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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县组织开展与法同行法制宣传活动策划方案(1)

2010-07-24 

  各乡镇、县直各单位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根据*法治办〔2010〕2号文件通知精神,为推进我县“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深入开展,进一步发挥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在服务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改善维护保障民生中的职能作用,县依法治县办公室围绕县委、县政府确定的2010年我县经济社会工作目标和任务,决定今年在全县组织开展“与法同行,服务发展”主题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以下简称“主题宣传活动”)。现就开展活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题宣传活动的指导思想:以落实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全县经济社会建设目标任务,以服务项目建设、服务产业发展为中心,重点围绕产业转移、自主创新、科技创新、区域协调发展、产业结构调整、发展现代服务业、节能减排、深化农村改革、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经济社会管理、公正廉洁执法等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目标任务,大力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扎实推进依法治理,努力提高公民法律素质和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为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全方位的法制宣传、法律服务、法律保障,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主题宣传活动目的:要通过开展主题宣传活动,使群众的宪法意识和法治观念明显提高,依法表达诉求、依法维护合法权益的意识和能力明显增强,社会矛盾进一步化解;重点区域、特殊人群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明显加强,社会管理体系健全完善;广大干部和公务员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依法办事意识逐步增强,自觉做到公正廉洁执法;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依法办事的能力、企业职工依法维护自身权益的能力、企业法治化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经济社会发展环境更加优化。

  三、宣传活动的主题

  “与法同行,服务发展”主题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四、主题宣传活动的内容

  (一)加强对保障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按照县委、县政府确定的2010年全县经济社会工作目标,围绕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大力开展宏观调控、资源环境、节能降耗、土地经营权流转、农村改革发展、保护知识产权、促进对外经济贸易发展、防范金融诈骗等方面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

  (二)加强维护社会稳定法律法规宣传教育。要紧紧围绕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大力加强宪法宣传教育,着力提高公民的宪法意识和法治观念;大力加强社会治安、依法信访、依法维权等有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提高公民依法办事、依法表达诉求,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和能力;重点就企业改制、征地搬迁、涉农利益、教育医疗、环境保护、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等容易引发社会矛盾的领域,组织开展专题法制宣传教育,宣传相关法律知识,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社会矛盾的发生。

  (三)加强对重点区域和特殊人群法制宣传教育。要加强对社会治安重点地区法制宣(来源: http://www.reader8.com)传教育,配合有关部门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加强对流动人口法制宣传教育,提高流动人口学法用法的积极性。加强对刑释解教人员和社区服刑人员等特殊人群法制宣传教育,使他们学法守法,更好地融入社会。

  (四)加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廉政建设法制宣传教育。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中央政法委、教育部《关于认真学习〈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读本〉的通知》精神,组织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宣传活动,真正使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进机关、进学校、进乡村、进社区、进企业、进单位。重点加强领导干部、公务员、司法、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提高他们宪法和法律意识,自觉做到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办事。各部门要强化效能意识,提高服务能力,树立“依法依规、打破常规、特事特办、优质服务”工作理念,着力营造“马上就办”的行政文化。大力加强廉政建设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大力宣传党风廉政建设有关法律法规和党纪政纪规定,教育引导领导干部和公务员遵纪守法、廉洁奉公,促进公正廉洁执法。

  (五)加强对改善维护保障民生法律法规法制宣传教育。围绕关系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把以人为本、关注民生、改善民生、维护民生、保障民生贯穿于法制宣传教育的全过程。大力开展劳动就业、社会保障、社会救济、抚恤安置、安全生产和食品安全、人口计划生育、婚姻家庭、资源环境、残疾人保护、流动人口等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增强全社会的安全意识和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意识。

  五、主题宣传活动的组织

  此次“主题宣传活动”在县依法治县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县依法治县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工作,各乡镇、县直部门具体实施主题宣传活动。

  六、主题宣传活动的时间和形式

  此次“主题宣传活动”从2月份开始,到12月中旬结束。活动分为三个阶段进行,具体时间和形式如下: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3月下旬至4月初)。主要任务是制定“主题宣传活动”总体方案,全面部署主题宣传活动;加强与各部门的沟通协调工作,并与各部门拟定“主题宣传活动”具体实施方案,为阶段性活动做好各项准备。各乡镇、和县直各部门开展主体宣传活动的方案于4月底上报县依法治县办公室。

  第二阶段:组织实施(4月至12月10日)。主要任务是开展主题法制宣传教育系列宣传活动。主要采取以下形式开展主题宣传活动:

  (一)把各类法律法规颁布实施及其他纪念日与“主题宣传活动”相结合,充分利用“3?8妇女维权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6?5世界环境保护日”、“6?25 土地日、“6?26国际禁毒日”、“7?11世界人口日”、“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等纪念活动,广泛开展主题宣传活动。

  (二)把各级司法机关、行政执法部门开展的专项执法检查和省、市政府开展的“法治政府建设年”和“主题宣传活动”相结合,充分利用执法检查、法治政府建设年、法治**、法治乡镇、法治单位等创建活动,广泛开展主题宣传活动。司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要确实发挥好法制宣传、法律服务职能,配齐配强服务人员,组成工作专班,主动参与大型、重点项目建设,在融资担保、征地拆迁、环境保护、合同审查、依法维权、企业自主知识产权保护、上市等涉法事务方面,为我县大型、重点项目建设提供全方位、多层次的法律服务,创造良好的投资法治环境。

  (三)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与主题宣传活动相结合,建立健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三位一体的“大调解”工作体系,落实调解优先原则,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强化信访工作机制,完善接访、排查、调处工作机制,妥善处理群体性事件。充分利用各地各部门针对社会热点、难点和社会矛盾突出问题开展的打击违法犯罪,打击食品、药品、农资等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规范安全生产等各类专项治理工作,广泛开展主题宣传活动。

  (四)把党群部门参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与“主题宣传活动”相结合,开展主题宣传活动。党群部门要结合本部门的实际,针对不同群体和对象的学法用法需求,采取各种形式开展主题宣传活动。

  (五)把在开展“法律六进”活动中,开展“六个一百”创建活动与“主题宣传活动”相结合,并将作为今年“法律六进”的重要内容,进一步拓展主题活动的广度和深度,扩大活动规模,丰富活动内容。要以主题宣传活动为载体,广泛开展适合不同对象参与的主题宣传活动,把法律送到乡村、社区、学校、企业、机关、单位,送到每个干部群众手中。

  (六)各乡镇、县直各单位在开展主题宣传活动中,充分发挥大众传播媒体的作用,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大众媒体,在宣传报道中迅速、生动、直观、形象的优势,向广大群众传播法律知识。充分利用法制文艺等宣传形式开展主题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力求主题宣传活动受教育面有广度、有深度、有效果,不断推进法治文化建设。

  第三阶段:总结检查(12月1日至12月15日)。主要任务是各单位就此次活动开展情况、取得的经验和达到的效果要认真进行总结。12月15日前将本单位总结、数据统计、声像图片等资料报县依法治县办公室。

  七、主题宣传活动的要求

  各乡镇、各部门要切实加强对主题宣传活动的领导,注重统筹协调,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活动扎实深入开展,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一)加强领导。要提高对主题宣传活动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积极争取党委、政府的领导和重视,把主题宣传活动纳入地方党委、政府全年工作的整体部署当中。要把主题宣传活动作为落实“五五”普法规划和当前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重要内容,精心组织,周密安排。要及时研究制定深化主题宣传活动的实施方案,细化工作目标,明确任务要求,推进活动深入扎实开展,确保活动顺利进行。

  (二)狠抓落实。各乡镇、各部门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强对主题宣传活动的组织、指导、协调、督促、检查,及时掌握本单位活动整体推进情况,加强工作指导,强化监督检查,务求取得实效。

  (三)加强宣传。为确保活动有声有势,取得明显效果,各乡镇、县直各单位要加大宣传力度,及时上报本单位的工作信息和经验。县普法办将以《依法治理》简报、**司法行政网《**普法》和《**通讯》“以案说法”专栏为平台,及时发现和培育活动中的好经验好典型,认真加以总结、宣传和推广,积极引导和推动主题活动深入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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