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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领导包案。采取综合调控方法,及时妥善解决信访积案、难案和新排查出的重点信访隐患,特别加大了对那些“骨头案”、“钉子案”的解决力度,根据案件性质分别由县级领导包案、责任部门领导包案以及属地领导包案。今年以来,由我区领导包案的100项重大矛盾纠纷基本得到化解,25起涉法涉诉信访积案的上访人全部签订了息诉罢访协议书。3、实施多元调解。加强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有机衔接,形成化解社会矛盾的合力。今年以来,我区民调组织共化解各类矛盾纠纷1040起,调解成功率98%;行政部门化解矛盾1510起,调解成功率92%;法庭调解575起,调撤率达86%。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对接的“三调联动”大调解工作格局,将大量的小是小非通过联动调解了结,调出了社会的“大稳定”、“大和谐”。目前,我区90%以上的村(队、社区、企业)实现了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
三、强化管理,加强社会面管控,全面推动社会管理创新
今年,我区以实现“社会政治更加稳定、治安秩序更加良好、防控能力更加完善、发展环境更加优化、群众安全感更加增强”为目标,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工作方针,强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深入推进平安创建,为群众提供了稳定安全的社会环境。
1、坚持严打整治。突出两会、春节、国庆、世博会、亚运维稳安保工作重心,深入开展严打整治斗争,严厉打击侵害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严重暴力犯罪、“两抢一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和涉众型经济犯罪等。今年以来,共破获各类刑事案件160起,逮捕300人,起诉380人,录入案件信息2210起,人员信息850人,现场指纹86枚,抓获逃犯32人,其中外省逃犯23人,本地历年逃犯2人。查处治安案件1590起,调解1230起,查处违法人员500人,其中罚款220人,拘留110人,收容教育30人,调解处理134人。
2、加强动态治安防控。首先,在城区主要路口、街道、重点要害单位安装摄像头290个,基本实现了城区视频监控全覆盖。其次,在全区金融机构、交通、税务、工商、电力、超市等单位的业务大厅和重点部位安装了视频监控器280个。第三,72家重点企业投资277万元在重点部位安装摄像头1350个,提高了防盗和安全生产监控能力。目前,我区重点单位社会治安科技防范设施的覆盖面已达到100%。
3、加强安全监管。首先,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和政府监管责任,加大安全生产检查、查处力度,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今年,区安监局开展培训2930人次,开展安全生产检查55 0次,查处隐患苗头1550 起。其次,开展全方位、拉网式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重点排查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场所以及“八小”“三合一”场所等8个方面的火灾隐患,逐一整治。区公安分局共出动监督检查警力310余人次,共检查单位160家,发现火灾隐患392处,进一步优化了社会消防环境。
4、加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一是在对常住人口、流动人口、重点人员实行分类管理的基础上,以掌握重点人员活动轨迹为核心,将重点人口、监管对象、矛盾纠纷涉稳人员、重点上访人员、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社会闲散人员全部纳入视线,做到“管得住、控得严”。二是以流动人口信息系统为重点,通过落实警务室民警和房主、业主、用工单位等社会主体的管理责任,完善“以证管人、以房管人、以业管人”的管理手段。今年,警综系统共采录房屋信息5127条,其中出租房屋1150条、实有人口14062条,实有人口中暂住人口745条;共录入刑事案件信息75起;旅馆业信息系统安装覆盖率达100%,旅馆业住宿人员信息全部纳入系统管理,实现全警共享与全警应用。
5、加强特殊人群帮教管理。今年,我区根据社区矫正工作的有关要求,按照社区矫正的程序对21名社区服刑人员进行登记并签订了社区矫正帮教协议书,及时进行教育、监管和稳控工作;对140名刑释解教人员进行走访排查、核实登记,掌握刑释解教人员的真实情况,并指导基层司法所建立近五年刑释解教人员档案,落实了帮教责任人和帮教责任制,从而有针对性地加强了帮教安置措施,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引导他们顺利回归社会,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各学校聘请政法干警担任法制辅导员或法制副校长,加强对未成年人的思想道德、法制、安全宣传教育,把学习宣传有关法律、法规纳入对未成年人的法制、安全教育计划中,不断净化校园及周边环境,加强对失足未成年人的帮教工作。
四、深入开展社会治安重点地区排查整治和校园安全防范及重点人员排查教育疏导专项活动,消除治安隐患
1、扎实开展社会治安重点地区排查整治。针对海滨社区形成治安重点的原因,区综治办和责任单位公安分局积极应对、定人定责,明确整治目标、措施和期限。在排查整治工作中,我区真正把治害、治乱与“治软”、“治瘫”有机结合起来,切实发挥专群结合优势,充分发挥群防组织作用。期间共入户走访500多户,调查1700余人次,占该社区总人口的95%;召开座谈会21个,发放宣传材料2000余份,征求意见和建议120条。
区公安分局按照边发动,边准备,边整治的工作思路,针对海滨社区社会治安的问题和症结,找准工作的重点和难点,因地制宜,综合施策,细化工作方案,连续三次组织区域性专项打击整治统一行动,迅速有效地解决了这一区域突出治安问题。今年以来,共清查出租房屋870户、流动人口570余人,清查建筑工地32个、外来人员1230余人,厂企44家、流动人口2000余人,现均已进行录入并上网比对、发函查询。海滨社区通过集中开展社会治安重点地区排查整治行动,治安案件比去年同期减少了 35 %,刑事案件减少40%,社会治安秩序明显好转。
2、加强学校、幼儿及周边安全防范工作。今年5月以来,区综治办多次召集学校、幼儿园周边单位的领导,对矛盾纠纷和重点人员排查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对特殊人群、高危人员进行梳理排查,及时掌握动态,进行稳控;我区以社区民警为主要力量,做到每校一警,采取社区民警徒步巡逻和派出所值班民警机动巡逻相结合的方式,坚持在每日学生上下学的重点时段不间断巡逻执勤,确保了学生人身安全;加强对学校周边暂住人口、私房出租户、娱乐场所的管理,及时发现隐患,限期督促整改。
公安交管部门加强学校周边交通秩序管理力度,重点强化上下学时段的交通秩序维护工作;城建管理部门采取有力措施,清理学校门口、周边的摆摊设点、游走商贩,维护学校教育教学秩序;文化和工商部门加强学校周边娱乐场所的管理,取消无证经营、违法经营行为,净化学校周边社会文化环境;区教育局明确了目标和责任,加强自查,发现安全隐患78处,已全部整改。我区积极动员全社会力量,倾力打造平安和谐校园,为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奠定了良好基础。
3、深入开展重点人员排查教育疏导专项活动。按照省《关于开展重点人员排查教育疏导专项活动的通知》要求,区综治办、公安分局充分利用综治网络平台,对排查出的刑释解教人员、校车司机、肇事肇祸精神病人、危险化学品从业人员等349名重点人员建立台帐,跟踪管理。一是坚持“四个到位”。即排查到位、教育到位、疏导到位、解决问题到位。二是注意工作方法。既全面掌握重点人员的思想动态,加强教育疏导,又防止因工作不当引发一般人员的情绪波动,人为制造“起火点”。三是统筹兼顾。对排查出的问题综合采取各种有效措施,疏导情绪,化解矛盾,维护社会稳定。
五、落实责任制,努力形成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今年,我区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文件精神,各级党政主要领导逐级签订了综治工作责任书,把加强综合治理、平安建设纳入了本部门、本单位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
我区建立了党政领导综治工作实绩档案,把基层综治工作、“平安---”创建水平作为各级领导班子落实综治、维稳责任的重要标准,与本人年终考核和晋职晋级、奖惩直接挂钩,切实发挥综治实绩档案在干部任免、调整、奖惩中的作用。
我区充分发挥各级综治委成员单位职能作用,坚持目标管理责任制,对综治成员单位和专门领导小组实行目标管理,落实综治委例会、综治委委员述职报告、主要领导签订综治工作责任书等制度,综治委委员每季度向同级综治委述职一次。明确了综治委专门工作领导小组责任,进一步完善综治工作齐抓共管工作机制。加强了综治委成员单位联系点工作情况考核,采取“上评下”与“下评上”相结合的方法,对成员单位深入联系点开展工作情况和联系点平安建设情况进行考评,考核结果记入各成员单位领导干部综治工作实绩档案。
六、2011年工作计划
2011年我区各级综治部门将加大工作力度,完善工作机制,创新工作方式,全面落实各项综治维稳措施,进一步深化“平安---”创建,努力把我区建设成为全市最安全的县(区)之一。
一是要充分认清面临的形势,进一步增强巩固“平安---”的责任感、紧迫感,牢固树立“稳定是第一责任”的意识,切实把“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落到实处。
二是要进一步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体制,严格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措施,推进“平安---”创建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
三是要积极化解各种社会矛盾纠纷, 及时消除不安定因素,全力维护政治社会稳定。要认真落实领导责任制、包保责任制和信息报告制,提高对群体性事件、突发事件的预警处置能力。
四是要继续严厉打击各种刑事犯罪活动,切实防止多发性犯罪案件的反弹;要严格执行重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严肃查处事故背后的失职渎职和腐败问题。
五是要进一步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最大限度地遏制、预防和减少矛盾纠纷及违法犯罪。要进一步建立健全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机制,提高预防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有效应对各种自然灾害、事故灾害、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危害,促进社会和谐。
六是要进一步加强综治维稳基层基础工作,配齐配强相应的工作人员,并健全完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各项制度,强化综治工作的责任机制和考评评估机制,进一步总结完善落实领导责任制、目标管理责任制和“一票否决权制”,使考评结果更能准确反映一个地方的治安状况和工作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