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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个五年规划体系编制工作策划方案(2)

2010-07-27 
 编制县“十二五”规划,必须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总目标
  召开动员大会。县政府召开县“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动员大会,对全县“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进行全面的安排和部署。

  组织学习培训。县编制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根据省州的有关精神,适时召集全县编写人员进行学习培训,让编写人员全面了解和熟悉编制的背景、程序、要求等。

  第二阶段:规划纲要框架形成阶段(3月至6月)

  “十一五”规划评估。为了提高“十二五”规划编制质量和水平,必须做好“十一五”规划的实施评估工作。各有关部门要组织人力对《××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和2020年远景目标纲要》中涉及本单位工作职能的内容进行分析评估,全面总结“十一五”时期的工作成效、经验做法和存在的不足与问题,形成数据相对准确、文字翔实、内容全面的职能部门专项评估报告,经部门主要领导审核签字并报请分管副县长审定后,书面报告连同电子版一起于2010年4月30日前报送县编制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县编制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并撰写××县“十一五”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纲要实施情况评估报告,报请县政府审定后作为编制县“十二五”规划的重要基础资料。

  编制重点专项规划初稿。各有关部门要在“十一五”规划评估报告的基础上,对本行业在“十二五”时期的机遇和挑战进行深入分析,并及时与上级主管部门对接,充分运用上级的一切研究成果,初步确定各领域、各行业的重大建设项目,及时形成相应的重点专项规划初稿,于2010年6月30日前报送县编制领导小组办公室。

  形成规划纲要框架。县编制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深入研究和分析“十二五”时期的发展环境和发展趋势,充分利用省、州“十二五”规划的各项研究成果,并及时与州“十二五”规划基本框架对接,明确规划的基本要求、基本原则、战略任务、主要任务和重大建设项目,进而提出规划纲要框架,于2010年6月30日前报送县政府审查。

  第三阶段:规划征求意见稿形成(来源: http://www.reader8.com)阶段(9月)

  起草规划纲要建议。县编制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在规划纲要框架的基础上,认真研究各部门重点专项规划初稿成果,进一步研究提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要求、战略目标、战略任务、战略布局、重大建设项目以及实现规划纲要的主要政策措施等,进而形成规划纲要建议,于2010年7月31日前提交县委全委会审议。

  编制重点专项规划征求意见稿。各有关部门要结合规划纲要建议的要求,在重点专项规划初稿的基础上,结合上级主管部门和全县各方面的研究成果,全面完善、充实初稿,从而形成重点专项规划征求意见稿,于2010年8月31日前报送县编制领导小组办公室。

  形成规划纲要征求意见稿。县编制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根据规划纲要建议的精神,按照云南省主体功能区规划的要求,深入研究分析,广泛凝聚各方智慧,综合各部门的重点专项规划征求意见稿的内容,进一步充实、完善框架内容,进而形成规划纲要征求意见稿,广泛征求各级、各部门和社会各界的意见,组织专家评审,于2010年9月底前提交县委、县政府审查。

  第四阶段:规划完善和报批阶段(2010年10月至12月)

  编制重点专项规划送审稿。各有关部门要在重点专项规划征求意见稿的基础上,结合征求到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完善、充实征求意见稿,从而形成重点专项规划送审稿,于2010年10月底前报送县编制领导小组审核后报县政府常务会审议。

  形成规划纲要送审稿。县编制领导小组办公室要进一步加强与省州发改委的联系和对接,将征求到的各方面意见进行梳理综合,以全面充实、修改、完善征求意见稿,最后形成规划纲要送省稿,经县委、县政府审定后,于2011年1月左右提交县人民代表大会审议。

  第五阶段:规划发布阶段(2011年3月底前)

  规划纲要经县人代会审议通过并颁布实施后,县编制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将规划纲要落实进行责任化,形成册子,下发到各部门、各乡镇执行。同时,各重点专项规划经县政府常务会审查通过后,各有关部门也要将其编印成册发放到全县各部门、各乡镇。

  六、编制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对县“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的领导,决定成立××县“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名单附后)。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发改局,由张桂彬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工作人员从相关部门抽调,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同时,有重点专项规划编制任务的各部门要组建重点专项规划编写小组,明确一位分管领导和一个联络员,名单于2010年3月16日前报送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电话:3812038。

  (二)组建专家队伍。组建由县政府有关部门、企业界、学术界及其他社会团体代表或专家组成的县“十二五”规划咨询委员会,负责对县“十二五”规划纲要、重点专项规划和重大建设项目进行指导、审稿、修改和提出意见等咨询、论证工作,为实现规划编制的科学性、民主性提供保障。咨询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在县发改局,负责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三)强化人员保障。充实规划队伍,抽调知识结构合理、业务能力强的骨干,组建得力的规划编写小组。加强业务培训,提高规划人员的素质和水平,为做好编制工作提供人才保障。

  (四)落实工作经费。由县人民政府安排必要的规划编制工作经费,保证规划编制工作的顺利开展。

  (五)严格编制程序。在编制程序上,按照评估、起草、征求意见、衔接、论证、批准、公布等程序,建立和完善规范化的公示制度、衔接制度、论证制度、公布制度和评估、修订制度。

  (六)及时沟通衔接。各有关部门要加强沟通衔接和协调配合,共同做好县“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并协助其他单位开展相关规划编制工作。要形成下级规划服从和落实上级规划,专项规划服从和落实规划纲要,同级规划各有分工、各有侧重、衔接协调的关系,使经济社会发展各个领域的规划、城市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等互相支撑、互不冲突。

  (七)科学规划,创新方法。要采取定性判断和定量分析相结合的方法,合理确定规划统计指标体系,科学测算经济发展指标,革除原则性过强、针对性较差的规划内容,突出空间性、可操作性和地方特色,避免上下雷同、交叉重叠,增强规划的针对性、可行性和实用性。

  (八)统筹安排,按时完成。各相关部门要严格按照本方案安排的进度要求,本着适度超前的原则,按时完成各项重点专项规划的编制。县编制领导小组办公室也要按照本方案的进度要求,按时完成规划纲要建议和规划纲要草案的编制和报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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