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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三双”活动方案

2014-07-17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安全生产的一系列工作部署,进一步提升我县安全生产水平,根据《秦皇岛市人民政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安全生产的一系列工作部署,进一步提升我县安全生产水平,根据《秦皇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秦皇岛市安全生产“三双”活动方案>的通知》(秦政[2012]65号)要求,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双创、双打、双迎”安全生产实践活动。现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宗旨,以“双创”为载体,以“双打”为手段,以“双迎”为重点,进一步强化基层基础,强化责任落实,强化专项整治,着力解决基层薄弱、基础脆弱问题,着力推进安全生产社会化、专业化、科学化水平,着力提升安全生产综合保障能力,努力实现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工作内涵
“双创”:即创建安全发展示范县区,创建安全文化示范企业。“双打”:即打击生产经营领域非法违法违规行为,打击建筑施工领域非法违法违规行为。“双迎”:即安全迎暑期,安全迎“十八大”。
三、总体目标
通过开展“三双”实践活动,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基层建设,夯实安全生产基础工作,提升安全监管能力和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坚决杜绝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遏制一般事故,为暑期及党的“十八大”召开提供安全保障,努力实现安全生产与社会经济同步协调发展。
四、工作内容
(一)创建安全发展示范县
1、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体系。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发〔2010〕23号、国发〔2011〕40号文件精神以及《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暂行规定》有关法律法规,健全完善相关配套规章制度和技术标准,形成系统完善、适应我县特点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体系,以此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效能。  
2、建立资金保障体系。加大安全生产财政投入及资金管控力度,逐步建立安全生产预防专项资金制度、强制性风险抵押金制度、从业人员实行安全生产责任个人保证金制度、强制性工伤保险金制度,提高社会安全保障能力。县安监局、乡镇安监站、工业园区安监所、行业主管部门安监股室办公经费要足额到位,监管机构正常运转。
3、强化安全监管体系。建立健全县安监局、乡镇、工业园区、村、生产经营单位及各行业管理部门六级监管机构,做到机构、编制、人员、经费、装备、设备“六落实”,逐步实施安全监管网格化、信息化、科学化管理。
4、健全安全文化体系。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年”各项举措,强化从业人员特别是进城务工人员的安全知识培训,大力普及中、小学安全知识教育,注重发挥工会组织、新闻媒体、社区基层组织、社团组织对安全生产的宣传和舆论监督作用,不断提高全民法规意识和安全防护技能。
5、完善应急救援体系。加快非煤矿山、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冶金、燃气、特种设备、道路管线、消防、旅游等有关行业与领域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加强应急预案的编制、备案、发布,加大应急救援设施、设备、器材建设,强化应急救援人员演练,逐步形成反应灵敏、运转高效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体系。
6、建立危险源监控体系。加强重大危险源监控预警及动态监管、监测预警体系建设,制定完善重大危险源建档、检测、评估、分级、跟踪、监控机制,逐步形成严密的监控网络体系,确保公共安全。
7、建立安全诚信体系。制订完善全县安全生产诚信管理制度和诚信等级评估标准,形成企业安全生产诚信信息采集、发布和失信惩罚的安全信用机制。上下结合、部门联动、动态监管,规范社会安全行为。
8、健全职业健康监管体系。健全职业健康监管机构,充实人员,明确职责,配齐装备,落实责任。积极动员和组织职工开展“群防群治”活动,重点加强对建筑、建材、冶金、化工、纺织等职业危害较严重行业的预防与控制,不断提高全社会职业健康水平。
9、全面完成安全生产目标任务。暑期、“十八大”期间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全年杜绝发生较大以上事故,全面完成2012年市政府下达的安全生产目标任务。
(二)创建安全文化示范企业
1、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基础台账。配套完善企业安全责任书、安全生产机构设置、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等14个基本数据台账,建立安全档案,实施动态监管。
2、全面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积极推行以安全责任、管理体系、工艺流程、隐患排查、事故报告、职业健康、应急救援等为内容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3、不断深化安全生产承诺制度。将国发[2010]23号、[2011]40号文件中规定的领导干部现场轮流带班、先进技术装备强制推行、安全生产长期投入、现场紧急撤人避险、高危行业安全生产标准核准、企业职业健康等新精神、新要求纳入安全承诺内容,并延伸至企业管理层和生产班组,使企业形成层层承诺、践诺的严密责任体系。
4、大力加强安全生产宣教培训。加强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学习宣传教育,加大一线职工安全技能培训,进一步提升安全生产意识和实际防范技能,使安全制度、安全规程成为广大干部职工日常生活中的自觉行为。
5、足额提取安全生产保障经费。严格依据财政部、国家安监总局下发的《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规定的提取标准,按照“企业提取、政府监管、确保需要、规范使用”的原则,使用和管理安全经费。
6、大力加强职工职业健康建设。高度关注一线工人职业卫生健康,广泛开展新职业病防治法的普及教育,不断改善职工工作条件,营造良好工作环境。
7、不断提升应急救援保障能力。健全应急设施,配齐应急装备,完善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演练,全面提升企业事故预防和自救能力。
8、全面完成安全生产目标任务。暑期、“十八大”期间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
(三)打击生产经营领域非法违法违规行为
重点打击非煤矿山、道路交通、消防、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冶金、校车等行业领域非法违法违规行为。突出13个方面内容:1.证、照不全或过期、超许可范围从事生产经营建设,以及倒卖、出租、出借或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安全生产许可证的;2.关闭取缔后又擅自生产经营建设的,应关未关或关闭不到位的;3.停产整顿、整合技改未经验收擅自组织生产及违反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职业卫生“三同时”规定的;4.瞒报谎报事故,以及重大隐患隐瞒不报或不按规定期限予以整治的;5.拒不执行安全监管监察指令、抗拒安全执法的;6.非法用工、无证上岗的;7.作业规程不完善,缺乏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以及现场管理混乱、违章操作、违章指挥和违反劳动纪律的;8.安全生产工艺系统、技术装备、监控设施、作业环境、劳动防护用品配备不符合规定要求的;9.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不健全、责任不明确、措施不落实、整改不到位的;10.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安全制度不完善、管理措施落实不到位的;11.应急救援队伍、装备不健全,应急预案制定修订演练不及时,以及自救装备配备不足、使用培训不够的;12.新材料、新设计、新装备、新技术未经安全检测核准投入使用的;13.其他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的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四)打击建筑施工领域非法违法违规行为
打击各行业、各企业在建工程项目存在的非法违法违规行为。突出五个方面内容:一是建设工程项目不办理施工许可、安全监督等法定建设手续,擅自开工行为;二是施工企业无相关资质或超越资质范围承揽工程,违法分包和转包工程行为,以及无安全生产许可证,擅自进行施工活动行为;三是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无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特种作业人员无操作资格证书,从事建筑施工活动行为;四是建设单位随意压缩工程项目建设合理工期,不及时支付或扣减安全生产管理费用,干涉施工单位正常项目建设管理行为;五是工程建设项目施工等责任主体,对政府有关部门下达的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不履行相关职责,不认真进行整改行为。
(五)安全迎暑期、安全迎十八大
1、深入开展全民宣教活动。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深入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通知》(国办发〔2012〕14号)文件精神,扎实开展“安全生产月”各项活动,采取巡回讲座、集中培训、社区演练等形式,大力普及道路交通、燃气、防火、防电、防震、防地质灾害等生活安全常识,进一步增强全民安全文化意识。
2、营造全社会安全文化浓厚氛围。采取电视播专题、导报辟专栏、广播传知识、街头立广告等形式,大力弘扬安全文化,全社会形成“关爱生命、关注安全、安勿忘危”的良好氛围,以良好、和谐、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迎接暑期及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
五、方法步骤
安全生产“三双”实践活动分三个阶段组织实施,即:宣传发动阶段、组织实施阶段、接受验收阶段。
(一)宣传发动阶段(4月25日至5月15日)
各部门、各单位通过电视、报纸、广播等多种宣传方式,大力宣传安全生产“三双”实践活动的重大意义,进一步增强全社会参与实践活动的积极性、主动性和自觉性。各乡镇政府、各部门、各企业结合本辖区、本行业、本单位实际,研究、制定、细化“三双”具体实施方案。我县确定20家安全文化示范企业创建单位;活动实施方案于5月10日前报县安委会办公室备案。
(二)组织实施阶段(5月16日至11月30日)
县政府将按照全市“三双”活动方案(秦政[2012]65号),组织开展安全发展示范县创建工作,从落实责任、完善制度入手,全面夯实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各试点企业要按照安全文化示范企业创建标准,全面加强安全生产基础台账、标准化达标、承诺制度、宣教培训、安全投入、职业健康、应急保障能力建设,严厉打击作业现场“三违”行为,积极遏制安全生产事故,全面提升企业本质安全生产水平。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各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分工,采取集中执法、联合执法等手段,对非煤矿山、道路交通、消防、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冶金、校车等行业领域开展不间断的执法检查,严厉打击生产经营领域非法违法违规行为和建筑施工领域非法违法违规行为。6月底前,所有高危行业企业要至少检查一次。2012年底前,所有高危行业企业要至少检查两次以上。
(三)接受验收阶段(12月1日至12月31日)
接受由市安委办组织的专家对安全发展示范县和安全文化示范企业试点单位进行达标验收。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安全生产“三双”活动是市政府针对2012年特殊形势提出的一项特殊工作任务。全县各部门、各单位要站在讲政治、讲党性的高度,放在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主要领导要亲自部署抓好落实。县政府成立安全生产“三双”活动领导小组,由县长任组长,县政府各位副县长任副组长,安监、国土、公安、建设等部门共同参与,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安监局,主要负责创建工作的指导、监督、任务分解和评估工作,做到有计划安排、有目标要求、有监督考核,确保工作任务层层有人抓、事事有人管、件件有着落。
(二)注重宣传,典型引路。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渠道,广泛深入地发动群众,集中全县之力开展安全生产“三双”活动,努力形成“人人参与活动,共促安全发展”的良好氛围。电视台、导报、政府门户网站等新闻媒体要开辟安全生产“三双”活动专栏,定期专题报道活动开展情况,为全县“三双”活动提供强大的舆论支持。各行业主管部门要积极组织好安全文化示范企业创建工作,通过典型引路,以点带面,促进全县生产经营单位本质安全水平得到有效提升。
(三)强化督导,确保实效。县政府督查室、监察局、安委办要抽调专门人员组织开展督导检查,及时协调解决活动中出现的突出问题;要采取专项督查和综合督查、定期检查和突击检查、定期通报和公开曝光相结合的方法,对“三双”活动进行全程督导检查,每周要至少抽查1个乡镇和1个行业部门。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每月要向县政府、县安委会报告一次“三双”实践活动开展情况,对工作敷衍了事、落实不到位的,县政府将进行挂牌督办并通报全县。县安委办要根据工作开展情况,定期制发简报,及时总结推广经验做法,推动活动有序开展。
(四)严肃考核,落实奖惩。“三双”工作落实情况将纳入2012年度县政府安全生产责任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县安委办要按阶段、按步骤定期组织对“三双”实践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凡在暑期、“十八大”期间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乡镇和行业,主要负责人一年内不得提拔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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