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提高农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效果
(一)组织农机安全宣传活动。要丰富农机安全宣传作品,利用各种媒体和载体,增强农机驾驶操作人员的安全意识。要积极推广使用“平安农机通”,做好宣传发动、业务推介、政策咨询和入网登记等工作,提高信息服务的及时性、有效性。
(二)开展农机安全教育培训。要完善农机安全生产培训计划,落实农机安全监理人员三年培训工程,加强村镇农机安全管理人员、农机合作社和大户、用机企业负责人的安全培训。要结合阳光工程,落实好新购拖拉机、联合收割机驾驶人的培训工作。
四、加大协调保障力度
(一)要将农机安全生产列入各级政府安全生产目标、农机化管理目标和乡镇安全生产达标的考核内容,落实“一岗双责制”,建立安全生产责任联系点制度,加强对重点区域、时节和机具的安全监督。完善奖惩制度,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严肃追究责任。
(二)要加强与安监、公安等部门的协调,制订“安全生产年”具体措施,尤其世博会期间,要落实信息互通、联席会议、联合执法制度,积极推进公安驻农机警务室建设。
(三)要加强与保险、财政、金融等部门的协调,落实《关于切实做好拖拉机交强险工作的通知》精神,完善农机保险政策措施,扩大险种范围和参保机具数量。
(四)要以《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和苏政办发[]111号文件贯彻为契机,积极争取农机安全监理机构所需各项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研发公安、农机安全信息共享和电子档案技术,实现安全信息互通。
(五)建立完善应对各类农机事故的预报、预警、预防和应急救援机制。要加强应急培训和演练,在应急管理和处置的实践中不断完善预案。各县区农机部门每年要开展1次应对突发重大农机事故的应急演练,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处置能力。
(六)建立健全目标考核体系。健全完善考核指标体系,建立考核奖惩制度,做到月通报、季发布、年考核,维护农机安全生产控制考核指标的严肃性,调动和保护干部职工积极参与安全生产工作的积极性。
五、方法步骤和工作要求
(一)方法步骤。第一阶段,制订活动方案,动员部署。各县区农机管理部门应根据本单位的实际,认真研究、制订活动实施方案,召开动员大会进行部署,并通过简报、墙报、宣传橱窗等多种形式进行广泛宣传,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确保“安全生产年”活动覆盖到相关单位,形成人人参与到“安全生产年”活动中来(4月)。第二阶段,全面实施(3月—11月)。各单位“安全生产年”活动要按照活动方案确立的各项工作内容和要求全面开展工作。每个县区农机部门都要建立一到两个活动示范点,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定期到点上调查研究、指导工作,协调解决“安全生产年”活动中的重大问题,跟踪督查活动开展落实情况,确保活动取得实效。(5-10月)。第三阶段,组织检查评比,总结提高(11月)。各单位要对“安全生产年”活动开展情况认真进行总结,查找不足,并进一步完善提高。各县区于11月25日前将总结报市局管理处和市监理所。
(二)工作要求。要增强农机“安全生产年”活动的责任感。各县区农机主管部门要积极争取党委、政府的重视支持,协调相关部门履行农机安全生产工作职责,提高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要深入一线督查,对检查中发现的较大以上安全隐患,应及时下达整改通知书。对造成不良后果和重大损失的,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要加强动态信息的报送,各县区于每月底前上报当月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统计表》、《重大事故隐患登记表》、《重大事故隐患整改情况表》;每季度最后一个月底前,将本季度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小结和农机安全生产年活动进展情况书面材料及时报送市局管理处、市监理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