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诗词 字典 板报 句子 名言 友答 励志 学校 网站地图
当前位置: 首页 > 文档频道 > 商务文书 > 策划方案 >

教职工绩效工资分配实施方案(2)

2014-06-01 
个人积分的获得采取层层考评的方式,即处室主任由主管领导和考核小组考评处室一般人员由各处室主管领导和考核小组考评任课教师由教务处、教研处负责人考评。

  a奖励包括荣誉称号、教育科研成果、竞赛获奖(包括指导学生大赛获奖)、优秀教案、讲课大赛等,获得县级奖励得2分,市级得3分,省级得5分。可累计得分,但每学期不超过5分。

  各处室主任每大周任课超过10课时,奖励3分,超过20课时,奖励5分。副主任每大周超过20课时,奖励3分。

  ③以上奖励须经校级推荐获得,个人私自参加获奖不计考核分。

  7其他事项

  (1)有以下情况的可扣发或减发奖励性绩效工资:a.本学期未承担任何教育教学工作(教育局安排的退居二线人员及学校安排的后勤人员除外)或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享受奖励性绩效工资。

  ①本学期无故旷工累计达5个工作日以上(含)的,病假事假累计超过2个月(含)以上的;

  ②因违法违纪或其他有关规定停发工资的;

  ③借调到教育系统之外工作的。

  b.在师德师风和党风廉政建设方面,违反《教师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够不上组织处理的,在总得分中酌情扣除绩效考核得分。凡学期内受到学校或教育局通报批评、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处分的,分别扣除绩效考核总得分的20%、30%、50%、60%、70%、80%、100%。

  (2)学校安排的教辅和后勤人员,特殊岗位工作业绩考核得分权重由学校考核小组研究决定。

  9绩效考核积分汇总办法:

  (1)、考评方式:个人积分的获得采取层层考评的方式,即处室主任由主管领导和考核小组考评;处室一般人员由各处室主管领导和考核小组考评;任课教师由教务处、教研处负责人考评。

  (2)、核算办法:根据不同岗位工作量拟定核算办法。中层主任的实际得分为其工作过程和工作业绩考核得分的0.9倍。其他非教学人员得分为其工作过程和工作业绩考核得分的0.7倍。

  (3)考评办法:个人积分一月一汇总,每月月初公布,由办公室执行。

  六、本《方案》解释和修改权归学校“绩效工资分配工作领导小组”。

  七、本《方案》自学校教职工大会通过之日起实施。

编辑推荐您关注:

爱在人间-残障儿童学校联谊活动策划书

“沃自一派”网络达人营销锦标赛策划书

密切联系群众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实施意见

乡镇春风计划活动实施意见

本文由读书人网站编辑为您精心准备,请大家参考!

  


热点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