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已评定,只表彰。
四、评选指标
1、优秀少先队员(各班按学生数10 % 比例申报 )4个班干部
2、优秀中队干部、大队干部(优秀大队干部总计8人;优秀中队干部总计52名,每班1名,两项不能重复)。
3、优秀中队(每个年级按3个申报,学部评)
4、热心家长【爱心家长】(原则上每班2名进行申报)
5、书香家庭 ( 每班1名 )
6、雷锋小少年(每个班级1名申报)
7、读书之明星 (每个班级1名申报)
8、礼仪之明星 (每个班级1名申报)
五、申报程序
1.评选推荐采取自下而上,先班级、再年级、最后学部逐级审批申报方式进行。评选推荐人选时,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评选程序,充分发动和依靠广大教师、家长、学生,实行民主评议、民主推荐。要将评选条件和有关规定向全体学生广泛宣传,增强评选推荐工作的透明度。评选结束,展板公示。
六、申报材料及时限
(一)申报时限:为保证评选申报工作的顺利进行,各年级、各班务必于2012年5月15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年级,年级务必于2012年5月20日前将材料报送学工处
(二)上交材料:
1.《热心家长申报表》《书香家庭申报表》《年级优秀少先队员登记表》、《优秀中队申报表》《优秀中队干部申报表》《雷锋小少年申报表》《读书小明星申报表》《礼仪小明星申报表》;
2.受表彰个人的典型事迹文字材料。材料要求准确、生动、翔实,具有代表性、典型性,篇幅在300—500字。
二〇一二年五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