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丰富奥运期间我县广大人民群众文化活动的形式和内容,庆祝第一个法定中秋佳节,更好地宣传**形象,展示**风采,组织全县青年积极投身**旅游发展事业,自觉学习**旅游知识,争做**旅游宣传推介的使者,促进发展的智者,精雕细琢的匠者和传承保护的卫者。努力提升**在外影响力和美誉度,推动**旅游事业的快速发展。共青团**县委、**县建设局决定与**利南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县旅游局、县文体广电局等相关单位在今年中秋节期间,联合举办利南杯·**旅游形象大使选拔大赛。方案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共青团**县委**县建设局
协办单位:**利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县旅游局、**县文体广电局
二、大赛主题:
宣传美丽**展示青春风采
三、大赛程序:
(一)200*年8月18日起在电视台滚动播放,同时通过移动短信的方式对大赛进行公告和宣传。
(二)选手到报名处报名并填写相关表格,由大赛组委会根据大赛相关规定,对报名选手进行审查并认定参赛资格。
(三)选手报名结束后,由大赛组委会组织初赛,择优确定前20名选手进入决赛,初赛时间初定于200*年9月8日开始进行,初赛地点在县城中休闲广场。
(四)9月15日,在**县新电影院进行决赛,由评委会当场评比,评出冠、亚、季军,以及相应单项奖和优秀奖。
(五)整个比赛过程将在**县公证处的全程监督下,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
四、比赛内容:
初赛题目:
1、自我介绍(一分钟以内);
2、服饰表演;(自备,三分钟以内)
3、才艺展示(三分钟以内)。
决赛题目:
1、介绍自己和**;
2、才艺展示;(自备)(来源:读书人 http://www.reader8.com)
3、即兴演讲;(从规定的题目中选)
(a、**发展畅想;b、我为**添彩;c、我为**树形象;d、做个合格的形象大使)
4、服饰表演;(自备,三分钟以内)
5、现场答题;
6、为**想一句宣传口号。
五、比赛时间:
1、预赛:
200*年9月8日
2、决赛:
200*年9月15日
六、奖项设置:
(1)利南杯·**旅游形象大使冠军1名,当选证书、奖金6800元。
(2)利南杯·**旅游形象大使亚军:1名,当选证书、奖金3800元。
(3)利南杯·**旅游形象大使季军:1名,当选证书、奖金2800元。
(4)单项奖:
最佳上镜奖,1名,当选证书、奖金880元。
最佳才艺奖,1名,当选证书、奖金880元。
最佳气质奖,1名,当选证书、奖金880元。
最具亲和力奖,1名,当选证书、奖金880元。
优秀奖,若干名,当选证书、奖金680元。
(5)其它:
①凡进入决赛选手,均由县旅游局颁发在全县范围内通用的县级旅游解说员证。
②获得冠、亚、季军的选手,只要本人同意,即可安排在利南房地产有限公司及相关单位就业。
③优秀者由团县委推荐,按照双方协商同意的原则,安排到利南房地产有限公司及相关单位就业。
以上安排就业岗位均按国家《劳动法》有关规定办理就业相关手续,保底月工资1000元以上。
七、报名指南:
(一)参赛选手于200*年8月18日起,到团县委设在麒麟家园售楼部报名处报名,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
(二)请参赛选手认真如实填写报名表,并按要求提供详尽、真实、准确的参赛资料。
(三)报名时,请提交近期2寸标准彩照1张、不同场景5寸生活彩照3张,身份证明、学历证明(或学生证)复印件、个人简历各1份。
(四)请参赛选手在报名时领取大赛资料,如:参赛要求、参赛规则、大赛日程等,并向组委会提供联系方式。
(五)选手参加预、决赛形象包装及一切费用自理,才艺展示所需器材选手自备,主办方提供vcd、dvd播放及音响话筒等舞台常规设备。
八、参赛条件:
1)、年龄16—25周岁,身高1、56米以上的女性(条件优越者可适当放宽年龄);
2)、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具有一定的素养和较好的形象气质;
3)、具备一定的知识水平和文艺特长;
4)、有一定的普通话水平,具备良好的交流与沟通能力,语言表达流利;
5)、有爱心,热爱**,热衷于公益事业,不限职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