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站所、各居委会和全体党员干部查纠问题要积极主动,对于查出的问题要逐条说明情况,本着“自省自查、争取主动”的原则,写出自查自纠报告,由单位主要领导审定后报 “一创双优”集中教育活动暨贯彻实施《廉政(来源: http://www.reader8.com)准则》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要逐一审查。对主动查纠问题且解决问题到位的单位和个人,不再予以追究;对隐情不查、有错不纠、纠正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情节严重的给予党政纪处理。
2.全面排查(7天)。街道领导小组办公室将通过召开座谈会、公布举报电话、设立意见箱等形式广泛征求意见,接受社会各界群众对违反廉洁从政行为规范以及损害经济发展环境问题的举报投诉。并对征集到的意见和建议进行全面梳理,建立台账。
在本阶段,办公室将组织召开三个座谈会:召开重点企业座谈会,了解企业在发展中遇到的发展环境方面的问题;召开居企座谈会,探讨居企双方矛盾发生的症结和解决的办法;召开公安、工商、电业、税务等部门座谈会,研究服务企业的具体政策和加大服务企业力度的办法。座谈会将邀请市“一创双优”办公室督导人员和街道人大代表等人员参加,广泛征求意见,为解决问题打好基础。
3.集中解决(24天)。在全面排查、建立台账的基础上,结合市级交办的损害我市经济发展环境的案(事)件和本街道排查出的损害经济发展的案例件,街道领导小组办公室要集中力量,采取各种措施,解决存在问题。办公室在主动查处重大案事件的同时,对属于居委会解决的问题交办居委会,属于机关各部门、各站所的问题交办各部门、各站所。对交办的事项要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对不负责任、推诿扯皮、问题久拖不决的部门、单位和个人,要进行通报,并进行责任追究,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三)建章立制、总结验收阶段(4月20日—4月30日)
1.建章立制。各部门、各站所、各居委会要根据查摆出来的突出问题和群众反映的意见,结合工作实际明确整改重点,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要针对损害发展环境的主要问题,积极建立和完善各类规章制度,将集中教育活动的成果以制度形式固定下来。要狠抓制度落实,提高制度的执行力,形成长期坚持的工作规范。
2.总结验收。各部门、各站所、各居委会要认真总结“一创双优”集中教育活动暨贯彻实施《廉政准则》的开展情况,突出主要做法、问题整改情况、交办事项完成情况和活动亮点,并于4月22日之前报街道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重点对各部门、各站所、各居委会集中交办问题的解决情况进行检查验收,验收结果作为年度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同时接受市级验收。
四、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党工委成立“一创双优”集中教育活动暨贯彻实施《廉政准则》领导小组,指导全街道集中教育活动的开展;街道各级领导要带头参加活动,并指导自己所分管的单位正常开展活动;各部门、各站所、各居委会要明确具体人员,具体负责本部门、本单位、本居委会的集中教育活动。
2.加强协调配合。“一创双优”集中教育活动暨贯彻实施《廉政准则》由街道纪工委牵头,党政办、纪检、宣传、经济办、开发区等成员单位及其他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协作。街道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对整个活动的组织协调、集中交办和督查指导。各部门、各站所、各居委会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加强沟通协调,形成推动活动开展的强大合力。
3.加强舆论宣传。在济源日报社、济源之窗等新闻媒体上,大力宣传我街道“一创双优”集中教育活动的好的做法和典型经验,开展活动的新举措、新成效、新风尚,在各居委会重点宣传“一创双优”集中教育活动的重要内容和意义。同时,大力宣传《廉政准则》的重要内容,为集中教育活动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要充分发挥舆论监督的作用,选择损害发展环境的典型案(事)件进行讨论和跟踪报道,促进问题解决,确保活动效果。
4.加强督导检查。街道领导小组办公室,通过明察暗访等形式,对各部门、各站所、各居委会开展集中教育活动暨贯彻实施《廉政准则》的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及时掌握工作情况和案(事)件线索,提出意见建议,解决存在问题,保证活动正常进行。