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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省委常委会《关于推广武汉市经验在全省开展治庸问责工作的决议》、孝感市委、市政府《关于开展治庸问责工作的实施意见》,切实解决全市干部队伍中存在的“庸、懒、散”问题,建设一支服务型、实干型、创新型、廉洁型高素质干部队伍,营造一流的经济社会发展软环境,市委、市政府决定,从9月初开始,集中一段时间,在全市广大党员干部中开展以“治庸提能力、治懒增效率、治散正风气”为主要内容的治庸问责工作。现就有关事项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坚持讲政治、讲原则、讲正气,针对各地各单位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队伍中存在“庸懒散”方面的突出问题,大力开展治庸问责工作。通过抓精神鼓士气、抓学习提能力、抓效能优环境、抓作风严纪律,进一步强化党员干部能力席位意识、危机意识、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和奋发有为意识,促进机关精神面貌大改观、干部作风大转变、服务效能大提升、发展环境大改善,为推进安陆科学发展、跨越式发展提供有力的组织保证和作风保障。
二、目标任务
通过开展治庸问责工作,进一步促使党员干部提振精神、真抓实干、勇于担当、创先争优,始终保持昂扬向上的锐气、敢为人先的勇气、朝气蓬勃的士气,真正做到治庸提能力、治懒增效率、治散正风气。
——治庸提能力。大力整治党员干部中存在的工作标准不高、能力不强,安于现状、墨守成规,得过且过、碌碌无为等问题,切实提高党员干部正确执行政策、抢抓发展机遇、善做群众工作的能力。
——治懒增效率。大力整治党员干部中存在的精神不振、暮气沉沉,拈轻怕重、不愿担当,责任意识不强、服务意识不浓等突出问题,激发党员干部工作热情和创业激情,增强工作主动性和创造性,切实提高行政效能。
——治散正风气。大力整治党员干部中存在的心浮气躁、自由散漫,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推诿扯皮、敷衍塞责等突出问题,切实把广大党员干部的思想和精力集中到干事创业上来,形成良好风气。
三、方法步骤
坚持把思想教育、问题整改、责任追究、树立典型、完善机制贯穿工作始终,突出抓好宣传发动、自查整改、督查问责、总结提高四个环节。
(一)宣传发动(9月初—9月20日)
各地各部门要在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上下功夫,深入发动、广泛动员,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积极参与,为治庸问责工作奠定坚实的思想基础。
1、召开动员会议。9月初召开全市治庸问责工作动员大会,对全市治庸问责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各地各部门要及时召开动员会,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动员部署,做到党员干部全员参与、全程参与。
2、制定工作方案。各地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成立工作专班,出台工作措施,明确责任分工。各地各部门工作方案于9月20日前报市治庸问责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3、组织专题学习。各地各部门要组织开展专题学习,重点学习胡锦涛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市委六届十一次全体(扩大)会议以及市委主要领导在治庸问责工作动员会上的讲话精神,对党员干部进行爱岗敬业教育、党性党风党纪教育、正面示范和反面警示教育。
4、开展专题讨论。以“实施‘十二五’规划、推动跨越式发展”为主题,开展解放思想大讨论;以“治庸提能力、治懒增效率、治散正风气”及“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为主题,开展作风建设大讨论,进一步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
(二)自查整改(9月21日—10月25日)
各地各部门要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组织广大党员干部结合部门和岗位职责,全方位开展自我剖析,多渠道查找在思想品质、能力素质、履职尽责和纪律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1、集中排查问题。各地各部门要通过公开举报方式、组织群众评议、开展问卷调查等措施,创新方法,畅通渠道,集中排查在“庸、懒、散”方面的突出问题及表现形式。
2、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全市各级党组织要召开一次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对照市委提出的要求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查找问题,剖析原因,明确责任,提出整改措施和下一步工作打算。
3、开展公开承诺活动。各地各部门要将查找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措施进行公开承诺,通过媒体、网站、党务、政务公开栏、电子显示屏等多种方式向社会公示,主动接受群众监督。
4、抓好正反典型。注重发现和挖掘一批先进典型,弘扬正气,同时要大胆揭露和曝光一批反面典型,鞭策后进,形成正确的舆论导向,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5、形成整改报告。各地各部门将自查自纠的突出问题及整改措施形成整改报告。各地各部门的整改报告于10月20日前报市治庸问责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督查问责(10月26日—12月25日)
各地各部门要采取明查暗访、集中检查、调查核实、责任追究等方式,对本地本部门存在的“庸、懒、散”等问题,进行全面督查和责任追究。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1、明查暗访。把明查暗访作为查找问题、促进整改的重要手段。借助第三方评估平台,拓宽督查渠道,深化问责问廉问效;组成由新闻媒体、“两代表一委员”等共同参与的暗访组,采取不打招呼、不要陪同、不提前告知的方式,对反映强烈的问题和普遍存在的问题,尤其是窗口单位和服务岗位,开展明查暗访并进行公开曝光。
2、集中检查。市治庸问责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组建若干督导检查组,对各地各部门治庸问责工作情况分阶段进行督导检查,检查结果在一定范围内通报。
3、调查核实。对群众投诉举报的问题及时进行梳理归类,采取直办、交办、转办、督办等方式,组织力量集中时间进行调查核实,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
4、责任追究。对监督检查(包括第三方监督)中发现的问题,经调查核实后,视其情节轻重和影响程度,按照干部管理权限问责追责,进行信访约谈和通报批评,给予相关人员诫勉谈话、待岗学习、调离工作岗位、免职降职降级等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
(四)总结提高(12月26日—2012年1月5日)
各地各部门要全面总结开展治庸问责工作情况,进一步规范和完善相关制度,及时转化和运用工作成果。
1、建立完善制度。要认真总结推广治庸问责工作中形成的好做法、好经验,着力加强干部岗位职责、绩效考评、选拔任用、教育培训、激励奖罚等制度建设,促进干部干事创业、勇争一流。
2、及时上报总结。各地各部门要全面总结治庸问责工作情况,形成书面材料,并于2012年1月5日前报市治庸问责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3、通报表彰先进。治庸问责工作结束后,对成绩突出、成效显著的单位予以通报表彰,并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年终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
四、有关要求
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把治庸问责工作作为当前加强作风建设、推动科学发展的一项重要工作,切实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活动顺利开展,市委、市政府成立治庸问责工作领导小组,周先来同志任组长,郝章新同志任第一副组长,范庆亮、李一三、刘代菊、陈作义同志任副组长,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各明确一名分管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纪委监察局,崔军义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各地各部门要把治庸问责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的治庸问责工作领导小组,主要领导要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直接抓,切实为治庸问责工作提供组织保障。
(二)明确职责分工。市治庸问责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能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加强协调配合,形成抓治庸问责工作的整体合力。市纪委要强化监督检查,采取受理投诉举报、开展明查暗访、实施第三方评估等方式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明显失职失责的单位和干部予以严肃查处,对突出的反面典型进行通报。市委组织部要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将治庸问责工作情况作为考核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重要内容,进一步完善干部考核评价、选拔任用、监督管理等制度,调动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市委宣传部要做好新闻宣传,在市内主流媒体上开设专栏进行跟踪报道,组织新闻单位开展暗访活动,并曝光发现的问题。
(三)注重工作实效。要坚持动真格、求实效,把开展治庸问责工作与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结合起来,与当前市、乡、村三级集中换届工作结合起来,与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结合起来,与全面完成市委市政府提出的经济社会发展各项目标任务结合起来,与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结合起来,确保治庸问责工作在转变作风、提高效能、服务发展、改善民生上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同时,要进一步完善工作制度和机制,建立完善治庸问责工作的预警防控、监督检查、教育惩处等制度,确保治庸问责工作长效推进。
(四)营造浓厚氛围。要坚持依靠群众、面向群众,积极发动群众参与,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坚持把群众是否满意、是否赞成、是否高兴作为衡量治庸问责工作的重要标准,充分发挥群众及社会舆论的监督作用。各单位要切实加大宣传力度,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多种途径,及时宣传各地各部门在治庸问责工作过程中的新思路、新举措、新成效,大力宣传在优化发展环境、转变工作作风、服务基层群众方面表现突出的先进典型,适时曝光一批反面典型,形成强大的舆论声势和浓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