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中共省委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旅游业的意见〉的实施意见》(发〔2010〕47号)和《中国人民行中心支行关于金融支持旅游业加快发展的指导意见》(发〔〕85号)精神,进一步改进和提升金融服务水平,支持全市旅游业加快发展,结合旅游业发展实际,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快发展旅游业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金融支持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旅游业是战略性产业,资源消耗低,带动系数大,就业机会多,综合效益好。近年来,中央和省、市不断深化旅游业改革开放,加快旅游基础设施建设,提高旅游服务水平,旅游业呈现良好的发展态势,日益成为国民经济支柱产业。地处处于亚欧大陆桥的咽喉地位和西陇海新线经济带的中心地段,是古丝绸之路重镇、中国旅游标志之都、中国葡萄酒的故乡、西藏归属祖国版图的历史见证地、世界白牦牛的唯一产地。历史文化悠久、商贸发达、人气旺盛,发展旅游业有深厚的文化底蕴和得天独厚的区位优势。当前,正处在加快发展旅游业的难得机遇期,国家一系列优惠政策的支持、经济转型跨越发展的推动、知名度的不断提升和人民群众消费层次的升级,为做大做强旅游产业创造了良好的条件。各行业金融机构要紧紧围绕我市独特的旅游资源优势,抓住国家支持旅游业发展的有利时机,合理调配金融资源,创新金融工具和产品,把金融支持旅游业加快发展作为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实现自身转型发展的重大举措,进一步增强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不断加大对旅游业的信贷投入,支持我市旅游业加快发展。
二、突出扶持重点,切实加大金融对旅游业的信贷支持力度
(一)加大旅游重点项目建设信贷投入力度。各行业金融机构要按照《市旅游业发展总体规划》和《城乡融合发展核心区文化旅游业发展规划》的目标和要求,把旅游业作为现代服务业的龙头产业,重点加大以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为重点的交通、景区开发、饭店建设、商品研发等旅游项目建设的信贷支持力度,着力打造旅游“看点”、“亮点”,优化我市旅游业发展环境。对于已经落实财政资金的重点项目,在确保信贷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各行业金融机构要加强信贷资金配套支持,促进重点项目建设。对省、市确定的重点旅游项目,各行业金融机构要根据项目的风险和经营情况,制定和细化符合旅游项目特点的授信标准,合理确定贷款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满足重点文化旅游项目的合理资金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