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深入巩固“机关效能—项目建设年”活动成果,进一步转变机关作风,提升服务创业水平,促进黎川赶超发展。根据《江西省开展创业服务年活动实施方案》和《抚州市关于开展创业服务年活动的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全会、省委十二届十一次全会和全省、全市、全县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以服务创业、富民兴县为主题,以服务项目建设为重点,以打造最优发展环境为总体目标,以深化改革、创新举措为动力,进一步优化服务、提升效能,为我县赶超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保障。要通过开展此项活动,努力实现“四个更加”的具体目标。即:行政审批更加快捷,“三个至少缩减30%”真正落实到位;创业主体更加活跃,引进一批重大产业项目,培育一批优势和特色产业,新增一批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中小企业;服务体系更加完善,全县建设1个创业孵化基地,树立10个创业典型,培育一批创业企业,组织开展千名党员干部帮扶千名创业者活动;创业环境更加优越,努力实现“项目审批手续最简、土地征用时间最短、用工对接速度最快、资金融通成效最好”。
二、活动主体和服务对象
创业服务年活动主体为:全县乡镇以上党的机关、人大机关、政府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人民团体以及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单位和公共服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
创业服务对象为:全民创业;企业的“二次创业”和升级改造;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的培育发展;优势产业、高科技、低碳经济等大项目、大企业的招商引资。
三、工作重点
(一)努力打造一个创业平台,充分发挥园区载体作用。即:打造园区、创业孵化基地、专业市场三位一体的创业平台。进一步加大主攻工业、决战园区的力度,做大做强园区,积极引进产业支撑力、带动力强的创业大项目、好项目,促进企业集中、产业集聚,形成创业抱团发展态势。强化中小企业创业孵化园的功能。加快培育各类专业市场,促进市场繁荣。组织举办“亲情回归”恳谈会、项目对接会,加快建立异地商会,广泛联系在外创业人士,动员引导他们回乡投资创业。
(二)扎实开展两项评选活动,全力营造创业氛围。即:开展“十大创业明星”和“十大服务创业明星”评选活动。以县委、县政府名义进行表彰奖励,进一步激发创业的热情和活力、服务创业的主动性和创造性。同时,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各类新闻媒体,开辟专栏,大力宣传全民创业政策、全力营造政府鼓励创业、社会支持创业、干部服务创业、创业者积极创业的浓厚氛围。
(三)建立健全三大创业机制,确保项目建设顺利推进。即:完善重大产业项目招商引资机制。围绕我县产业发展振兴规划,突出产业招商,靠大联强,加大对央企、世界500强企业及省内外大公司的招商引资力度,完善招商引资的考核激励机制,力争实际引进资金有较大幅度增长,不断增强经济发展后劲。完善重大产业项目建设管理机制。进一步完善重大产业、重点建设项目的绿色通道。全面推进网上并联审批,加快重点项目审批进度。完善土地、人力、资金、环境等要素资源配置,优先确保重大产业项目需要。完善项目建设进度监督、督办、稽查和效能监察等制度,保证项目建设质量。引进市场机制,探索资本运作,搞好项目经营,提高项目效益。完善重大产业项目协调推进机制。围绕意向项目抓跟进、签约项目抓推进、在建项目抓服务,促进项目早签约、早建设、早投产、早达标。坚持“六个一”(一个项目、一个领导、一个责任人、一套工作班子、一个实施方案、一支好的施工队伍)的工作机制,深入一线,现场办公,强化工作调度,破解项目建设难题,保证项目建设质量。
(四)着力规范四项行政行为,努力提升创业服务水平。即:规范行政审批。巩固和扩大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成果,加大网上审批电子监察建设力度,全面实行审批“两集中、两到位”,进一步提高审批项目进驻服务中心的数量、行政审批首席代表的授权率。规范办事公开。着手构筑全县统一的网上办事平台。扩大机关精细化管理试点范围。加强廉政阳光工程建设。大力实施政务流程再造,有效解决部门之间职能交叉重叠、责任不清和事权分离等问题。规范行政处罚。对必须的行政处罚,在企业有效整改的前提下,能减则减,能免则免;进一步深化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改革,推行行政处罚统一原则、标准的基准制度,最大限度地消除“同案不同罚”现象。规范市场监管。加强行业自律,改善行业服务水平,重点强化与创业生产、经营密切相关的部门和行业的服务监管。进一步清理、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和行业协会、中介组织以及其他社会组织的收费,降低创业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