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
以保护大气环境,促进农业良性循环,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为宗旨,坚持“疏堵结合,以疏为主,以堵促疏”的原则,加大对玉米秸秆直接还田、养殖青贮、压块饲料、生物电厂发电等方式转化利用力度,高标准完成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
二、工作目标
农作物秸秆全部得到有效利用,积存在路边、地边、村
边、渠边、坑边的农作物秸秆得到全面清理,彻底消除焚烧隐患,确保全县秸秆不焚烧,环境不污染,资源不浪费,确保我县在全市零处罚、零通报,打一个圆满仗。
三、奖补政策
1.秸秆还田、清运补贴。县财政依据全县玉米种植面
积,拿出220万元用于秸秆还田和清运补贴。县财政局在9月27日前,将补贴款拨到县禁烧办。县禁烧办按照各乡镇、工业区玉米种植面积和“重补直接还田,兼顾清运、青贮,参考工作难度”的原则核定对各乡(镇)、工业区的补贴数额,并在10月1日前将70%的补贴款拨到各乡(镇)、工业区。各乡(镇)、工业区根据辖区实际情况,按照秸秆直接还田每亩补贴不低于10元,清运补贴不低于5元的标准兑现给农户。其余30%补贴款待禁烧工作结束后,由县禁烧办根据禁烧工作成效给予划
拨。各乡(镇)、工业区要安排一定数额资金予以配套,兑付农户补贴款不足部分由乡(镇)、工业区配套资金予以弥
补。补贴款必须全部用于秸秆直接还田和秸秆清运。禁烧工作结束后,县将对补贴款使用情况进行专项审计,发现有挪
用、克扣现象,将严肃处理。
2.实行小麦购种补贴。今秋,市县对农民小麦购种进行补贴,凡是进行秸秆直接还田或将秸秆清运到指定地点的农
户,即可向所在村申请,以每市斤1元钱的低价即可购到小麦良种,差价部分由市县补贴。我县总的补贴面积为18万亩,不能覆盖全县所有玉米种植农户,乡镇(工业区)和各村要按照农户直接还田和清运的时间先后予以供种,补完为止。
3.秸秆收购奖励。对收购点能卖到国能电厂4500立方以
上,7500立方以下秸秆的,县政府和电厂给予5000元奖励;对能卖到国能电厂7500立方以上秸秆的,县政府和电厂给予1万元奖励。秸秆收购奖励款由县禁烧办根据秸秆收购户实际收购情况和出售到县国能电厂秸秆数量情况安排拨付。
四、保障措施
1.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浓厚舆论氛围。县电视台要开辟专栏,宣传县委、县政府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有关政策。乡村两级也要利用广播、板报、标语、吊挂、宣传车等多种方式营造宣传声势。每个村至少要搭建一个禁烧指挥棚,指挥棚要在9月27日前全部搭建完毕,配备铁锹、小型灭火器等灭火工具,悬挂至少5条宣传横幅。在村显著位置张贴标语20条以上。
2.抓好机地对接,加大秸秆还田力度。各乡(镇)、工业区要做好辖区内玉米还田机手的摸底调查工作,在9月27日前与机手签订协议书,给每个机手分配不低于500亩的还田任
务,并组织好机手与玉米种植户的对接工作。辖区内还田机和玉米联合收割机不能满足要求的,由县农机办配合乡镇、工业区做好机械调配工作。为有效提高群众对秸秆还田的认识,每个乡(镇)、工业区都要在本区域内组织一次秸秆还田现场
会,每村不少于10名村民代表、村干部、包村干部全体参
加,人数要在300人以上。县主管领导、包乡镇领导,县直有关部门负责人也将参会。为缓解还田机械不足的问题,要利用好我县东西部玉米成熟期的时间差,由县农机办牵头,搞好跨乡镇机收、还田作业。
3.安排县直帮扶,凝聚强大工作合力。县直包路段、包乡镇(工业区)工作队要认真落实县要求,及早进入工作,工作队长不准换人,不准请假,特殊情况需经县主管领导批准,工作队长要在9月26日9点前将工作全体人员名单及联系电话,加盖单位公章后报县禁烧办(县委前四楼456房间)。在帮助所包路段涉及乡(镇)、工业区做好宣传教育工作的同时,发现焚烧现象,要会同乡村及时处理到位。
4.部门齐抓共管,创造良好工作环境。县环保局要发挥禁烧执法主体作用,在秋收开始后,将工作重心转移到禁烧上
来,在搞好巡查监控的同时,发现纵火者,要拍照取证,作为案件向公安部门移交;县公安局要组织各基层派出所加大巡逻力度,在依法对焚烧秸秆的不法分子进行严厉打击的同时,维护好各收购点的秩序,为运输户和农户搞好服务;县交警、交通部门要做到对运输玉米秸秆的车辆不查车、不扣车、不处
罚,为全县玉米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开辟绿色通道;农业、畜牧和农机部门要搞好秸秆还田、青贮和压块的机械调配、技术指导和服务工作;消防部门要超前执法,督导秸秆收购点等重点部位的防火措施到位情况。禁烧期间,要开展不间断巡查,发生火情,及时出警。
五、责任追究
1.严明责任。禁烧期间,继续实行县领导包乡、县直部门包路段包乡镇(工业区)、乡干部包村、村干部包方包地块“四级联包”责任制,实施全方位,全时段,无缝隙监管。各乡(镇)、工业区要全面落实定专人、定职责、定区域、定岗位、定时
间、定要求的“六定”禁烧措施。对重点区域、重点路段、重点地块要重兵把守,严密布控,确保效果。乡村两级要建立地块、路段分包责任制,实现无缝隙管理。各乡(镇)、工业区书记、乡镇长(管委会主任)对辖区的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负总责。各乡(镇)、工业区要将所辖各村禁烧工作包村包地块乡村干部责任人名单(包括姓名、职务、联系电话、所分包村、分包地块)于9月26日下午5点前报县禁烧办。县禁烧指挥部按照乡(镇)、工业区上报的责任划分一览表兑现奖
惩。责任划分不明确的,如果出现焚烧秸秆现象,直接处理乡(镇)、工业区党政主要领导。
县城管局要做好对县城区域垃圾、树叶焚烧现象的督查和防控,出现焚烧垃圾、树叶等,按焚烧秸秆同等处理;县交通局要做好全县主要交通干线两侧路沟路沿内的秸秆、树叶、杂草等焚烧现象的督查和防控;县水利局(漳滏河管理处)要做好县内团结东、西干渠和民有渠等渠沟内和渠沿上的秸秆、杂草、玉米皮等焚烧现象的督查和防控。路段、水渠发生发现焚烧现象的,对所属乡村及交通、水利部门同等处罚。对城
管、交通、水利部门的经济处罚由县财政直接扣除。
2.强化督查。县禁烧办要加强督导检查,和县委、县政府两个督查室、县纪委、环保局以及各乡(镇)、工业区派出的工作人员组成联合督查组,对全县禁烧工作情况进行联查,对出现焚烧秸秆现象的地块,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当场认定,发现一
起,处罚一起。县禁烧办以及其他联查组工作人员在督查工作中敷衍塞责、见火不报、徇私舞弊者,一经发现给予党政纪处分。
3.从严惩处。县联查组每发现一起焚烧秸秆现象,给予所在乡(镇)、工业区罚款5000元的经济处罚,市督导组每发现一起秸秆焚烧现象,给予所在乡(镇)、工业区罚款一万元的经济处罚,多处着火累计处罚。同时给予村党支部书记、村主任诫勉谈话;给予乡(镇)、工业区党委书记、乡镇长、包村干部和县直工作队长、派出所长、治安管理员全县通报批评。
被县督导通报的全县第一把火,对所属乡(镇)、工业区处以一万元罚款,给予村党支部书记、村主任党内警告处分;给予包片、包村干部免职警告;给予乡(镇)、工业区党委书记、乡镇长(管委会主任)诫勉谈话;给予治安管理员党内警告或行政警告处分,给予派出所长诫勉谈话;给予县直工作队长诫勉谈话;给予县直工作队全县通报批评。
被市督导通报的全市第一把火(市同时通报我县两个以上乡村的,均视为全市第一把火),对所属乡(镇)、工业区处以二万元罚款,给予村党支部书记、村主任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包片、包村干部党内警告或行政记过处分;给予乡(镇)、工业区党委书记、乡镇长(管委会主任)免职警告;给予治安管理员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或行政记大过处分,给予派出所长免职警
告;给予县直工作队长免职警告的同时,给予工作队所属单位一把手诫勉谈话。
出现严重失控、大面积焚烧秸秆现象,给予村党支部书记撤职处分,按法定程序罢免村主任;给予包片、包村干部党内严重警告或行政记大过处分;给予乡(镇)、工业区党委书
记、乡镇长(管委会主任)党内警告或行政记过处分;给予治安管理员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或行政记大过处分,给予派出所长党内警告或行政记过处分;给予县直工作队长免职警告,给予工作队所属单位一把手诫勉谈话。
对于焚烧秸秆严重,被省市通报或新闻媒体曝光,给我县造成较大恶劣影响的,给予村党支部书记留党察看处分,按法定程序罢免村主任;分别给予包片、包村干部停职、免职处理,给予所属乡(镇)、工业区党委书记降职使用、乡镇长(管委会主任)免职处理;给予治安管理员留党察看或行政降级处分,给予派出所长免职处理;对县直工作队长降职使用,给予工作队所属单位一把手党内警告或行政记过处分。
六、强化领导
秸秆禁烧是一项阶段性重点工作,县委、县政府对此项工作高度重视,县成立以县委书记李永科为政委、政府县长王现坤为指挥长的县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指挥部,并把此项工作列入县委、县政府对乡(镇)、工业区和县直有关单位的年度考核目标。县四套班子领导都要深入到所联系的乡(镇)、工业区,和乡村干部一起研究部署、督导检查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
各乡(镇)、工业区和全县各村都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
构,做到职责明确,分工细致,责任到人。乡(镇)、工业区党委书记是秸秆禁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乡镇长、管委会主任是禁烧工作的直接责任人,要带领乡村干部深入田间地头和农民群众中间,做好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的宣传发动、政策讲解和作业服务。全县上下建立起纵到底、横到边的组织领导网络,真正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有责任,层层抓落实,以强有力的组织领导来保证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的顺利进行。
秋季秸秆禁烧工作结束后,对于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效果好的乡(镇)、工业区和县直工作队,县委、县政府将给予表彰和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