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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标:推进发展、提高效率、减轻负担、促进健康
4月22日,《北京市2010~2011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布。《实施方案》提出,北京市政府2年将投入不低于337亿元的资金,支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其改革总体目标和方向是“推进发展、提高效率、减轻负担、促进健康”。
设立医院管理机构
《实施方案》提出,推进发展具体为“三个提高、一个引领”,即提高医疗服务整体水平,提高疑难重症诊疗水平,提高医疗卫生管理水平,继续保持引领全国医疗卫生发展的龙头作用。
《实施方案》提出,设立由北京市卫生局管理的市医院管理机构,负责市属公立医院国有资产管理、财务监管和医院主要负责人的聘任,试点推进公立医院改革。
推进优质资源向薄弱地区延伸,力争2年内所有远郊区县都建有区域医疗中心。完善综合医院儿科设置,二级以上中医医院全部恢复中医儿科,推出2个~3个中医儿科临床诊疗中心。所有公立综合医院全部设置中医临床科室和中药房,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全部设置中医科室,都有中医全科医师。
满足群众节假日就医需求
《实施方案》提出,提高效率,为满足群众节假日就医需求,今年在20家综合医院实施双休日全天门诊和节假日门诊服务,并逐步推开。在城八区200余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试点延长门诊服务时间到20时,提供24小时急诊服务和健康咨询服务。逐步推广预约挂号服务,统一规划布局急救资源,建立全市统一的急救指挥调度平台,对“120”、“999”实行统一调度等。
医保报销比例大幅提高
《实施方案》提出,从今年5月1日起,职工医保最高支付限额由17万元提高到30万元左右,“一老”和无业居民医保最高支付限额由7万元提高到15万元;职工住院大额医疗互助报销比例由70%提高到85%,退休人员住院大额医疗互助报销比例由85%提高到90%。职工在社区就医门诊医疗费用报销比例由70%提高到90%,职工在大医院就医门诊医疗费用报销比例由50%提高到70%。18个区县45万公费医疗人员全部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实施方案》还提出,在所有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探索实行销售价格差别差率管理。在不突破15%的前提下,低价药差价率从高,高价药差价率从低,引导医院使用低价药。
新增8项公卫服务项目
《实施方案》提出,全面落实国家基本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并新增8项本市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包括5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为新生儿免费进行先天性疾病筛查;为0至6岁儿童免费进行健康体检;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为本市老年人提供优先就诊和出诊服务;每年为无社会保障的老年人提供一次免费体检服务;为本市农村21万名采用长效避孕措施的育龄妇女提供免费健康检查服务。3项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为:实施“镶上牙齿,摘下眼镜,稳定血压,减轻体重” 四项健康促进措施;在社区、学校、机关、企业、乡镇启动眼病、口腔疾病、高血压等疾病的初级保健和慢性病护理工作;为本市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和在校中小学生提供流感疫苗免费接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