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老年象棋、竞技麻将、游泳比赛
承办单位:老体协
活动时间:2月11日(正月初九)
活动地点:老干局、县游泳池
活动内容:开展迎春老年象棋、竞技麻将和游泳比赛。
16、新春歌手赛
承办单位:文化馆
活动时间:2月12日(正月初十)
活动地点:鼓韵广场
活动内容:举办不同年龄层次的歌手赛。
17、家庭游园活动
承办单位:县妇联
活动时间:2月12日(正月初十)
活动地点:鼓韵广场
活动内容:组织开展100对家庭“家庭游园”活动。
18、三人制篮球赛、三分投篮大赛、跆拳道表演赛
承办单位:体育中心、篮协
活动时间:2月12日至13日(正月初十至十一)
活动地点:体育广场
活动内容:举办三人制篮球赛、三分投篮大赛和跆拳道表演赛。
19、兰花展
承办单位:兰花协会、兰花研究会
活动时间:2月12日至14日(正月初十至十二)
活动地点:鼓韵广场
活动内容:展出以金沙春兰为主体,以春兰花艺草艺相结合的春兰、线兰、蕙兰、春剑等传统名品及新品的兰花500盆。
20、民歌演唱
承办单位:民歌协会
活动时间:2月13日(正月十一)
活动地点:鼓韵广场
活动内容:举办山歌、钱杆、花船、小调民歌演唱。
21、老年羽毛球、乒乓球、门球比赛
承办单位:老体协
活动时间:2月13日(正月十一)
活动地点:门球场、老干局、体育广场
活动内容:开展老年羽毛球、乒乓球和门球比赛。
22、诗词诵读活动
承办单位:诗词楹联学会
活动时间:2月14日(正月十二)
活动地点:鼓韵广场
活动内容:组织协会会员创作并组织120人进行诗词诵读活动。
23、健身舞蹈、健美表演
承办单位:任我行健身中心
活动时间:2月14日(正月十二)
活动地点:鼓韵广场
活动内容:开展踏板舞、现代舞、瑜伽、街舞、战斗搏击、健身健美等表演。
24、文学常识抢答赛
承办单位:写作协会
活动时间:2月14日(正月十二)
活动地点:鼓韵广场
活动内容:举办文学常识抢答赛。
25、五人制足球赛
承办单位:体育中心、足协
活动时间:2月14日至16日(正月十二至十四)
活动地点:体育广场
活动内容:举办五人制足球赛。
26、羽毛球比赛
承办单位:体育中心、“谁与争锋”羽毛球俱乐部
活动时间:2月14日至16日(正月十二至十四)
活动地点:大水植物园运动村
活动内容:举办羽毛球联谊活动。
27、老年太极拳、器乐、歌舞表演
承办单位:老体协
活动时间:2月15日(正月十三)
活动地点:鼓韵广场
活动内容:举办老年太极拳、器乐、歌舞等表演。
28、少儿兵乓球比赛
承办单位:城关镇
活动时间:2月15日(正月十三)
活动地点:金沙一中兵乓球馆
活动内容:举办少儿兵乓球比赛。
29、广场游艺活动
承办单位:城关镇
活动时间:2月15日(正月十三)
活动地点:鼓韵广场
活动内容:举办拔河、笼口袋、踩气球、套圈、兵乓球拍运球等有奖游艺活动。
30、少儿卡拉ok比赛
承办单位:城关镇
活动时间:2月16日(正月十四)
活动地点:鼓韵广场
活动内容:举办少儿卡拉ok比赛活动。
31、舞龙及村级文艺汇演
承办单位:城关镇活动时间:2月17日(正月十五)
活动地点:鼓韵广场
活动内容:举办舞龙及村级文艺汇演。
32、春节活动摄影展
承办单位:摄影协会
活动时间:2月20日至22日(正月十八至二十)
活动地点:县政府大门外
活动内容:展出
春节文体活动优秀图片。
二、元宵礼花燃放
承办单位:文体广电旅游局、公安局。
活动时间:2月17日(正月十五)晚8:00
活动地点:戴家堡
活动内容:礼花燃放(见具体方案)。
三、“三下乡”、“四进社区”、“五进家园”、及廉政文化“六进”活动
承办单位:县委宣传部、县纪委、县文明办、县妇联、县文体广电旅游局、县卫生食药监局等。
活动时间:春节前后(具体时间另定)
活动地点:城关镇、清池镇、高坪乡等部份乡镇
活动内容:将送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活动与科教文体法律卫生“四进社区”活动、文化科教卫生法律礼仪“五进家园”及廉政文化“六进”活动有机结合起来,组织文教、卫生、司法、计生、团委、妇联等有关部门,到部份乡镇开展文艺演出、疾病义诊、法律咨询、开展温馨关怀之旅和流动妇女、留守儿童、五保老人等慰问活动等惠民活动。
四、亮丽工程
承办单位:城关镇、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供电局及相关单位
活动时间:2013年1月28日至2月17日
活动地点:县城区
活动内容:
1、由路灯管理所对全城关地区所有路灯(含长安街、中华路灯笼)在2月3日(腊月二十五)前进行全面检修,保证春节期间所有路灯的正常照明。
2、由县供电局牵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协助对戴家堡电视转播塔及中华桥、沙塘桥、唢呐门大桥装饰彩灯于1月28日(腊月二十五)前进行全面检修维护,保证节日期间所有彩灯能正常运行。
3、相关“亮丽工程”实施单位,在1月28日(腊月二十五)前对本单位及临街的下属单位大楼外墙进行打扫,打扫后对原有装饰彩灯进行检修维护,原未安装彩灯的单位根据自身实际对大楼主体进行彩灯装饰;在1月28日(腊月二十五)至2月17日(正月十五)期间保证装饰彩灯正常运行。
4、由县整脏治乱督查组对“亮丽工程”落实情况进行督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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