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书人文档频道给广大网友提供最实用的文档资料http://www.reader8.com/data/
实行规范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以来,漳州市地税局认真按照工作部署,积极组织相关人员及时开展税务处罚项目的清理,立足实际,采取稳妥、分期分批实施的方式细化处罚标准,在执行中不断调研修改完善,并狠抓落实,力求执法规范到位。至今全市地税系统已办理处罚案件2651起,处罚金额1663.04万元,没有出现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现象,做到既坚持了依法治税,又维护了纳税人的合法权益,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一、突出重点,细化标准
4月,漳州市纪委、监察局、效能办、市委编办、市政府法制办联合开展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漳州地税局党组高度重视,将其当作“一把手”工程来抓,成立了由市局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市局效能办牵头,各相关业务科室参与的规范自由处罚裁量权领导小组,专门负责此项工作。第二季度漳州地税局先后三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做了大量扎实有效的工作。一是及时开展税务处罚项目的清理。由政策法规科牵头,对税收各业务环节涉及的法律法规、规章及具体条款进行核对,共清理法律1部、法规2部、规章4部,涉及法律条款39条,确定自由裁量权的行政处罚项目45项,并细化分解112条。二是认真确定自由处罚裁量项目。漳州市地税局于8月初召开专题业务会议,召集相关业务科室及基层县局领导多次讨论,决定采取分期分批的方式,先将税收业务中常用的税务登记、纳税申报、发票管理、社保费征缴四大类22项处罚项目列入自由处罚裁量范围,并细化为54条处罚标准,于9月以漳地税发[]79号文正式下发全市各级地税机关执行。三是深入调研,不断完善。为确保细化后的处罚标准在基层得到执行,初,及时组织人员深入基层调研,市局领导及相关科室人员也多次深入基层单位检查指导,了解掌握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认真听取各单位执行中的意见建议,对54条标准中42条进行修改,5月把修改后的执行标准以漳地税发[]34号下发,进一步完善处罚标准。
二、加强学习,提高素质
为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深入开展,保证执行标准的落实到位,漳州市地税局着重提高干部的业务水平。一是做好教育培训工作,组织每个执行岗位工作人员深入学习,让每位干部都熟练掌握并自觉运用新的自由裁量处罚标准,懂得规范自由处罚裁量权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提高执法的自觉性和规范性。二是各县级局配备专职法规工作人员,将法律专业人才逐步充实到法制工作岗位,对进入法制岗位的非法律专业人员进行系统的法律知识培训,提高法制岗位依法纠错和指导执法实践的能力,充分发挥法制机构的参谋、助手、法律顾问的作用,做到“依法监督”,提高执法水平。
三、公开透明,保障权利
9月,《漳州市地税系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规则》漳地税发[]79号文下发后,做好对纳税人的宣传工作:一是在地税机关办税场所采取上墙、电子触摸屏等形式公开执行标准,充分利用新闻媒体、政务公开栏、网络、印发宣传手册等形式进行宣传,发放宣传材料15494份,力争让所有纳税人都了解新的处罚标准。二是做好处罚案件的公开工作,要求基层单位只要有处罚案件,必须做到每起都公开处罚结果,特别是从轻、减轻、从重或加重处罚的,必须公开裁量理由,让纳税人明明白白,并设立投诉点供外部监督。
四、紧扣环节,执行到位
为了规范执法行为,使执法人员能够真正掌握处罚自由裁量制度的初衷和实质,在自由处罚裁量权运用上把握“四个环节”:一是证据收集环节。要求在查办案件时,全面收集当事人是否具有不予行政处罚、从轻或减轻行政处罚情节的证据。二是裁量决定环节。对拟作出减轻或不予行政处罚决定的,需经案件审批机构集体讨论。三是裁量说明环节。在行政处罚决定书对处罚裁量的情况进行表述。作出不予行政处罚决定的,应在不予处罚决定书中说明理由。作出从轻或减轻行政处罚决定的,应在处罚决定书中说明理由。四是案件核审环节。法规部门在对处罚案件进行核审时,对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行使情况予以审查。发现不当行使裁量权的,依法予以纠正。
五、强化督察,提高质量
1月《福建省地税系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规则》和《执行标准》在全省推行以来,漳州市地税局督促各单位认真执行,并加大跟踪督察力度。一是实行立案登记制度,在各分局(所)建立处罚台账,县局每季度制作处罚汇总统计表上报市局;对重大税务案件的处罚实行文书备案,即各单位在作出重大税务案件的处罚行为后的30日内,将相关的行政执法文书报送法规科备案,包括备案报告表、行政处罚决定书(副本)、当事人的陈述、申辩材料等。二是加强日常跟踪监控。要求各单位法规部门每月抽检一个下属分局(所)的执行情况,包括处罚标准是否到位,文书制作是否规范等,督促基层分局规范执法。三是加强督查考评。市局将各基层单位执行自由裁量标准情况纳入效能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