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任领导:**
牵头部门:区经委
责任单位:区广电局、区电力公司、电信公司、各乡镇人民政府。
工作重点:加强安全用电知识教育,增强农民安全用电意识。深入开展农电安全专项整治,健全农电线路、电视光纤线路、通信线
路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安全管理责任,整治电力线路、通信、闭路电视光纤同杆架设和在电力线路下违规建房,禁止无证操作和私拉乱接,排查、整治农网改造中的安全隐患,严防农电事故发生。
7、乡镇安办建设不规范、安监队伍亟待加强等问题。
责任领导:**
牵头部门:区安监局
责任单位:区人事局、区
编办、区财政局、区安监局、各乡镇人民政府、城区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科技园。
工作重点:进一步加强乡镇安全监管机构建设,落实人员、编制及工作经费,完善设施设备。进一步健全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全面推进乡镇安全生产委托执法,推进乡镇安全生产规范化管理,夯实安全生产基础。
三、整改措施和工作要求
各地、各牵头部门、各责任单位要按照区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落实责任,强化措施,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扎实抓好整改工作,确保各项整改任务落到实处。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牵头部门和责任单位要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结合实际制订整改方案,落实整改责任,保障经费投入,强化整改措施。主要领导要亲自抓,亲自过问,协调解决好整治中的具体问题,确保整改工作顺利进行。
(二)加强宣传教育。各地、各相关部门要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百日安全督查专项行动和“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充分利用会议、标语、墙报、会议等多种形式,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提高全民安全意识,努力营造人人关注安全、关爱生命的良好社会氛围。
(三)加强信息报送。各地、各相关部门要灵通信息,及时报送重大事故隐患整改情况及整改中好的经验和作法。
(四)突出工作重点。各地、各相关部门要按照整改方案,突出重点,全面整治,坚决消除重大安全隐患,遏制安全事故。对重大事故隐患要按照职责分工要求,突出重点行业、重点时段、重点部位的安全监管。当前,要在抓好抗震救灾工作的同时,切实加强震后安全生产工作,严防因地震引发次生安全事故,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