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在全省开展“进村入企”大走访活动的意见》,进一步深入基层、转变作风、优化服务、提高效能,更好地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和社会和谐稳定,省环保厅党组决定,在全省环保系统开展“进村入企走基层、服务解难优环境”大走访活动(以下简称“环保大走访活动”)。为确保环保大走访活动有序开展,取得实际成效,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要求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按照省委、省政府的总体部署,围绕深化创先争优活动,巩固和深化作风建设活动成果,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努力解决农村基层和企业反映强烈的突出环境问题,做到情况在一线了解、问题在一线解决、决策在一线落实,努力把中央的精神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落实到位,为党的十八大和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的召开营造和谐稳定有序的社会环境。
(二)目标要求。在省第十三次党代会召开前,集中5个月左右时间,省、市、县三级联动,组织各级环保干部深入农村和企业进行调研走访,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服务企业、服务基层。在确保圆满完成省委、省政府“进村入企”大走访活动任务的前提下,根据环保系统自身实际做好“自选动作”。省环保厅分9个组,由厅领导带队,每组赴2个县,进2个村和5个企业进行调研走访。市级环保部门走访调研应该覆盖所有县,县级环保部门走访村和企业。在此基础上,摸清情况、汇总分析,发现典型、总结经验,解决问题、增进感情,提高环保优化发展、维护稳定的能力,切实维护群众环境权益,保障环境安全。
二、基本原则
(一)领导带头,广泛参与。充分发挥各级环保干部的示范表率作用,省环保厅成立以厅党组书记、厅长徐震同志为组长、厅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为副组长、厅机关各处室和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活动领导小组。各市、县(市、区)环保局领导班子要全员参与、亲力亲为,找准环境监管与服务群众的结合点,真正把工作重点转到深入企业、服务群众上来。
(二)求真务实,解决问题。各级环保干部要真正深入基层、体察民情,摸实情、办实事、求实效,真正帮扶企业、解决难题。深入研究制约科学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深入研究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问题,深入研究事关生态文明建设全局的重点问题,掌握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总结新经验,探索新实践。坚持群众路线,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力求在保障群众环境权益、增强联系群众本领、加强环保制度建设等方面取得明显成效。
(三)统筹兼顾,搞好结合。要根据省委、省政府“进村入企”大走访活动的总体要求,妥善安排环保大走访活动。要把大走访活动与落实第八次全省环保大会精神、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完成污染减排任务、保障环境安全等有机结合起来;与支持浙商创业创新、强化引进浙商优质大项目服务、加强环境准入监管、淘汰落后产能等有机结合起来。
(四)建章立制,巩固成果。要在帮助群众和企业解决各种实际困难的同时,更加注重从政策和制度层面来解决问题、推动发展、改善环境、保障民生。要认真总结推广基层好的作风经验,及时把成熟的作风和经验转化为制度规范,巩固活动成果。要通过环保大走访活动,切实建立干部直接联系群众的制度,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
三、重点内容
围绕“进村入企、助推发展、强化服务”,重点抓好以下9项工作:
(一)进农村、访农家。省、市、县三级环保部门干部整体联动,深入农村,访农家、解难题、办实事、促发展。采取召开座谈会、问卷调查等方式开展社情民意调研,做好环境信访接待和服务基层群众工作,帮助农村理清发展思路,找准发展路子。尤其是要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环境问题,遏制环境污染向农村扩散。这项活动省厅由生态处牵头负责。
(二)进企业、解难题。按照“干部转作风、企业得实惠”的要求,由省、市、县环保领导带队、机关干部参加,实地走访企业,重点围绕促进企业平稳健康发展开展上门服务,面对面了解企业生产一线情况,点对点帮扶企业解决环保难题。省厅领导到联系县(市、区)走访企业5家。市、县(市、区)环保局领导干部要定期走访企业,建立相应的工作机制,重点走访在污染防治、转型升级、总量减排等方面有困难的企业,同时走访一些发展前景较好和有特色优势的企业以及环保行业相关企业。这项活动省厅由污染防治处牵头负责。
(三)做好产业集聚区、年度重大项目(重点企业)环保服务。积极配合省领导带队走访所联系的产业集聚区,了解开发建设中需要解决的环境问题,提出指导意见,帮助解决规划环评、环保审批等方面的问题。这项活动省厅由建设处牵头负责。
(四)开展领导干部大接访活动。认真贯彻全省领导干部接待群众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深入开展领导干部大接访活动,集中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环境问题,及时化解矛盾纠纷,维护好群众的环境权益。省厅领导结合环保大走访活动开展下访接待工作。市、县(市、区)环保部门要围绕全国“两会”、省第十三次党代会、党的十八大3个重要时间节点,组织开展环保干部大接访活动,零距离听取诉求、面对面解决问题。这项活动省厅由执法稽查总队牵头负责。
(五)开展环境安全隐患排查专项活动。认真组织开展环境安全隐患排查专项活动,重点做好饮用水水源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确保全省环境安全。省厅领导结合环保大走访活动开展指导和督查工作,各市、县(市、区)环保部门要牵头协调隐患自查和整改工作,全力确保环境安全。这项活动省厅由执法稽查总队牵头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