防中队、县质检局、县环保局、县移动公司、县联通公司等部门及各乡镇人民政府,开发区、农管委的负责同志组成。应急处置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
应急处置指挥部的职责是:根据需要,启动2012年任县“5·16产品博览会”应急预案;统一协调各成员单位的应急处置工作;组织指挥重大事件的查处工作;听取各成员单位应急处理工作情况汇报,督促指导各部门和单位开展工作;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突发事件及其处置进展情况。
2.2 各成员单位及职责
县公安局:负责领导、贵宾护卫,博览会现场治安、保卫、救援、交通管制及人员疏散安全工作。
县城管局:负责协助县公安局做好博览会现场治安、保卫、救援、交通管制及人员疏散安全工作。对城区主要街道、出入口和展会现场等重要区域进行净化美化。
县民政局:负责基本生活应急救援准备工作;转移安置现场公众,保障现场公众基本生活。
县财政局:负责博览会应急救援资金的筹集、保障和监督工作。
县卫生局:负责医疗卫生应急准备工作;组织现场医疗救护、控制疾病传染和卫生监督工作,参与对饮用水、食品等的监测工作;及时提出保护公众健康的措施与建议。
县交通局:优先安排应急救援人员、物资、设备、装备的运输。
县交警队:负责领导出行路线和其他参会人员的交通畅顺、交通安全。
县质检局:负责联系和组织检验检疫机构对出入博览会人员、交通工具、货物、饮用水、食品、行李、邮包等的监测工作。
县环保局:对城区周围的涉污企业实施管制,确保空气质量;提出保护环境和维护公众安全的措施与建议。
县消防中队:负责消防监测、排除消防隐患和消防应急准备工作,以及发生火灾后扑火工作。
县移动公司、网通公司、电信公司:负责博览会现场和应急响应时的通讯保障工作。
县供电公司:负责博览会现场和应急响应时的电力保障工作。
县委宣传部:负责组织指导各新闻媒体对博览会发生的突发事件进行客观、正面、及时报道,把握舆论方向,做好相关宣传工作。
县电视台:负责在指令下达后,向现场群众进行广播,通报事件处理进程,防止谣言滋生。
县信访局:负责博览会期间信访稳定和安全。
县工信局、商务局、会展中心、工商联:负责联系协调各参展企业和邀请企业,协助做好博览会突发事件处置工作。
各乡镇人民政府,开发区、农管委:负责联系协调本乡镇参展企业和邀请企业,协助做好博览会突发事件处置工作;协助和配合县政府相关部门对突发事件的调查处置。
3 预警、监测、信息报告和处置
3.1 信息监测与报告
应急处置指挥部成员单位依照相关职能,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理的原则,负责博览会安全工作的日常监管、信息收集及评估。
3.2 信息管理
各相关职能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工管委、农管委指定专人负责在博览会期间每天向应急处置指挥部办公室上报有关安全信息。遇有重大隐患或特殊情况应立即上报。应急处置指挥部办公室在收到各相关部门的上报信息后立即汇总,上报应急处置指挥部。
3.3 预警启动及发布
博览会举办中发生异常情况后,及时启动预警,各有关单位要进一步搜集情报,密切掌握事态发展动向,加强分析;相关职能部门要进入备战状态,落实各项保障措施,严密掌握事件发展动态。
4 应急响应
(1)突发事件发生后,博览会现场工作人员应立即将情况上报。县应急办获得突发事件信息后,立即分析事件严重性,及时向应急处置指挥部提出处理建议,由应急处置指挥部做出决策,并启动本预案。
(2)应急处置指挥部根据突发事件等级及事态发展情况,将成员单位划分为若干工作小组,开展工作。
(3)应急处置指挥部通知各成员单位向指挥部报到,接收指挥部统一指挥。
5 应急处置措施
(1)及时确定突发事件的原因和危害程度。突发事件发生后,有关部门要迅速判断安全事故的原因和严重程度,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同时报告应急处置指挥部。应急处置指挥部根据上报信息,确定突发事件级别,提出相应处置建议。
(2)制止混乱,及时疏散群众。相关责任单位要迅速发布通告,通报公众紧急危险情况,告知公众保持冷静,及时打开疏散通道,迅速、有序疏散现场群众。
(3)根据情况实行区域性交通管制,分流无关车辆、行人,确保救援通道畅通。根据事件严重程度和人员拥挤程度,经应急处置指挥部决定,由县政府发布命令,实行区域交通管制,防止人员过度拥挤,确保人员疏散和救援通道畅通。
(4)及时救护、救援,迅速组织力量对受伤人员现场救护或送往医院救治。对处于危险境地的人员组织力量全力解救。
(5)维护社会秩序。设置警戒带,划定警戒区域,维护社会秩序,确保社会稳定。
(6)做好新闻报道工作。在应急处置指挥部统一领导下,拟定宣传报道口径,协调解决新闻报道中遇到的问题。宣传报道要及时主动,准确把握,本着有利于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有利于事件的妥善处理的原则,注重社会效果,正确引导舆论。
6 后期处置
6.1 后期评估报告
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完毕后,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对处置情况进行评估。评估内容主要包括事件概况、现场处置概况、指挥机制运行情况、伤亡人员救治情况、采取措施的效果评价、应急处置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取得的经验及改进建议。评估报告上报县人民政府,并抄送市应急办和上级有关部门。
7 保障措施
7.1 通信保障
县移动公司、联通公司和电信公司负责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和紧急救援期间的通信保障工作。制定保障方案,提供技术、设备保障,建立应急指挥通信系统,确保紧急处置和救援行动的通信需要。
7.2 应急支援保障
7.2.1 应急队伍保障
应急处置指挥部成员单位及相关部门要建立处置队伍,制定保障方案,保证所需机械设备、工具及时到位;保证食品、药品、饮用水等生活用品的供应。
7.2.2 医疗卫生保障
县卫生局要建立功能完善、反应灵敏、运转协调的医疗救治体系。
7.2.3 经费保障
县财政部门要为应急处置工作提供经费保障。
7.3 物资储备保障
应急处置指挥部成员单位要根据需要,建立救援储备库,储备相应的救援装备,并负责维护、保养和更新,使之处于完好状态。
7.4 电力保障
县供电公司负责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和紧急救援期间的电力保障工作。制定保障方案,提供技术、设备保障,建立应急指挥电力保障系统,确保紧急处置和救援行动的电力需要。
7.5 宣传教育
要加强公众和参展企业应急避险知识的宣传,增强防范风险的意识,相关部门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宣传自救互救常识,培养公众遵纪守法、服从管理的习惯。
8 附则
8.1 本预案由应急处置指挥部办公室负责解释。
8.2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