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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城管局关于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实施方案(1)

2010-08-04 
各单位结合自身实际,依照本计划的要求,制定详尽的实施意见,突出重点、难点及长效管理措施,认真组织实施。   (四)各单位、各街道办事处(镇)必须坚持弹性工作制,确保下班时间内城管工作不留空档。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按照贵阳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建设生态文明城市的总体要求及2010年我市将大力开展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的总体部署。按照国家卫生城市标准,结合我区实际,针对目前城市管理方面存在的难点、重点及突出问题,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创建国家卫生城市专项整治行动,抓巩固、防回潮、促落实,努力使我区市容市貌、大环境卫生有较大改观,进一步提高城市管理水平和城市文明程度,确保圆满完成国家卫生城市创建工作。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构建和谐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城区为目标,以依法行政、文明执法、城市管理为经济建设服务为主线,以提高人民群众生活质量、改善投资环境为目的,准确认清和把握当前城管工作所面临的严峻形势。确保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专项整治行动工作各项目标落到实处,为贵阳市、云岩区经济发展提供良好的外部环境。

  二、主题

  强化城市管理,突出重点、难点,提高管理、综合执法水平,争创国家卫生城市。

  三、工作目标

  2010年创国家卫生城市;

  四、总体要求

  在抓好日常管理的基础上,按照国家卫生城市标准重点针对我区目前城市管理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重点、难点问题进行彻底整治,强化长效管理,全面提升市容环境、生活质量,通过加强市政、环卫基础设施工程建设和提高市民公德意识、文明意识、革除陋习等社会治理,营造“卫生、整洁、安全有序、和谐、优美、舒适”的城市环境,最终实现创建国家卫生城市专项整治行动的工作目标。

  五、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组织机构

  为确保创建国家卫生城市专项整治行动有序、有计划地开展,成立云岩区城管系统创建国家卫生城市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xx(区政府副区长)(兼)

  副组长:xx(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兼)

  xxx(区城管局局长)(兼)

  成员:xxx(区城管局常务副局长)

  xxx(区城管局副局长、xx办主任)

  xxx(区林业绿化局局长)

  xx(区公安分局副局长)

  xx(区工商分局局长)

  xx(区商务局局长)

  xx(区环保局局长)

  xx(区建设局局长)

  xx(区国土分局局长)

  xx(区民政局局长)

  xx(区市政所所长)

  xx(区环卫站站长)

  xx(区城市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

  xx(xx街道办事处主任)

  xx(xxx街道办事处主任)

  xx(xx街道办事处主任)

  xx(中北街道办事处主任)

  xx(xx街道办事处主任)

  xx(xx街道办事处主任)

  xx(xx街道办事处主任)

  xx(xx街道办事处主任)

  xx(xx街道办事处主任)

  xx(xx街道办事处主任)

  xx(xx街道办事处主任)

  xx(xx街道办事处主任)

  xx(环北街道办事处主任)

  xx(xx街道办事处主任)

  xxxx(街道办事处主任)

  xx(xx镇镇长)

  xx(xx街道办事处主任)

  xx(xx街道办事处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区城管局,负责整个行动的方案制定、组织、督促、检查、协调工作,建立城市管理工作例会制度,根据工作需要将从有关部门抽调人员到办公室参与工作。

  六、行动时间、范围、步骤

  (一)时间:2010年2月至2010年12月

  (二)范围:全区范围内。重点是市容市貌管理(占道经营)、城郊结合部和小街小巷、楼群院落环境整治,市政、环卫设施建设和管理,拆除违法建筑,夜间市容市貌管理(夜市等)、建筑工地管理、门前“三包”责任制、公厕管理、户外广告及“野广告”整治、供水设施整治。

  (三)步骤

  总的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宣传动员,查找问题。(2月25日—3月5日)

  广泛发动,宣传动员。在全面调查摸底的基础上认真排查创卫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问题,制定整治方案,完善工作资料。

  第二阶段:落实责任,全面整治。(3月5日—3月31日)

  按照制定的创卫工作实施方案,分解目标,细化责任,落实措施,积极组织,系统整改。

  第三阶段:检查验收和长效管理阶段。(4月1日以后)

  通过上阶段的集中系统整治,查漏补缺,再次总结经验,完善长效措施,迎接上级部门检查验收。

  七、主要工作及责任落实

  (一)城区环境卫生专项整治

  开展对城区主次干道、小街小巷、社区和单位的环境卫生开展全面集中整治行动,确保“城区垃圾收集容器符合城市环卫设施设置标准,人行天桥和地下通道、小街小巷、车站及广场、集贸市场周边无卫生死角;社区和单位卫生环卫设施完善,有专人负责清扫保洁;主要道路保洁时间不低于12小时,一般街道保洁时间不低于8小时,道路机械化清扫或高压冲水率≥20%,垃圾日产日清,清运率100%;生活垃圾收集清运密闭化,路面、绿地、院落等外部环境无暴露垃圾和卫生死角,无坑洼积水;宠物犬类及饲养鸽等鸟类粪便不影响环境;完善城市生活垃圾、粪便无害化处理建设、管理工作,生活垃圾、粪便无害化处理场建设、管理和污染防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要求,城市生活及粪便无害化处理率达到标准;医疗废弃物转运和集中处理、处置符合《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技术规范》要求,规范特种垃圾处理场的运行管理,转运和处理记录规范齐全”,“城市主要街道两侧建筑物整洁美观,阳台屋顶整洁”、“城市道路车辆车容车貌干净整洁,无往窗外乱扔乱吐现象,公交车、出租车等营运车辆驾驶员及乘客不得在车内吸烟”,城市环境卫生状况全面提升。

  1、全面开展未达标区域废物箱等垃圾收集容器的设置改造。由各办事处(镇)负责组织按照标准调查本辖区及责任范围内的垃圾容器设置情况。区环卫站负责调查本单位责任区域的垃圾容器的设置情况报区城管局,在市城管局配发的垃圾容器到位后,按标准统一设置。。

  2、全面开展人行天桥和地下通道、小街小巷、集贸市场周边、客车站及广场、铁路沿线、社区和单位环境卫生整治工作。由各办事处(镇)、区环卫站开展对责任辖区内主干道人行道、人行天桥和地下通道、小街小巷、楼群院落、33座集贸市场周边、贵阳客车站及大十字、东山、星力百货、广场、铁路沿线、社区和单位卫生进行集中整治,清理卫生死角、占道经营、马路市场、暴露垃圾和坑洼积水,消除病媒生物孽生地。确保以上区域有专人负责清扫保洁,主要道路保洁时间不低于12小时,一般街道保洁时间不低于8小时,垃圾日产日清,清运率100%,生活垃圾收集清运密闭化,整治范围内无暴露垃圾和卫生死角。

  3、全面开展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及粪便收集、运输、处理工作的整治。由各办事处(镇)、区环卫站对现有生产垃圾、粪便运输的车辆的密闭化、管理标准化情况进行整治和检查,确保按照环卫作业标准,生活垃圾日产日清,生活垃圾及粪便密闭运输,运输车辆车容车貌整洁,完善垃圾及粪便收集、转运相关资料。

  4、开展垃圾分类收集的工作。按照市城管局统一安排我区第一季度各办事处(镇)确定一个社区或单位开展垃圾分类收集的试点工作,试运行期间只作可回收和不可回收分类,共计19个点,在取得成熟经验后全面铺开。

  5、开展对社区和单位宠物犬类及饲养鸽等鸟类粪便清理整治。由各街道办事处(镇)、公安牵头,农水、城管配合按照《贵阳市城镇养犬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实施好养犬登记管理,进一步加强饲养鸟(鸽)类管理。同时组织对辖区社区和单位宠物犬类及鸟类在路面、绿地、院落的宠物粪便进行全面清理,规劝并督促饲养人加强对宠物粪便的清理,落实管理机制。

  6、开展主要街道临街建筑物清理、整治工作。由各办事处(镇)责成业主单位对城区主要街道两侧的建筑物督促业主单位进行清洗、粉刷、修饰,确保建筑物外立面无明显污迹、无残损、无脱落、无严重变色、无乱张贴涂写、乱吊挂堆放等现象。对临街居民区、楼群院落等建筑物屋顶及阳台的环境进行整治,确保屋顶及阳台管理规范有序,无乱堆乱放和乱挂衣物等现象,达到整体视觉整洁、美观、协调的效果。

  责任单位:各办事处(镇)、区环卫站、区城市综合执法大队

  配合单位:区公安分局、区农水局

  6、组织开展对乱扔、乱吐、乱倒、乱排、乱挂的专项处罚行动

  区城市综合执法大队、区环卫站、各办事处(镇)要组织执法队员、工作人员根据《贵阳市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办法》和《贵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办法》对主、次干道、广场、车站、公园等公共场所存在的问题进行教育、处罚。

  责任单位:区城市综合执法大队、区环卫站、各办事处(镇)

  (二)城中村、城乡结合部环境卫生综合整治

  开展以“清垃圾、建设施、拆违建、保长效”为重点的城中村、城乡结合部环境卫生综合整治行动,落实环境卫生管理制度,环卫设施齐全、布局合理,垃圾日产日清,有专人保洁,实现“路面平整干净,无坑洼、积水及泥土裸露,村内无乱搭乱建、乱堆乱摆、乱拉乱挂、乱停乱放、乱贴乱画、乱扔乱倒等现象”的目标。

  1、全面清除积存垃圾。由各相关办事处(镇)负责,对辖区内城中村、城乡结合部、大营坡周边、东山出路口、旭东路、中坝路、改茶路、三马片区集中开展垃圾大清除行动,全面清理、清运暴露、积存垃圾,不留卫生死角。落实清扫保洁人员,建立卫生保洁制度,加强环境卫生清扫保洁,做到垃圾日产日清,环境卫生面貌总体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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