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积极主动与当地财政部门协调,贯彻《条例》有关“保障农业机械安全的财政投入”的规定,保障农业机械安全监管工作开展。要实施好《移动式拖拉机安全检测装备项目》,进一步带动地方加大农机安全投入,切实推进农业机械安全监理基础设施和装备建设,提高农业机械安全监管服务能力,努力改善执法手段,切实履行好农业机械免费安全检验、操作人员培训考试、宣传教育、安全检查、事故处理等监督服务职能。加快推进农机安全监理信息网络建设。要完善相应的农机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建立统一指挥、职责明确、规范有序、反应灵敏、运转高效的工作机制;要落实农机事故应急处理工作责任制,及时、妥善处理重大农机事故,最大限度地减少农机事故损失。
(六)加强农机安全生产监管队伍建设
要贯彻落实《条例》有关“完善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体系”等规定,按照农业部《农机安全监理机构建设规范》要求,明确农机安全监理机构承担的公共安全管理职责,合理设置岗位,科学配备人员,保障工作经费;要进一步加强乡村基层农机安全组织建设,明确乡镇负责农机安全监理工作的机构和人员;要建立健全与各类农机作业服务组织的安全生产联系制度,整合社会资源,完善基层农机安全监管体系。有计划、有组织地开展监理人员业务培训工作,加强思想政治、职业道德和法制观念教育,提高履职能力。严格按照农业部《农机安全监理人员管理规范》规范监理人员管理,推行考试员、检验员、事故处理员资格考试、持证上岗制度。鼓励农机监理人员参加继续教育,不断更新知识。要结合农机安全监理系统实际,积极参与政风行风评议活动,推进政务公开,推行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和责任追究制,促进农机安全监理人员进一步转变作风。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要高度重视和充分认识开展农机安全生产年的重要性,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大局意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要把农机安全生产年活动与我市“三农”工作结合起来,与推进农业机械化工作结合起来,与创建“平安农机”活动结合起来,采取有效措施,切实促进农机安全生产,保障农村社会和谐发展。
(二)细化方案,明确任务。要按照农业部国务院有关文件和农业部有关部署,结合本区县实际情况,认真调查研究,制定具体的农机安全生产年活动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细化进度安排,扎扎实实做好农机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和“三项建设”。
(三)突出重点,全面推进。要在做好日常安全监管工作的基础上,加强对重点地区、重要场所和重要农业生产环节的安全监管和监控,特别是要突出抓好“三夏”、“三秋”期间农机安全生产工作;突出农机作业服务组织安全责任落实,严格把关农机具技术状态关,完善安全生产制度、安全生产学习记录、隐患排查治理等各类台帐,推进农机安全生产各项工作的开展。
(四)强化监督,大力整治。要加强对农机安全生产年活动的监督检查,及时解决活动中出现的问题,稳定和改善农机安全生产形势。要对活动过程实行动态管理,及时掌握情况,对本地区活动进展情况进行专项抽查;对突出问题、重大事故隐患要及时整治,逐项解决;对普遍性和倾向性问题,要分析原因,研究对策,深化整治效果,进一步完善安全监管制度和办法,着力构建农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各区县农机管理部门要认真总结农机安全生产年活动的工作成效和经验,做好先进典型的宣传工作,并于每季度第一个月的8日前,将上季度农机安全生产年活动进展情况材料报我办。12月1日前报送全年总结材料。联系电话:23119649,63260655(传真);电子信箱:hudl@shac.gp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