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根据省卫生厅关于卫生系统院务公开的方案要求,为进一步规范医院医疗服务行为,保证人民群众享有健康权利,维护患者根本利益,增加工作透明度,提高我院服务信誉,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我院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公用事业单位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以强化医院管理为着力点,以解决患者看病难、看病贵问题为出发点和落脚点,通过实行院务公开,进一步坚持和完善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加强民主管理,民主参与和民主监督,落实患者和职工的知情权、审议权、通过权、决定权、评议监督权,全面提高医院的服务效率和服务质量,为广大患者提供安全、公平、低廉、便捷的医疗卫生服务,建立和谐医患关系,推进和谐医院建设。
二、基本原则
(一)依法公开原则。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大庆市卫生系统院务公开实施方案执行。
(二)全面公开原则。除涉及医院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外,都予以公开,最大限度地拓展广度和深度,使院务公开不断向医院的医疗经营领域延伸。
(三)及时便民原则。按照规定的制度和程序,对应该公开的事项,采取方便快捷的方式及时公开。
(四)便于监督原则上。畅通民为时已晚反映渠道,保障各方面监督权力的实现。
(五)突出重点原则。对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社会普遍关注的看病难、看病贵等问题要坚决予以公开。
(六)密切结合原则。把实行院务公开与医院党的建设、领导班子建设、职工队伍建设结合起来,与建立和完善现代化医院制度结合起来,规范医疗行为。
三、公开内容
(一)医疗服务质量公开。
(1)定期对我院医疗质量监控情况公开。
(2)将行业协会、学术团体等社会中介组织对部分医疗服务质量监控评价情况公开。
(3)医疗机构质量检查情况公开。
(4)药品合理使用情况公开。
(二)药品价格公开。
(1)药品通用名、商品名、剂型、规格、计价单位、价格、生产厂家,主要中药饮片产地等情况公开。
(2)对实行政府定价的药品,最高零售价格及实际执行价格公开。
(3)药品的数量公开。尽可能将院内所有药物品种公开。
(4)对骨科内固定器材、心脏起搏器、血管内导管、支架等植入性或介入性的医疗器械,其生产厂家等情况公开。
(三)医疗服务信息公开。
(1)通过各种渠道向社会公布医院医疗质量、人均门诊和住院费用。
(2)公开10种常见病的单病种收费最高限额,并明确每个具体病种所需检查项目和住院天数。
(3)按规定为病人提供门诊、住院收费清单,清单包括医疗服务项目和药品名称、计价单位、价格等。
(4)在本院范围内公开大金额病例、专科用药前几位的药品和前几名医生的分析结果。
(四)医患沟通公开。
(1)建立完善医疗咨询制度。
(2)实行病人选医院、选医生、选药制。
(3)推行医患谈话制包括患者或家属参加重大疑难手术术前讨论、咨询、出院前谈话。
(4)实行疾病诊断、治疗方案、治疗风险、治疗费用公开。
(五)药品、医疗器械和一次性医疗用品等物资招标采购公开。
(1)招标采购的品种目录、招标要求、投标资格、评标标准、定标方法、中标价格、采购数量、合同条款和监督办法九公开。
(2)医院药事管理规定和执行情况公开。
(六)行风评议情况公开。
(1)行风评议实施方案和评议办法公开。
(2)涉及病人、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和处理意见通过召开行风评议大会,广泛吸纳群众意见和建议后进行公开。
(3)行风评议结果公开。
(七)涉及职工切身利益事项公开。
(1)职工工资、奖金分配办法公开。
(2)职务晋升、评先评优、民主测评考核结果公开。
(3)重要岗位人员的选聘、任用、轮岗和交流公开。
(八)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救治措施公开。
(1)经上级卫生政主管部门和市政府批准实施疫情公开。
(2)防治知识、监控方法、卫生处理和防护措施公开。
(九)重大决策过和的决策依据、民主参与和决策结果公开。
(1)医院的中、长期事业改革发展规划和工作计划公开。
(2)大额度资金使用、购置大型仪器设备、基建项目公开。
(3)重点学科建设、学术带头人和药品招标采购公开。
(十)违纪处理情况公开。
(1)违法违纪违规职工处理公开。
(2)医疗事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事故责任人处理情况公开。
(3)对违法违规的药品供应商停止采购其药品情况进行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