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发挥党、政、工、团的组织优势开展“党员示范岗”、“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党团员身边无事故、亲情助安全等形式多样的主题实践活动相关职能部门各生产部门、县(市)局
五、实施步骤
“三个不发生”百日安全活动总体分为三个阶段,各阶段的时间及重点工作内容如下:
(一)动员部署阶段(3月1日—3月10日)。制定开展“三个不发生”百日安全活动工作方案,明确“三个不发生”百日安全活动重点工作和措施。各部门(单位)要按照局统一部署,结合自身特点和工作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明确重点工作和措施,做到广泛动员、大力宣传、全员参与,营造良好的氛围。
(二)推进实施阶段(3月11日—5月31日)。结合春检预试和基建施工作业,全面推进活动实施,做到横到边、纵到底,不留死角。针对重点工作,各职能部门要在做好职责内的工作的基础上,加大对活动相关内容的督导,成立专项检查工作组,对各项工作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组织经验交流,开展交叉互查,推广典型经验,全面落实“三个不发生”百日安全活动的各项部署。
(三)总结提高阶段(6月1日—6月10日)。总结春季检修预试安全生产情况,评估“三个不发生”百日安全活动取得的成效和存在的不足,结合迎峰度夏安全生产面临形势和任务,深化“三个不发生”活动的措施,确保迎峰度夏安全生产平稳和国际合唱节保供电顺利完成。
六、工作要求
各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春检安全生产及百日安全活动,周密部署,严肃认真,务求实效。各级领导要带头落实到岗到位要求,认真履行职责,深入基层,深入一线,开展春季安全生产检查。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级要准确把握国网公司党组开展百日活动决策的精神,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开展“三个不发生”百日安全活动的重要意义,把百日安全活动与安全生产工作紧密结合,切实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各部门(单位)要精心组织百日安全活动,主要负责人要亲自作出安排部署,组织制订活动实施方案,明确组织机构和职责分工,加强对工作实施情况的监督。
(二)明确责任,确保措施落实。各部门(单位)要认真落实国网公司《“三个不发生”百日安全活动重点措施十二条》、绍兴电力局《生产现场领导干部和管理人员到岗到位标准(试行)》,并结合我局活动重点工作,细化落实各项措施和要求,制定分级控制目标,将活动内容及措施明确到责任部门,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措施落实到位。主要负责同志要带头履行责任,深入一线,开展检查和调研;分管领导要具体负责,加强活动的组织协调。
(三)加强宣传,营造活动氛围。各部门(单位)要加强新闻策划和宣传,在局域网站、安全信息简报等开设栏目,全过程、全方位报道活动开展情况。同时,各部门(单位)党、政、工、团组织,要利用多种形式,抓好活动的舆论宣传和引导,围绕“三个不发生”百日安全活动,通过开展“建立安全示范岗”、“设立安全论坛”、“创办活动简报”、“献出安全计策”、“争创安全先锋”等形式多样的活动,充分激发和调动干部员工的积极性,强化全员参与意识,形成党、政、工、团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四)抓好督查,畅通信息传递。要从方案制订、责任落实、工作进展、效果评价等全过程、各方面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加强各环节的监督检查。为切实抓好活动的落实,各部门(单位)要做好以下信息报送工作:
1、各部门(单位)将具体活动方案于3月10日前上报局安监部。
2、生产技术部每周四将下周涉及到局层面领导干部和管理人员到岗到位的检修计划报局安监部,每周五由安监部拟定局领导和管理人员到岗到位计划表并监督执行。
3、活动期间,实行活动情况的周报告制度,即各部门(单位)对照活动重点工作以及活动的相关要求,于每周一将上周活动简要情况(包括活动开展基本情况、领导和管理人员到岗到位情况、活动亮点等)报局安监部。局每周编制一期“三个不发生”百日安全活动简报。
4、各部门(单位)将“三个不发生”百日安全活动总结于6月10日前上报局安监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